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1-00726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1-07-29 |
文件编号: | 浙农字函〔2020〕233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3号)、《浙江省财政厅 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0〕4号)要求,我厅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5号),组织各地和相关单位对2019年度中央对我省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等2019年度中央对我省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6个专项绩效自评报告。现随函报送,请审核。
附件:1.浙江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浙江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5.浙江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6.浙江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
浙江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11820万元,包括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0000万元,下达我省年度目标为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草地贪夜蛾1000万元,下达我省年度目标为全面普查,重点调查,及时发现草地贪夜蛾虫情;补助重点发生区域防控处置率达到90%以上,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发生态势,不大面积暴发成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820万元,重点支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创建、二化螟区域综合治理及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等工作。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地申请和灾情调度情况以及草地贪夜蛾、农作病虫害发生况,下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的通知》(浙财农﹝2019﹞31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13号),将补助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县(市、区),明确补助额度、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截至2019年底,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省本级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县(市、区)除个别地方如洞头区、临安区、安吉县、乐清市采用先建后补验收拨付等,其他均已下拨资金。草地贪夜蛾项目资金于2019年10月全部到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于2019年7月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8791.85万元,执行率74.3%,其中:截至2019年年底,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7400万元,执行率74 %;截至2019年年底,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资金使用712.59万元,执行率71.26%;截至2020年4月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使用679.26万元,执行率为82.8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落实中央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导各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县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了项目支出的决策过程、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等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业生产救灾:农业产业生产恢复、农业生产设施得到修复;同时,受“利奇马”台风影响遭受损坏的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修复。
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全省共建设草地贪夜蛾监测点2511个,各地防控处置率95.9%,防控效果达到89.5%,危害损失率为4.2%。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4个项目实施县(市、区)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共53个,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达92.6%,绿色防控覆盖率68.3%,危害损失率总体控制在3%以下(其中水稻病虫危害损失率为1.46%)。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修复受损大棚17万亩、畜禽场舍47万平方米、渔业养殖池40万亩,对10281个规模养殖场完成两轮消毒灭源,完成率100%,未出现重大动植物疫情,开展病虫害防控面积734万余亩。开展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培训203场次,培训人员10026人次,技术指导12057人次,全省共设立监测点2511个,应急防治面积11.69万亩,各地防控处置率为95.9%,防控效果达到89.5%,危害损失率为4.2%。全省共创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县26个,带动80个县(市、区)、455个乡镇、1798个实施主体和732个植保服务组织参与创建活动,带动实施统防统治实施面积868万亩,其中水稻599.15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61.35%;创建115个高水平绿色防控示范区,带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1108个、示范面积119万亩,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944.7万亩,其中主要粮食作物应用面积658.01万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59.57%。水稻重大病虫(二化螟)区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区农药减量成效明显。2019年全省集成示范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10套,实现化学农药减量1430.7吨,使用量较去年减少3.27%。全省水稻重大病虫防治面积0.80亿亩次,挽回损失96.8万吨,水稻病虫危害损失率为1.46%。
(2)质量指标。主要农作物平均单产减负小于20%,水产养殖产量减幅小于20%,补助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效果达89.55%。
(3)时效指标。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8791.85万元,执行率74.3%,其中:截至2019年年底,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7400万元,执行率74%。开展草地贪夜蛾虫情普查,及时发现虫情。
(4)成本指标。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资金及时下达以后,各地积极开展救灾,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恢复,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小于20%。
(2)社会效益指标。未出现重大植物疫情,草地贪夜蛾在我省没有大大规模迁飞、玉米没有大面积受害,未出现重大水生动物疫情,灾区农业生产秩序和生产能力基本恢复。
(3)生态效益指标。综合应用种植蜜源植物、释放天敌、性诱剂诱杀、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推进化学农药持续减量。
(4)可持续影响指标。农民种粮积极性基本稳定,全省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466万亩,稳定在1450万亩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据调查,项目实施区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资金拨付程序繁杂。从目前抗灾救灾工作实际看,抗灾救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救灾资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拨付、分配等一系列程序,影响了救灾资金第一时间支持灾后恢复生产的时效性。二是中央资金到位较晚。资金到位时已错过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期,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建设已开始招投标流程工作,费用到2020年才能执行,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受耕作制度影响较大。我省玉米主要种植在山区半山区,以零星分散种植为主,3亩以上连片种植比例很低,全面开展监测调查和防控难度大,中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物资和开展技术培训、试验示范,资金使用渠道较为单一,影响执行进度。
下一步措施:一是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对一些重大或紧急灾害采取先预拨付后申请核拨等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快中央资金使用进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完成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同时,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组织服务的方式方法,拓宽资金使用范围。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各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各实施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依据,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并视情在政务网上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转移支付名称 | 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金额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金额 | 11820 | 8791.85 | 74.3% | |||||||
