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0-00366 有效性: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0-11-23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2020-11-23 10:07:43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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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方青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推动生猪养殖规模扩大的建议》(金39号)被列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重点督办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及时与会办单位沟通,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的各项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办理方案。我厅在认真研究并会商相关会办单位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39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方案》,成立了由省农业农村厅王通林厅长为总负责人,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办理工作小组。按照建议的内容分解和明确了主会办单位工作职责,确定了办理的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并向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报送了办理方案。

二、加强调研沟通。代表在调查的基础上,就科学推动生猪养殖规模扩大提出进一步放宽养殖场落地限制,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统筹指导,出台养殖转型补贴政策,合理估计和控制生猪数量等四个方面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厅把建议办理与当前生猪增产保供工作和“三联三送三服务”活动相结合,带着问题开展调研,积极推动全省生猪增产保供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措施落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认真组织研究,及时提出了会办意见。同时,我们专门到金华,就办理情况与代表进行沟通面商,充分听取代表意见,代表表示满意。

三、明确工作重点。针对建议内容,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六化”标准体系,组织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数字牧场和美丽牧场建设,推进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推动尽早建成30个以上年出栏10万头标杆性猪场、70个以上万头标准化猪场,并力争建成3条年出栏生猪百万、屠宰加工配套的全产业链。

二是聚焦风险防控。组织开展调运等环节专项整治和全域集中大消毒、重点区域持续大消毒行动,全面推进洗消中心建设,督促非洲猪瘟常态化自检,加快构建完善以养殖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化联防联控和省际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为屏障的动物防疫“三级防控网络”,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区域防控水平。

三是聚焦政策保障。总结推广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双推进的政策措施,降低养殖风险;及时研究制定生猪养殖跨区调剂政策,努力破解“猪周期”;继续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百名专家,百场服务”等活动,“一对一”对接企业帮助解决用地、资金、环保等问题,打破项目落地难的“玻璃门”。

四是聚焦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生猪生产监测,加强数据分析,科学预估猪肉供需变化,合理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探索生猪养殖量合理预估和有效控制机制。加强生猪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养殖意愿和消费者心理预期,促进猪肉平稳有序供应。

附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39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9日


附件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39号建议的答复

方青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推动生猪养殖规模扩大的建议》(金39号)收悉。经会商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生猪产业发展,2019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明确走规模化科学养殖的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的老路,加快推进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把生猪增产保供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抓新建、防疫情、促增量。5月份,全省生猪存栏438万头,比去年末增加48.7万头;全省开工建设123个万头以上规模猪场,设计产能705万头,其中10万头以上新建猪场46个、万头以上新建猪场59个,目前已投产14个。

(一)完善用地政策供给。对生猪养殖用地,落实应保尽保。设施农用地上,对生猪养殖检疫点、洗消中心、进出猪台、引种隔离室等配套设施用地,均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管理;生猪养殖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生猪养殖场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面积在总面积 20%以内且不超过 50 亩的,允许通过异地占补平衡占用;取消生猪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 15 亩的上限规定;明确允许建设多层猪舍。林地使用上,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建设养殖场,使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宜林地的,可按照不改变林地用途使用,不占用林地定额;列入省生猪增产保供项目,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标杆性现代化猪场使用林地的,可直接使用省重点林地定额。建设用地上,明确对新建规模猪场每 5万头产能安排 3 亩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全省已新调剂设施农用地9998亩、林地1860亩、安排建设用地281亩。

