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1-00109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1-01-08 |
文件编号: | 浙农提〔2020〕145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59号提案的答复
吴树良、陈智慧、吴良欢、王毅恒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中药产业 促进我省农民增收村消薄的若干建议》的提案(559号)收悉。经会商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药材好,药才好”。浙江省是全国重点中药材产区之一,中药材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共有药用资源2385种,资源总量和道地药材总数均列全国第3位,素有“东南药用植物宝库”之称。新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品质上乘,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为历代医家所推崇。2007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把中药材列入十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加以扶持,全省上下形成合力,以“道地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为重点,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药材已成为我省高效生态农业强省的特色优势产业之一,为40万山区农民增收和当地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也为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原料。2019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80.24万亩,总产量26.22万吨,总产值63.78亿元,其中“浙八味”种植面积21.6万亩,总产量为5.2万吨,“新浙八味”种植面积27万亩,总产值达34亿元。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主要有:
一、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我省先后制订并实施了《浙江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关于加快推进中药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以及《浙江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去建设规划(2018-2022)》等,引导推进中药材产业扩量、提质、增效发展,大力培育新老“浙八味”等道地优势产区,支持适宜区域发展中药材产业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省经信厅主导编制完成的《浙产道地药材“浙八味”振兴方案》获得国家工信部批复实施,正大青春宝药业牵头的万亩浙麦冬和温郁金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一批“浙八味”中药材产业重大项目得到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2012年省政府将浙江“浙八味”特产市场列为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在规划引导、财政补助等方面落实了多项扶持政策。省财政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农民稳定增收等目标,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等专项资金,统筹支持中药材等产业化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休闲观光、生态康养等中药材三产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应用,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规模化、数字化、生态化和品牌化发展。同时我省已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磐安浙贝母、乐清铁皮石斛等4种药材列入省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平阳黄栀子、乐清铁皮石斛试行了价格指数保险,有力保障了生产稳定和药农收益。目前全省已建成近30万亩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基地,100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认定了43个“道地药园”,培育了磐安新渥镇和淳安临岐镇2个中药材省级特色农业强镇;有近20万亩中药材基地实行粮-药轮作(套种)和林-药套(间)种,在保障了粮食生产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中药材种植收益,有力地促进了中药材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二、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保障中药材质量品质
近年来我省实施了铁皮石斛、浙贝母、杭白菊等“一品一策”全产业链风险管控项目,组织制定了《浙贝母生产技术规程》等30多个省级地方标准,以及《道地药材铁皮石斛》《道地药材赤芝》等20个中华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制了16种《中药材全过程标准化操作手册》和“生产技术模式图”。推进中药材生产基地信息体系建设,在30多个基地推行生产全过程“二维码”追溯管理,带动全省1091家中药材生产主体建立了合格证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特色小品种作物农药登记财政补贴政策,已有25个产品在中药材上获得登记;指导合理科学使用农药,推行统防统治;加强中药材产地加工设施设备改造和工艺提升,中药材绿色加工水平明显提高,其中浙贝母无硫加工比例提高到99%,有力保障了中药材的质量安全。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生产主体和技术人员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三、保护发展道地药材,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积极扶持道地药材品牌保护和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慈溪麦冬”“建德西红花”“武义铁皮石斛”“龙泉灵芝”等17个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6个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个获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建成了华东地区最大的中药材产地市场-“浙八味”特产市场,成功举办了十三届中国(磐安)中药材交易博览会、两届中国浙西(千岛湖)中药材交易博览会,扩大了浙产药材影响力。连续三年组织参加了浙江健康产品(台湾)展览会,初步建立了浙台两地中药材经贸直通通道。联合天地网启动了浙江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道地中药材+基地农户”发展增效新模式,年交易额达4亿元以上;建立“浙江中药材信息网”,定期发布“浙八味”等价格指数,有效指导药农生产。同时积极开展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先后确立清河坊历史文化特色街区、 兰溪市诸葛八卦村等 66 个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创新中医、中药材和养生紧密联结的地方特色机制, 推进药旅融合,进一步扩大我省中药材品牌影响力。2015年以来,将磐安江南药镇、富阳药谷小镇、椒江绿色药都小镇、临海国际医药小镇等地纳入省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安吉县创建“两山”中药思想实践示范县的若干意见》,支持安吉中药材基地建设。
四、强化科技协作攻关,科技兴药水平明显提升
组建了浙江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和省中药材产业协会专家服务团队,为全省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组织实施了两轮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共建立区域试验站6个、示范基地30个、示范技术模式15项。组织实施了农业(中药材)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围绕浙贝母、前胡、三叶青等品种全产业链发展技术制约问题。推动产、学、研、用骨干单位成立浙江省中药产业传承发展战略联盟。每年组织举办产业技术培训班,切实提高中药材生产主体和技术人员的生产和管理水平。同时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 9000万元,支持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参加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员给予差别化补助,促进农民劳动技能和就业水平提高,增强农民创业增收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大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政策落实。以《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为指导,优化全省中药材生产布局,加大中药材现代农业专项、中药现代化专项、林下产业经济专项等扶持力度,强化良种繁育、标准研制、经营主体培育、区域品牌创建、中药材特色农业保险和中医药文化宣传等引导推动,凝聚优势要素资源向中药材产业集聚。鼓励各主产市、县因地制宜制定实施适宜当地中药材发展的规划意见。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助力中药材生态化、规模化、规范化和产业化发展。按新特优标准,争取把“浙八味”列为特色优势农产品培育,整合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扶持相关硬件和软件的配套建设,扶持规范化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全产业链发展。
二是加强品牌建设,保障药农增产增收。积极推进“浙八味”区域性公共品牌的注册和保护,以品牌为引领,加大道地药材及相关精深加工产品开发。联合实施“名医好药”行动计划,开展“浙产好药”品牌产品评选活动,办好中药材交易博览会、铁皮石斛文化节等活动,推广中药材健康养生文化发展,推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应用“互联网+道地中药材+基地农户”的中药农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我省电商产业优势,加强中药材产销对接,拓宽中药材上行渠道,更好促进药农增收。
三、加强技术攻关,提高创新水平。充分发挥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的作用,指导各主产区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药材产业创新链团队。加大中药材新型主体和基础农技人员培训,积极培养一批中药材产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农民培训补助资金,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模式,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兴业,加快壮大中药材生产经营人才队伍。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技推广中心何伯伟,联系电话:0571-86757886。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