其中:中央补助 | 11820 | 8791.85 | 74.3% |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目标2:全面普查,重点调查,及时发现草地贪夜蛾虫情。 目标3:补助重点发生区域防控处置率达到90%以上,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发生势,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 目标1:农业产业发展恢复正常,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目标2:开展全面普查,重点调查,及时发现草地贪夜蛾虫情。 目标3: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53个,统治覆盖率达92.6%,绿色防控覆盖率68.3%,危害损失率总体控制在3%以下(其中水稻病虫危害损失率为1.46%),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发生势,不大面积暴发成灾。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修复畜禽圈舍面积(万平方米) | 40 | 47 | ||||||
支持修复受损大棚面积(万亩) | 15 | 17 | ||||||||
支持修复渔业养殖池(万亩) | 40 | 40 | ||||||||
对规模养殖场开展消毒灭源(个) | 10000 | 10281 | ||||||||
开展病虫害防控面积(万亩) | 700 | 734 | ||||||||
为害损失率 | 5%以内 | 4.2% | ||||||||
项目区技术培训人数 | 170人次以上 | 10026 | ||||||||
项目区技术指导数量 | 1700人次以上 | 12057 | ||||||||
补助重点发生区域防控处置率 | 大于90% | 95.9% | ||||||||
质量指标 | 主要农作物平均单产减幅 | ≤20% | ≤20% | |||||||
水产养殖产量减幅 | ≤20% | ≤20% | ||||||||
补助区防控效果 | 大于80% | 89.5% | 补助区防控效果 | |||||||
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0% | 74% | 资金拨付程序复杂 |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74.3% | ||||||||
虫情调查情况 | 及时发现 | 及时发现 | 虫情调查情况 | |||||||
成本指标 |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 严格执行 | 严格执行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 | ≤20% | ≤20%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不出现重大植物疫情 | 不出现 | 不出现 | ||||||||
不出现重大水生动物疫情 | 不出现 | 不出现 | ||||||||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和生产能力 | 基本恢复 | 基本恢复 | ||||||||
有效控制草地贪夜蛾发生态势 | 不大面积绝收成灾 | 未大面积成灾 | ||||||||
生态效益指标 | 应用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 应用2项以上技术 | 综合应用生物、物理、化学防治技术 | 应用综合防治技术模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 | 基本稳定 | 基本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附件2
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21644万元,下达我省年度目标共8项,包括保护耕地地力;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直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蜂业质量。同步下达绩效指标30项,并设定了相应目标值,具体详见附表。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中央“大专项+任务清单”改革有关要求,并结合地方实际,我省重点用于支持中央下达相关任务的落实,接到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通知后,及时组织分解落实任务资金下达到各地。其中:农机购置补贴23966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4463万元,绿色高质高效创建2400万元、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40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8713万元、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2000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67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资金2500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3569万元、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7000万元、农产品区域品牌培育1350万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620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建设2500万元、优势主导产业发展17511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30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6176万元、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2000万元、农信贷保体系建设4197万元。
2018年11月中央预拨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资金和2019年4月下达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6月份分别下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9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26号),组织分解落实资金下达到各地,同时下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浙江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21644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数182508万元,执行率为82.3%。从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看,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项目执行较好,预算执行率100%;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分别为91.62%、83.5%;由于部分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地方往往在项目验收后再拨付资金,导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等项目执行进度偏慢。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落实中央对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结合实际需要,分别研究制定相应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制定了《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明确了政策实施中存在的10项主要风险点,制定工作流程图9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项防控措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建设等项目分别下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实施。2019年11月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检查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相关农业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市县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各地着力推进农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部分相应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予以重新整合,结合当地实际修订完善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制度,实行全过程管理,涵盖储备立项、分配执行、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各环节。注重对资金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加快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步伐。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考虑浙江农业产业需求和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重点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新产品试点、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等方面。全省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2019年,全年共补贴各类农机机具72806台套,超额完成55000台套的目标值。
