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关于报送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的函》(农产综〔2019〕3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推选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报送范围
(一)乡村特色产品。指根植于乡村,依托特有资源和传统工艺,地域特色鲜明、乡村气息浓厚、功能属性独特、开发潜力巨大的产品,包括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和特色手工产品等。
1.特色种植。指除小麦、玉米、水稻等大宗农产品,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马铃薯、苹果、柑橘等优势农产品之外的小宗类、多样化特色种植产品,包括特色粮、油、薯、果、菜、茶、菌、道地中药材、林特花卉苗木等农产品,以及传承农耕文明、具有特色种质资源保护价值的农产品。
2.特色畜禽。指除猪、牛、羊、鸡等优势畜禽之外的特色畜禽,包括特色草食畜、特色猪、禽、蜂等。
3.特色水产。指除青、草、鳙、鲢四大家鱼,以及鳗鲡、对虾、贝类、大黄鱼、罗非鱼、河蟹、斑点叉尾鮰、海藻等优势水产品之外的其他特色水产品。
4.特色食品。指用特殊工艺加工,有明显地域特色、文化内涵、风味独特的特色食品。
5.特色手工。指采用传统技艺,通过手工方式,生产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文化内涵的手工艺品,包括特色制造、编织、剪纸、风筝、陶艺、木器等。
(二)乡村能工巧匠。指以手工制作为主,产品开发历史悠久、技艺精湛、工艺独特,对传统工艺传承发掘、保护发展、人才培养等有积极贡献的手艺能人,包括铁匠、铜匠、木匠、篾匠、陶艺师、剪纸工、年画工等能工巧匠。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梳理现有特色产品信息和能工巧匠人选,积极组织县(市、区)填报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附件1)、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附件2)和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附件3),并于6月1日前将相关表格汇总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产业信息处林家琦、高丛林,联系电话:0571-86757776、86757786。
附件:1.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
2.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
3.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
特色种养殖和特色食品信息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规模 | 2018年产值(亿元) | 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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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可自行复制,多页填报;
2.生产规模,种植产品用万亩计,养殖产品用万头/只/羽计,水产品用万亩/吨计,食品用万吨计。
附件2
乡村特色手工产品信息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规模(万件) | 2018年产值(万元) | 获得荣誉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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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乡村能工巧匠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主要产品 | 规模(万件) | 获得荣誉 | 联系地址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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