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38号建议的答复
浙农提〔2018〕95号
杨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农产品品牌化的建议》(嘉38号)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现答复如下:
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引导支持下,全省各地根据资源特色,顺应市场需求,注重质量安全,融入文化元素,创建特色品牌,走品质化、品牌化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经过几年的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数量大为增加,品牌农业初具规模;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大为提升,涌现出一批美誉度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品牌附加值大为提高,品牌农产品的价值得到实现。
一、关于增强品牌公信力
一是健全农产品品牌培育机制。我厅成立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并实施《浙江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开展浙江名牌农产品和“浙江农业之最”评选,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指导服务。引导生产主体联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整体提升市场美誉度。2017年,省农业厅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14条具体政策意见,推动“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省工商局还创新开展品牌指导站和品牌基地建设,强化对区域农产品品牌的指导和扶持,鼓励开展商标注册保护,目前,全省共建有600多个品牌指导站和149个品牌基地。三是强化监管保护。引导各地按照“一个公共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思路,严格准入管理,制定品牌使用细则,明确品牌使用者的条件、义务和具体要求。工商部门积极会同商标使用单位,从标准制定、企业门槛准入、后续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将农产品品牌专用权保护工作纳入工商系统“双打”工作重要内容,在“红盾护航”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中明确将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保护,全面净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市场环境。
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省级相关部门积极运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报道,让公众更多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真实情况。我厅专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活动,通过进基地、进社区、进校园、进农博会、采风活动、检测惠民、实验室开放日、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三年来全省共组织宣传活动6000余次,发放资料172万份。
三、关于搭建农产品产销平台
一是设计创牌载体。我厅确定2017年为“农业品牌推进年”,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品牌活动。联合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浙江知名农产品品牌推选活动;召开浙江农产品品牌大会,发布浙江知名农产品品牌百强榜,举办知名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等系列活动;开展葡萄等十大农产品系列评选推介活动,扩大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组织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农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国际茶博会、浙江农博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及境外营销推介活动,多渠道推广宣传农产品品牌。三是构建网上平台。全面实施农产品“电商拓市”战略,拓展线上交易。依托阿里巴巴平台,全省已建成10多个地方特色馆和一大批主导农产品专业平台, 2017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突破500亿元。
四、关于加大品牌扶持力度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我厅和省工商局等出台了《关于加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地理标志统一标志管理的意见》《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等系列政策文件,开展农产品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引导工作。二是持续加大品牌投入。省财政厅结合农业“两区”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不断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公共营销等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预算近2000万元专门用于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展示。三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开展了“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助力农产品企业解决融资难,全省有122家农业企业通过商标质押获得融资授信12.5亿元,占到全省质押融资总量的 11%。此外各地也相继出台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上形成了鼓励农产品创牌、用牌的良好环境。
实施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议内容,继续加大农产品品牌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产品品质,扩大宣传推荐,强化监管保护,努力擦亮浙江农产品品牌。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政策扶持。全面启动“浙江省地理标志商标助力强企富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注册指导,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开展商标注册。统筹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以县域为重点,支持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特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业态,面向农产品品牌经营主体,继续深化品牌质押融资,加快创新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电商融资等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破解融资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优质农产品“产出来”和“管出来”相结合,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和提升品牌形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监管保护。支持和鼓励区域品牌进行注册保护,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和保护力度,会同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和开展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农产品品牌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依托省农博会、茶博会等平台开展各类品牌推介活动。支持各地以品牌农产品为主线,深挖历史文化内涵,举办农事节庆活动,加快农旅融合,促进产品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每年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和“5·10”中国品牌日等载体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林家琦,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