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按照“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等要求,重点支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2019年,共支持农民合作社831家,占全省县级以上示范社总数(5173)的16%。全年全省面上共引导合作社自愿注销4864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空壳社”1319家,指导规范提升3201家,超额完成目标值。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2019年择优确定11县(市、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以粮食生产服务为主,包括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型服务领域。支持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或正处于推广阶段的农作物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等环节。2019年,全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17011个,从业人员12.62万元,全年服务对象166.89万个(户),其中小农户143.56万个(户)。全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耕、种、防、收四个主要环节面积分别为395.27万亩次、212万亩次、309.34万亩次、379.81万亩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7550个,服务粮食作物的面积411.68万亩次,超额完成50万亩社会化服务面积任务量。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卓有成效。重点支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建设,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能力建设等。2019年,建设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26个,新建基地不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水旱轮作、土壤改良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机械化、轻简化技术,示范推广3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培育科技示范主体1.9万个,举办培训班93期,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993人,培训骨干农技人才166人,其中参加5天以上脱产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038个。在开展全面需求调查基础上,按照“省级统一组织、培训基地承办、异地集中办班、项目县选派学员”的机制,分类开展培训。浙江大学、省农科院、浙江农林大学等14家培训基地按照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方案,精心编排课程,建立完备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高素质农民培训规模达到预期。2019年,全省共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004人,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认定库、师资库、基地库,将培育对象详细信息录入对象库,聘请的师资信息录入师资库,建设的培育基地录入基地库,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392个,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组织培训机构上载精品视频课程,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上载新品种、新技术等各类成果资源,开展在线学习、成果速递和跟踪服务。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及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减少了培训成本。4人获“全国百名优秀学员”资助项目人选;举办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农民培训优秀微视频征集等活动,全面超额完成目标值。
高标准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择优确定余杭区、安吉县、兰溪市、黄岩区、遂昌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设。重点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推广优良品种、绿色技术以及生产、加工、保鲜、贮运等新技术新设施新装备;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科技创新,研究集成绿色生产技术,制定绿色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为主业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精品包装率和带标上市率。积极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展销、文化主题建设和节庆宣传活动。
(2)质量指标
一是农业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大量先进适用农机装备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力推进了我省农业“机器换人”。2019年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7%,高出目标值3.4个百分点;发布省级农业主导品种147个,主推优质绿色高效技术97项,各县(市、区)全部制定符合当地生产需求的主推技术,并在示范基地进行示范推广,全省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有效建立。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落实到每个县(市、区),对全省系统管理员队伍开展专题培训,所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县(市、区)均已建立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三是果菜茶替代化肥成效明显。7个试点县(市、区)共落实示范区总面积8.3471万亩,使用商品有机肥7.28万吨,比上年使用增加20%以上,化肥使用减少974.6(折纯)吨,比上年使用减少15%以上,消纳畜禽粪便总量(实物量)12.8万吨。项目区内产业循环发展,有机肥使用量显著增加,农产品品质提升,化肥投入明显减少,节本增效显著,项目区耕地土壤质量明显改善。四是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1.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整省推进绩效任务已全部完成。续建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3)时效指标
2019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进度总体较好。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全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总执行数182508万元,执行率为82.3%。其中: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完成情况较好,已全部执行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除部分资金在12月底前发放给农民外,其余均在6月底前发放。
(4)成本指标
8个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区面积115.22万亩,亩节本增效52元,减少氮化肥3.88%,使用农药减少2.38%。水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项目实施区面积5万亩,亩综合效益达到4万元以上,减少氮化肥5%,使用农药减少3%。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项目实施区面积5.12万亩,技术攻关区亩经济效益达3000元,减少氮化肥5%,使用农药减少8%。茶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项目实施区面积5.3万亩,每年节本5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一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规模、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研发、集成中试、加工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升级建设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营销电商化原料基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互促共赢,各产业、要素利益联接更加紧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带动农民合作社数量165家。二是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明显增加。截至2019年12月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7万户,担保业务余额39.80亿元,业务额是2018年2.76倍;注册资本金放大倍数3.62倍,全国排名第二;人均业务额1.81亿元,全国第一。累计代偿金额569.35万元、代偿项目30个,代偿率为0.59%,按规定累计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8284.71万元,年末拨备覆盖率达1455.12%;累计追回代偿款项52.72万元,累计代偿回收率8.29%,在全国农担体系名列第一。三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稳步提升。2019年,全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17011个,从业人员12.62万元,全年服务对象166.89万个(户),其中小农户143.56万个(户)。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7550个,服务粮食作物的面积411.68万亩次。四是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2019年,共支持农民合作社831家,占全省县级以上示范社总数(5173)的16%。全年全省面上共引导合作社自愿注销4864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空壳社”1319家,指导规范提升3201家。五是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均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2)生态效益。2019年3月下发《关于推介发布2019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推介发布符合绿色增产、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等要求主导品种147个,主推技术97项。《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技术》《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技术》等入选部2019年农业主推技术。依托产业技术团队建设和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项目构建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推广模式。设施大棚、避雨栽培、统防统治、绿色防治、统一育秧、机插机收、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农业信息化等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应用,有效提升了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到位率。
