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1-00112 有效性: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1-01-08
文件编号:浙农提〔2020〕151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665号提案的答复

2021-01-08 17:14:12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楼璋亮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提案 》(第665号)收悉。经会商省教育厅,现答复如下:

一、乡村振兴人才培育现状

(一)乡村人才引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老龄化、农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2019年印发《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计划,推动各类要素“上山下乡”。同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的意见》、省委人才办印发《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各地市也配套出台了细化意见,明确人才回归乡村的鼓励政策。在实施青年回农村行动方面,围绕谁来回、怎么回、干什么等,省里政策明确了鼓励支持青年回乡发展产业、培育青年“农创客”“新农人”等举措。比如,提出实施“青春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支持返乡青年竞聘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支持青年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投身乡村产业发展,支持青年回乡创业、抱团发展;完善“青创农场”培养体系,为入驻者提供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品牌培育、渠道推广等定制化服务;实施“浙里担•青农贷”团银担合作公益项目,最高提供100万元无抵(质)押担保贷款;举办高校毕业生乡村创业创新大赛;落实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扶持政策,对35周岁以下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学毕业生,由财政给予连续3年、10000元/年补助。开展“3030”新农人行动,培养30岁左右、敢于创新创业的农业领军人才,目前已认定15人,落实扶持资金1.9亿元。引导大学生回乡下乡创业,2019年共吸引4166名大学生青年回乡下乡创业。到2022年,全省培育青年“农创客”1万名、“新农人”1万名,培育省级“青创农场”400家。在实施乡贤回农村行动方面,围绕谁来治、需解决什么问题等,省里政策明确了吸引乡贤回归、规范乡贤组织、发挥乡贤作用等举措。比如,提出实施乡贤回归工程,成立县、乡两级乡贤工作站,建立乡贤人才库和重点乡贤联系制度;支持各地制定乡贤回归激励措施,妥善解决回归乡贤及其直系亲属的社保、医疗、教育等社会服务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乡贤公寓。建立乡村振兴和乡贤回归投资重大项目库,支持乡贤公益机构建设。目前已认定新乡贤33.4万名,建立乡贤组织7384个、乡贤馆6073个。明确到2022年,吸引20万名新时代乡贤返乡回乡投资兴业。在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构建起完整、精准、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到2022年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00家以上,并对税收优惠政策、设施农用地利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农业信贷服务、人才培养引进等作了部署。此外省里成立了100亿元的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等,截至2019年底,共认缴出资30.59亿元,带动工商资本51.29亿元投资乡村振兴。在社会保障方面,今年省里出台政策,明确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明确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等相统一,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9%。

(二)农民教育培训。在资金来源上,我省自2011年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以来,每年整合中央财政3000万、省级财政9000万,地方配套2亿元左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累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0万人次,其中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致富带头人5万余人次。此外教育系统每年培训农民工20余万人次。通过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扎根农村、致力农业创新创业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形成了培训育人才、人才兴产业、产业促发展的联动格局。在培训体系上,我省整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资源,构建了由省级农民大学9个校区、40个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11个市级农民学院、70个县级农民学校、28个省级实训基地、324家田间学校、5个市级乡村振兴学院、25个县级乡村振兴学院、若干镇村讲习所组成的“四位一体”农民培训体系。在培训模式上,各地坚持理论、实践、创业指导、培训品牌打造相结合,短期、中期、在职研修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立足“三农”特点和农民的实际需求,形成了“学历+技能”、“培训+品牌”、“技能+创业”、“乡村振兴讲习所”、“互联网+”等培训模式。如丽水“农三师”培训、“云和师傅”培训、建德“草莓师傅”培训、嵊州小笼包培训、瑞安村“两委”负责人培训等,有效提升了农民综合素质,带动了一方产业,富裕了一方农民。省里对返乡创业大学生进行了特别关注,针对年龄45周岁以下返乡创业大学生,指导成立了全省农创客联合会,各地设立分会,从“产品销售”、“ 互联网+应用”、“筹融资”、“风险规避”等实际需求出发安排专题讲座,举办“对话技术”、“对话资本”、“对话新零售”等主题活动,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对口项目合作、融资贷款,对接科研团队等精准服务。此外,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了“云上智农”的浙江版“浙农云”,组织各级专家制作了简短实用的技术管理类微视频,开启了线上培训新时代。在培训渠道上,近两年,推动成立了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茶业学院,培养高层次农业领军人才,每年招考200名在职研修生。同时,以赛代训,举办农民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农民培训已基本形成了短中期培训、在职研修为主,省市县各有侧重,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民培训渠道。

