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2021年浙江省海洋休渔禁渔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2021-04-12 14:03:11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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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6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就《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远洋渔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9日。截至3月9日,我厅收到意见3条,均未采纳。具体如下: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人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张网渔船在我们玉环当地已由90年代的500多条减少到我们现在只剩下10多条,去年我们的产量很不好,我们当地的张网作业都是每年的8月16日开始到过年前半个月就结束了,减去台风等自然灾害实际作业就只有3个月。建议小型张网作业的休渔期改为每年的5月1日-8月1日。

65****606@qq.com

不采纳

自2018年开始,浙江省对小型张网休渔时间已延长为3个半月。

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开始与特定区域禁渔期时间为4月1日12时开始有冲突,希望把这个时间统一。

136****8567@163.com

不采纳

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综合考虑资源保护、伏休管理等多方面因素,调整时间需要科学认证。

关于2021年伏季休渔意见,我建议从3月1号开始到8月1结束,因为这段时间大部分鱼类都是抱卵,产卵,孵化,生长期,一定要控制在这四个时间段,还有底拖网和电脉冲一定要严格控制,再一个是休渔期间部分省份的渔船不守规矩,偷捕现象非常严重。

gd***j1@163.com

不采纳

农业农村部通告已明确规定相关作业休渔时间。

原文链接:

http://nynct.zj.gov.cn/art/2021/2/26/art_1694969_5893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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