(3)可持续影响。经过系统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新型职业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等到有效提升,各类扶持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措施的支持,使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为支持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据抽样调查显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项目中全省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为99%,公共服务对象平均抽样满意度为96%;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中每期培训班发放培训效果测评表,对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组织管理、后勤服务等开展评价,学员满意度达99.8%。据对全省各地新型经营主体的调查显示,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89%。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部分资金项目执行进度和暂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实际建设时间较短。由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园强镇等项目实行备案审查,待备案审查通过后基本上已是6月份,年度时间已过半。二是资金项目实施受农业生产季节性影响。如果菜茶有机肥替代项目,因柑橘、茶叶有机肥施用时间一般在第四季度和下一年度1月份。因早稻播种时间在3月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错过最佳时期。三是各地资金项目管理基本采用先建后补、验收后拨付等资金拨付方式。四是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普惠性补贴外,部分项目建设周期是两年,需要通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影响了执行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指导督促项目推进实施进度。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完成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和验收程序,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中央资金执行到位、使用规范。
(三)有关建议。对实施周期为两年的项目,建议待实施周期结束后,再组织评价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绩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各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计划在全省资金项目管理培训班上通报绩效自评结果,要求各地比照先进,找出差距,做好项目整改。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依据,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并视情在政务网上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负责人及电话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1644 | 182508 | 82.3 | ||||
其中:中央补助 | 221644 | 182508 | 82.3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护耕地地力; 目标2: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目标3:提高农机化水平; 目标4: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目标5: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目标6: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 目标7: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目标8: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蜂业质量。 | 目标1:耕地地力保护稳步推进; 目标2: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 目标3: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6%; 目标4: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目标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进一步增长、规模日益扩大、领域不断拓宽、实力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素质进一步提升; 目标6: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加速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进一步发展,完成超过既定标; 目标7;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目标8:有序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不断提升蜂业发展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具数(台、套) | 55000 | 72806 |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 | ≥50 | 大于50 | |||||
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联合社数量(个) | 800 | 831个 | |||||
支持的农民合作社数量占县级以上示范社的比例 | ≥2% | 16% | |||||
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数量(个) | 300个 | 326个 | |||||
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人数(人) | 6000 | 6038 | |||||
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数量(人) | 392 | 392 | |||||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数量(人) | 11600 | 15004 | |||||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数量 | 5 | 5 | |||||
质量指标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57.3% | 60.7% | ||||
项目县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 | 100% | 100% | |||||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 ≥95% | 100% | |||||
续建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 ≥85% | ≥99% | |||||
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 91.9% | |||||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 | 减少15% | 减少15% 以上 | |||||
时效指标 | 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率(%) | ≥95% | 82.3% | 部分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大项目,补助资金一般验收通过后拨付。 | |||
农村基本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 基本完成 | 完成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 | 6月30日前 | 12月31日 | 大部分县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粮食种植面积测算,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一般在粮食播种季节过后,通过自主申报播种面积、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核查等一系列流程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导致6月30日前未拨付。 | ||||
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 | ≥95% | 96.3% | |||||
成本指标 | 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区节本增效水平(%) | 5%以上 | 6%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产业化联合体内部带动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 ≥100 | 165 | ||||