(二)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坚守不污染环境的底线,推进规模猪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是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深化美丽牧场建设,突出节水节料、资源利用,鼓励采用环境控制和综合减臭技术,配备相应现代化环保设施设备,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绿色饲料,确保产品绿色、生态环境绿色。二是科学推进多种治理模式,坚持资源化利用为主、工业纳管处理兜底,以优化粪污处理工艺和设施装备为重点,积极做好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技术方案指导,推动养殖场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合的处理模式。三是大力推进整县制粪污资源化利用。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资金安排1.07亿元,在生猪当量10万头以上的县,完善资源化利用“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三级循环机制,加大第三方资源化利用组织培育,促进整县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围绕检测、消毒、隔离等关键环节,加强精密防控,严防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一是加强检测。印发《全省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入场非洲猪瘟采样监测方案》,对规模猪场、屠宰企业、运输车辆开展全覆盖非洲猪瘟检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1-5月份全省检测各类病原学样品3.57万份。二是彻底消毒。全省建有区域性洗消中心47家,今年又布局建设18个区域性洗消中心,推动存栏5000头以上养猪场全部配套洗消中心(点)。全面推广应用县域、乡镇、主体三层洗消防控机制,督促养殖场建立场外风险区、场内缓冲区、生产安全区“三层滤网”式洗消模式,全面阻断病源传入。三是做好隔离。持续两年组织实施生猪全产业链严管“百场引领,千场提升”行动,以养殖场和屠宰场为重点,推动分区隔离、地面硬化、围墙等设施改造,全面提升主体生物安全硬件水平。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已列入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省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资金支持重点,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落实财政补助。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1.63亿元,统筹用于生猪生产、防疫,按多养多补给予地方政府综合奖补,对万头以上猪场给予每万头100万元补助,对引进种猪每头给予500元补贴,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生产流动与建设资金贷款,在国家贴息2%的基础上再增加1%。二是完善保险政策。提高政策性生猪、种猪保险标准,育肥猪保额由600元/头、900元/头分别提高到900元/头、1200元/头,种猪保额由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在此基础上,计划将育肥猪保额再提高300元。开展商业性生猪饲料成本价格指数保险,累计提供生猪饲料原料价格风险保障金额6140万元。此外,金华市还开展“金猪安”特色保险试点,实行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双保险”,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保费的40%,每头猪保额最高可达2100元。三是加大金融扶持。省银保监、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46家畜牧业关联企业贴息贷款或授信贷款24.55亿元,义乌华统、青莲等公司获批省乡村振兴产业基金8.77亿,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11.24亿元。

(五)强化生产调度预警。在做好生猪增产保供的同时,我厅进一步强化调度与监测,防止生产大起大落。一是加强新建场进度周报,每周调度新建万头以上猪场建设进度和产能实现情况。二是及时掌握供需动态,全覆盖跟踪调度纳入直联直报平台的2767家规模养殖场生产情况月报,每周监测活猪、猪肉、仔猪和饲料等价格,及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三是制定预警方案,综合生产、需求、调运等信息,分析研判,制定预警指标,及时根据方案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生猪增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家下达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补齐短板,以“六化”为引领,有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多层养猪、健康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减臭等关键技术攻坚;大力推进数字牧场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环境控制、智能巡检、轨道机器人等先进数字化、智慧化设施设备;深化美丽牧场建设,推进养殖基地化,大力推进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尽早建成30个以上年出栏10万头标杆性猪场、70个以上万头标准化猪场,并力争建成3条年出栏生猪百万、屠宰加工配套的全产业链。

(二)聚焦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域集中大消毒、重点区域持续大消毒行动,全面推进18个生猪养殖重点县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猪场建成洗消中心,督促全省存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和所有种猪场全部配备非洲猪瘟检测室并常态化开展自检,加快构建完善以养殖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化联防联控和省际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为屏障的动物防疫“三级防控网络”,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区域防控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打击力度,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严格调运监管、严查运输车辆、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政策保障。总结提炼“金猪保”等地方特色险种,探索全省推广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双推进政策,提高生猪保险保额,降低养殖风险。加强生猪饲养量和地区间供需的关联性研究,制定生猪养殖跨区调剂政策,努力破解“猪周期”。抓好政策落实,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百名专家,百场服务”等活动,进一步优化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环保审批等流程,“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用地、资金、环保等问题,打破项目落地难的“玻璃门”。

(四)聚焦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生猪生产监测,加强数据分析,科学预估猪肉供需变化,合理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探索生猪养殖量合理预估和有效控制机制。加强生猪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引导企业养殖意愿和消费者心理预期,促进猪肉平稳有序供应。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农机发展中心赵可丰,联系电话:0571-867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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