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0-00373 有效性: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0-11-23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2020-11-23 16:51:59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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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组: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传承乡土文化,建设美丽乡村》(第144号)的重点督办提案收悉。经会商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现作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第144号提案办理工作,成立由王通林厅长任组长,刘嫔珺副厅长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主会办单位职责,确定时间安排、工作进度和有关要求,并及时向提案人及省政协提案委沟通交流、向吴晶副主席书面汇报。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厅组织省级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分析了提案内容,与提案人代表王澍面对面做了沟通交流,并联合浙江理工大学就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开展专题调研,编写《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实践与探索》一书;组织各地就二十四节气等农耕文化传承发展开展情况摸排,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了解制约因素,深入挖掘乡村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深化落实村庄规划设计、修缮保护、活化利用等措施。9月27日,省政协副主席吴晶一行到萧山区欢潭村实地调研了我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建设情况,我厅作为主办单位专题汇报了近年来我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和提案办理情况。

一、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及举措

2012年,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是全国最早全省域范围开展保护利用的省份。目前全省已启动了八批347个重点村和1700个一般村建设,有636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占全国的9.3%,有44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占全国的9%,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已经成为浙江“三农”的“金名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规划编制。全面梳理我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对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特别是重点村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实情,推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新时代美丽乡村规划相统一。突出省、市、县域层面的整体规划布局,与大花园、诗画浙江建设有机衔接,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串珠成链、连片成景。加强规划评审审核把关,指导各地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团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在县级评审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省级评审会,邀请城乡规划、村庄建设、建筑设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领域专家,对重点村规划文本逐村评审打分,及时反馈专家意见建议,公布排名得分,压实地方责任,确保历史文化(传统)村落规划更具严肃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抓好工作规范。通过对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的规定,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编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制订了《浙江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规划设计参照要求》《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技术指南》等规范标准,科学指导保护规划编制、保护项目实施和民居改造利用。出台《浙江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将传统工艺作为建筑工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优秀传统建筑技艺挖掘与传承,规范建筑工匠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文物部门的技术力量,对文保建设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实施,保护好传统建筑的文化价值。

(三)抓好建设管理。规范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的立项申报、施工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流程。根据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县(市、区)自验、市复验、中介机构评价、省核定的方法开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验收评价。在省级层面,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进行现场验收评价,突出对规划编制、建设实绩、项目与资金管理、规划落实、建设经验亮点及后期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绩效考核与反馈,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村实行限期整改或项目退出,确保整个工程项目规范化推进。

(四)抓好文化挖掘。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过程中,坚持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共推进,共梳理出了745项非遗名录,其中畲族“三月三”、缙云“黄帝祭典”、“三门祭冬”、“九华立春祭”等项目被列为国家级非遗项目,有效推动了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开展“千村档案”整理,一批反映村落风土人情的档案文献、资料数据等得以抢救、保护和留存,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利用。开展《千村故事》编撰,深入挖掘古村落古民居背后的“故事”,全面展示浙江农村的民风民俗、名人名流、手技手艺、特产特品,其中《千村故事精编本》还作为G20国礼赠送给各国使团,向世界展示了浙江乡村文化和人文精神。

(五)抓好活化利用。在全力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用促保、用保互促,全面提升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生命力。依托独特古村落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引导工商资本入驻和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村民增收致富,推动保护利用工作逐步从“政府主导”向“自身造血”转变。如松阳县通过“拯救老屋”行动,打造了一批精品民宿,引进了国内知名艺术家入驻,有效激活了乡村资源;莲都区下南山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联众集团以乡村众创模式,实现了开发利用;天台县张思村通过打造“古韵张思”区域品牌,有效吸引青年和乡贤回村投资创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提案人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有历史、有文化、有乡愁、有故事的优势,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规划引领和技术指导,高质量全面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深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特色乡土文化,着力彰显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浙江气质,全力打造浙江乡村的“文化瑰宝”。

(一)加强顶层设计,在注重前瞻性上做文章。把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放在为“重要窗口”增添“三农”风景、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文化传承、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度去谋划、去推进,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四条诗路”文化带、“五朵金花”组团、百条美丽乡村风景线有机衔接,加快推进串珠成链、连片成景,推动打造千颗各具水乡、滨海、平原、山区、丘陵特色的浙江乡村大花园“耀眼明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意见》,着力解决在统筹协调、要素投入、技术支撑、活化利用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对红色记忆、重要理论发源地、名人故里等历史文化胜地的补充挖掘,将更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落和建筑纳入保护范围,结合行政村撤并实际,及时调整建设项目库,到2022年,实现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覆盖。

(二)做好规划引领,在提高科学性上做文章。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全域土地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突出历史的真实性、环境的完整性和文化的延续性,保护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山水风光、传统格局和空间肌理。在重点村规划评审中,加强村落“八景”、“十景”、村落水塘水系等肌理结构的保护,加强建筑和哲学的有机融合。健全“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乡村规划设计体系,实现规划保留村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全覆盖。探索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数字乡村、未来乡村建设路径模式,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品牌。

(三)塑造乡村风貌,在体现乡土味上做文章。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韵”原则,积极提出有江南韵味、地方特色、文化特点的农房建设样板图供村民参考。把推进乡村住宅风格多样性与就地取材作为乡土文化高质量传承的工作抓手,融合当地人文习俗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抓好村庄建设和农房施工。进一步总结提炼文村试点实践,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按照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房建设要求,统筹考虑雨污分离、雨水回用、清洁能源利用、智慧照明等因素,做好农房设计和庭院设计。在重点村设计规划中,明确新建住宅或是搬迁安置区需顺应村庄自然肌理,还原山水相融、高低错落的传统格局,杜绝排列式、兵营式布局,努力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浙派民居”和“浙派乡村”。

(四)加强技术指导,在提高服务力上做文章。加大传统工艺保护与传承力度,加强对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等多元化乡土人才的培育。加深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建立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家库。开展村落传统景观普查和村落建筑与文化关系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合理的保护纲要。积极推广专家、教授驻村制度和规划设计团队送服务下乡活动,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技术帮扶等工作。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村干部和建筑工匠的技能培训,促进优秀传统建筑技艺传承和创新。协同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规划设计、建筑、艺术等专业的优秀大学生驻村实习,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注入新鲜活力。

(五)传承农耕文明,在乡村文化振兴上做文章。以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为载体,深入挖掘展示村庄农耕文化遗存、乡风民俗、先贤故事、民间技艺等乡土文化,推进乡风乡愁、礼仪礼节、家德家风、文化文艺进乡村。结合重大传统节日和农村特色节庆,开展农民丰收节、“我们的村晚”等特色乡村文化活动,开展二十四节气农耕文化活动组织推介,挖掘二十四节气历史渊源、传统习俗、乡土人情、时令特产、特色小吃等内容,让人们在传统文化中找回乡愁记忆。持续开展《千村故事》《千村档案》编撰工作,推动农耕博物馆、乡情村史陈列室、非遗传承所建设,展现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独特的乡土文化内涵。

(六)注重活化利用,在乡村价值实现上做文章。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多重价值,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做大休闲农业、生态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推动农产品变商品、农村变景区,促进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盘活闲置历史建筑,大力发展艺术创作、研学体验、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夜经济,培育发展农家乐、民宿,培育房车露营、运动康养、休闲养生等乡村特色活动,实施农家小吃振兴行动,培育农家小吃特色村和知名品牌。推进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乡村、乡贤回乡村,让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活起来,真正做到见人、见物、见生活。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给我们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汪佑福;联系电话:0571-86757952。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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