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 明显增加 | 明显增加 |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
农民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 | 明显增强 | 明显增强 | |||||
资金使用重大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个) | 5个以上 | 9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 | 明显增强 | 明显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新型职业农民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 | ≥85% | 99.8% | |||
新型职业农民对政府提供的跟踪服务的满意度(%) | ≥80% | 90% | |||||
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80% | 90% | |||||
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3
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1433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290万元、动物疫病扑杀补助538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补助经费1200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7405万元。下达我省年度绩效目标共4项: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我省动物防疫实际情况,我省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1433万元,实际用于: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290万元、动物疫病扑杀补助12万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73万元、非洲猪瘟防控补助经费1200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7585万元;同时,省级财政配套落实14825.24万元。2018年11月和2019年6月,先后下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部分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18〕8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农〔2019〕4号),明确了任务要求和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强制免疫疫苗。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290万元,省级财政落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3310万元。全省共调拨使用疫苗20950.23万毫升(头份),使用经费7511.2万元,先打后补使用疫苗经费1484.4万元,全年共使用疫苗经费8995.61万元。
(2)动物强制扑杀。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我省共有6个县(市、区)申请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其中生猪10964头、奶牛46头,羊52只。中央财政对奶牛为6000元/头,羊500元/只,非洲猪瘟染疫猪1200元/头,省以上财政补助比例为60%的标准,共下达强制扑杀补助经费734.53万元。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全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284.7229头(不包括宁波市,下同),共需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2777.8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需11388.916万元。中央分二次下达我省补助资金7858万元,缺口3530.916万元;省级财政落实资金9592.71万元(其中:补足2017年度中央资金清算缺口3490.73万元),已全部到位。
(4)非洲猪瘟防疫补助。《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73号)拨付我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涉及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疫病检测等工作任务情况。2019年1月和4月,省财农两厅以(浙财农〔2019〕4号和8号)分别下达项目防疫经费1200万元,共计下达2400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度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已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为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省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中央补助经费及时全额拨付省有关单位和市、县,保障了动物防疫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了生猪稳定生产,确保了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通过项目的实施,全省未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也未发生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力产生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达到了农业农村部提出的“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强制免疫疫苗。按照预算批复,年初确定了经费使用计划,同时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截至12月底,全省共组织调拨使用强制免疫疫苗20950.23万毫升(头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6441.25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1187.7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470.53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246.5万头份。全省实施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91.79%,H7亚型94.59%,O型口蹄疫86.25%,猪瘟89.08%,高致病性猪蓝耳病89.36%,小反刍兽疫86.57%;免疫密度为100%,全部达到农业农村部要求。
2.动物防疫强制扑杀。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我省先后开展了春、夏、秋、冬4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专项行动,下发并实施了《2018年浙江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各地按要求及时开展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发现和报告的阳性动物及时予以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其中扑杀生猪10964头、布病奶牛27头、结核病奶牛19头,布病羊52只,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并按要求上报。通过及时落实强制扑杀措施,确保了疫情得到“早、快、严、小”的处置,确保了优先防治病种疫情态势保持平稳,全省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完成率100%。为确保全省无害化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以及非洲猪瘟应急防控措施的落实,省财政努力通过调整本年度预算和纳入2020年预算等方式予以解决,2019年,省农财两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49号),全额补足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缺口3530.92万元。至此,我省及时拨付和补足拨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共计11388.92万元。
(2)多措并举确保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一是组织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专项检查。我省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已成为工作常态,2019年8月至9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调研的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机构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运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无害化处理补助程序和补助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调研,确保综合监管措施到位,未发现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情况。二是提升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水平。围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6月,在江山市举办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班,各市和重点县(市、区)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分管领导,以及全省无害化处理厂负责人参加培训。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实地考察、经验交流、工作部署等形式,进一步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全过程消毒等重点防控措施,努力提升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水平,加快无害化处理转型升级。三是扎实推进集中工业化处理体系建设。我省充分拓展国家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兜底效应和集聚效应,加快推进跨区域委托处理、病死猪和无害化处理“双联动”机制,全省集中处理占全省总县数72%、61个县实施保险联动,养殖环节病死猪工业化处理率达90.06%,着力推进分散处理向集中处理、传统处理向工业化处理、单方监管向多方监管转型升级。江山、临海、椒江、龙游、萧山等无害化处理厂完成了设备更新、布局提升。四是探索构建全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体系。为深化落实国家、省有关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我省根据畜牧业区域规划发展布局,分别在浙北的杭州市萧山区和淳安县、浙中的金华市永康市、浙东南的台州市仙居县、浙西的丽水市遂昌县建立五个移动应急处理储备基地,省财政1125万元专项补助已拨付到位。目前,各项目建设县已基本完成选址、设备、配套资金等前期工作,计划在明年初在全国率先建成运行布局合理、装备先进、统一指挥、处置高效的病死畜禽应急移动无害化处理体系。
