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广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

2021-12-31 15:46:12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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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机发〔2021〕3号)有关要求,自2022年4月1日起,对自愿参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旋耕机(仅指履带自走式)、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履带自走式耕作机等10个品目机具推行“浙里办APP”、唯一身份识别二维码(“浙农码”)、北斗定位终端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可不单独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规范另行规定。

农机购置补贴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10247163;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519101222;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电话:18610968177。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定稿).docx

2.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制规则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制规则.pdf

3.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系统农机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0)(定稿).doc

4.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附件4: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定稿).docx

5.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操作方式流程说明附件5: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操作流程说明(定稿).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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