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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306/2021-01175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文件编号: | 浙农田发〔2021〕6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长期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编制《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明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成效与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建设内容及重点工程,是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