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21-07-23 10:50:18

信息来源:农机化与数字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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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一轮政策坚持稳产保供、创新发展、数字赋能的导向,重点突出我省丘陵山区、设施农业机械化需要,体现“多、宽、优、快”四大特点。

一是补贴种类历年最多。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种类142个品目,专项鉴定补贴机具种类3个品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10个品目,合计共155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数量为历年之最。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所需机具实现应补尽补,微耕机、坚果采打机、修剪机等适用于丘陵山区和设施农业的轻小型农机具品目达到52个,占全部品目的33.5%,其中今年新增的轻小型品目达到22个。

二是补贴条件再次拓宽。《意见》中明确支持农机创新产品通过农机专项鉴定方式纳入补贴范围,“中央常规补贴+专项鉴定补贴+新产品补贴+省级补贴”的四级补贴机制基本形成,对能取得推广鉴定证书等资质条件的产品首先列入中央常规补贴,对全国补贴种类范围外的创新产品优先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方式纳入补贴,对尚不能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创新产品和不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通过农机新产品试点进行补贴,对无法通过上述渠道获得补贴资质的产品,考虑通过省级农机补贴予以扶持。

三是补贴办法调整更优。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农机市场价格波动、技术更新换代、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优化调整分类分档和补贴标准。针对我省丘陵山区、重点产业机具用足用好30%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将适应我省水田地形、与粮食生产紧密相关的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履带式耕作动力机械补贴测算比例提高到35%,对保有量大、占用资金多、使用效益不明显的品目逐步下调补贴额测算比例。

四是补贴办理速度更快。为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我省进一步严格补贴办理的限时要求,农户从提交申请资料至收到补贴资金的时限从80个工作日降低至35个工作日,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审核、机具实地核验、资金兑付申请等流程,相关申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和资金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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