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1-00051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1-01-08 |
文件编号: | 浙农提〔2020〕132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绍45号建议的答复
金银燕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把糯稻种植作为特色产业来发展的建议》(绍45号)收悉。经会商省粮食物资局,现答复如下:
浙江是全国糯米的主要消费地区之一,糯米主要用于酿酒等食品加工业、餐饮业用粮。2019年,全省糯稻种植面积23.78万亩,主要品种有绍糯9714、浙糯系列(1号、4号、36、106)、甬优(5号、10号)、祥湖171等。糯稻作为粮食特色产业,既有一般水稻生产的普遍性,又具有区别于其它水稻用途上的特殊性。近年来,受到种粮生产成本上涨和价格下跌双重挤压,提高糯稻种植效益面临不少困难。为保护农民糯稻种植积极性、助推糯稻产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争取开展糯稻储备粮试点。为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满意,2019年起,我省粮食部门以储备资源为支撑、粮食加工企业为引擎,牵头启动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试点,推动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结合各地“五优联动”试点工作情况,我们将配合粮食部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粮食生产者、重点用粮企业、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把糯稻作为储备粮的可行性,争取在绍兴开展探索实践。同时,根据糯稻的产区分布,鼓励区域内重点用粮企业与粮食种植大户通过签订企业订单等市场化手段,共同联手打造产业化生产基地,促进糯稻产业的发展。
二是加大包括糯稻在内的粮食种植政策扶持。今年,我省强化实施规模种粮补贴、订单粮食奖励、种粮大户贷款贴息和稻麦政策性保险等政策,并将规模种粮补贴(含糯稻规模种植)从去年的每亩100元增加到120元,每亩增加20元。各级财政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种植糯稻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争取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并向种粮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研究完善种粮配套设施用地政策,鼓励支持种粮大户开展粮食加工销售。
三是推进优质糯稻品种选育和推广。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糯稻优质稻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努力改善糯稻品质、提高糯稻产量,提高糯米自给率,以满足市场对糯米的需求。针对本省近年来新育成的糯稻品种,以实施相关项目为抓手,加大优质新品种的推广力度。
四是加强糯稻高产栽培技术集成和指导服务。针对糯稻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充分发挥粮油产业技术团队专家作用,开展糯稻技术研究与创新,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集成糯稻绿色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以点带面,多措并举,加大集成技术在面上的推广应用。重点开展糯稻新型肥料应用、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水稻机直播肥药种播喷同步、糯稻病虫害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生产等技术和“水稻+”新型农作制度的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
五是加强糯稻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推动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积极推广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促进规模化生产。探索开展糯米品牌销售等产后服务,引导主体加强糯米品牌建设和宣传,提高优质糯米知名度,提高糯稻生产效益。
六是推进糯稻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以部省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计划为抓手,在全省适宜糯稻生产区域示范应用糯稻绿色品种和绿色高产高效技术。计划在绍兴、嘉兴、湖州等糯稻重要产区,创建糯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千(百)亩示范片,通过省市县联动,加强糯稻生产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带动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肥药减量增效等糯稻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在面上的应用,实现高产与绿色协调、优质与高效同步。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厅种植业处唐传军,电话:0571-8675753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