(三)农民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在学历提升方面,通过全省高素质农民高职扩招计划、本专科层次成人高考、中职招生等多种途径,到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农广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接受学历教育。2019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总工发〔2019〕74号 ),推进农民工学历提升行动。据统计,全省共有 17所普通本科高校、19所高职院校及全省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整体参与了农民学历提升项目。落实高素质农民高职扩招计划,协调8所高职开设9个涉农专业,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多样化成长路径,2019年落实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高职扩招计划4000余人。落实中职招生计划,浙江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中专生培育”项目每年招生3500名。在乡村人才培养方面,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2个市县开展农民大学生培养,省广播电视大学在全省建立了45个省级农民大学生实践基地,共开设十一个纯农和涉农专业,累计招收农民大学生 78345人(其中由省财政全额资助的纯农专业学生22867人),累计毕业48885人,其中本科毕业 224人,专科毕业 48661人。实施乡村定向人才培养,近年来在浙江大学等20所本科和高职院校分别设置了30多种涉农类专业,开展面向农村的各类人才定向培养工作。2019年面向“26+3”县(市 、区)落实地方专项定向计划 625人,基层卫生人员本科1039人、专科 405人,基层林技人员30人,基层农技人员 86人,粮油储检人员 64人,农村幼儿园教师41人,师资 648人,乡镇文化员66人。

(四)农民职业认定与职称评审。在农民职业认定上,继农业部印发《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5〕3号)后,我省也印发了《浙江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浙农科发〔2015〕22号),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必须由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发布。主要农业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以政府名义出台了认定管理办法。从2019年起,以“高素质农民”取代了“新型职业农民”,并明确了高素质农民的定义,即: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在农民职称评审上,省委人才办《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不受学历、专业、论文限制。省里积极推进农业职称制度改革,制定了农业技术、农业工程正高级职称评价条件,开展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2019年评审通过副高级职称职业农民50人,近三年共154人。此外,通过“农业职业技能大赛”“乡村振兴创意大赛”等活动,对获奖的优秀选手直接授予职业技能等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基础数据调查。开展乡村人才、培训机构资源调查,重点摸清农业主体、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数据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知名度好、理论水平强、技能水平高、实践经历丰富的专家学者、创业人士、企业负责人等,充实到教师队伍。推动完善高素质农民数据库、培训机构库、培训师资库。

(二)创新人才培育模式。总结推广各地探索的培训新模式,深入推进理论授课+基地实训、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培训+线下服务、学历+技能、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教学+参观考察”“培训+实习”“培训+创业指导”等“培训+X”的培训形式。

(三)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强高素质农民需求分析,统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训,以及中高职、成人本科等学历教育。加强农民分层分类培训,根据农民从事行业、产业规模、产业类型、所在岗位,有针对性的开设专业课程,提高培训针对性。加强中专与高职院校间学分互认,证书互通,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加大高职等学历教育招生力度,进一步落实招生院校,优化涉农专业设置。做好高职扩招计划、农民大学生培养工程、金穗培养计划、农民工学历提升行动涉及的招生报名工作。

(四)加强惠农政策保障。鼓励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参与农民培训工作。拓宽职业农民职称评审通道,推广“以赛代评”“以项目代评”等方法,鼓励各地开展“职业技能大赛”“传统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直接认定为相应技能等级和职称资格。扩大职业农民职称评价覆盖面。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厅科教处类兴彪;电话:0571-86757321。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28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