4.非洲猪瘟疫病防控补助
(1)产出指标。我省通过出台《浙江省生猪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印发《浙江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从省外调入屠宰用生猪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防指办发〔2019〕4号)、《浙江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生猪养殖场非洲猪瘟防控“五必须”“四严禁”的通知》(浙防指办〔2019〕8号)等办法文件,开展了落实“两项制度”百日行动,非洲猪瘟防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和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编订了《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指导手册》,提升了屠宰企业品控意识。组织检疫人员开展检疫技术和履职培训,规范检疫出证,确保了按检疫规程实施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率100%,确保了跨省调运生猪非洲猪瘟检测达到规定批次覆盖率100%,按检疫规程实施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屠宰检疫率100%,并按照检疫规程实施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屠宰检疫,抽检批次≥10%,实现“批批检、头头覆盖”。截至2019年底,全省116家正常生产的屠宰企业均已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官方兽医和协检员派驻人数也已达到部里要求。全省共备案生猪运输车辆1276辆,并要求生猪运输车辆在运输生猪前到指定洗消中心(点)清洗消毒,同时按照防疫要求,做到进养殖场、屠宰场查验消毒,卸猪后清洗消毒,消毒率达100%。自去年8月至2019年底,我省共发生两起非洲猪瘟疫情,对确认发生非洲猪瘟的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全省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情况如下:自2018年9月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检测非洲猪瘟各类样品3755批次79803份(包括省本级413批次5152份和11个地市3342批次74651份),其中屠宰场抽检1327批次26122份。11个地市检测如下:杭州市9446份,宁波市15884份,温州市5791份,嘉兴市43479份,湖州市5259份,绍兴市7320份,金华市6202份,衢州市3561份,舟山市5681份,台州市3032份,丽水市8960份。
(2)效益指标。我省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江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政策,从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发展生猪绿色养殖,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开展“百千行动”工程,提升生猪养殖场和屠宰场生物安全水平,全面落实“两项制度”,切实抓好冻猪肉储备,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落实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等方面。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保持平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遏制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生猪生产稳定。截至目前,全省未有发生因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国家实施动物防疫等经费切块包干、统筹使用政策后,中央财政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缺口较大,对我省集中收集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和转向升级造成严重影响。当前,生猪增产保供和非洲猪瘟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无害化处理工作可持续运行,一是建议农业农村部会商财政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分类指导,强化监管,根据各地实际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按照每头病死猪8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承担比例,努力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减轻地方财政经费配套压力,特别是对集中量大的地区,资金安排时要给予倾斜。二是建议农业农村部协调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争取落实无害化处理企业免征增值税、用电优惠等政策措施,减轻无害化处理企业运行成本。三是鉴于非洲猪瘟等新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风险,为提高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水平,建议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无害化处理企业生物安全改造以及工艺提升等给予支持。四是逐步完善无害化处理处理产物等监管制度,加强规范监管,同时,探索建立农业农村部门内部每年定期对无害化处理进行审计的制度,以便对发现的问题,查早查小,及时整改,推动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
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省畜牧农机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6258.24 | 26258.24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1433 | 11433 | 100% | ||||||
地方资金 | 14825.24 | 14825.24 | 10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4.经费统筹使用率进一步提高;5.有效开展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对限制调运省份的外调生猪每批次均开展检测;6.有效开展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屠宰检疫,对规模屠宰场屠宰生猪至少抽检10%批次;7.在指定通道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查验、消毒;8.根据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需要,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确保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中央专项经费及时全额拨付省有关单位和市、县,保障了动物防疫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了生猪稳定生产,确保了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90% | 100% | |||||
2.发放因非洲猪瘟疫情扑杀的生猪补助经费 | 完成发放 | 完成发放 | |||||||
3.发放2018年3.1-2019.1.31期间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 100% | 100% | |||||||
4.2018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完成率 | 100% | 100% | |||||||
5.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 完成发放 | 完成发放 | |||||||
6.按检疫规程实施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率 | 100% | 100% | |||||||
7.按照防疫要求开展跨省调运生猪非洲猪瘟检测,达到规定的批次覆盖率 | 100% | 100% | |||||||
8.按检疫规程实施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屠宰检疫率 | 100% | 100% | |||||||
9.开展规模屠宰场屠宰生猪抽检,完成规定的非洲猪瘟抽检批次比率 | ≥10% | ≥10% | |||||||
10.按照防疫要求开展非洲猪瘟检测率 | 100% | 100% | |||||||
11.按照防疫要求开展生猪运输车辆查验消毒率 | 100% | 100% | |||||||
12.对确认发生非洲猪瘟的生猪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1.中央财政补助金费使用率 | 100% | 100% | ||||||
2.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100% | 100% | |||||||
3.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强制免疫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 70% | ≥7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1.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性保持平稳 | 疫性保持平稳 | |||||
2.非洲猪瘟防控 | 不发生区域性流行 | 未发生区域性流行 | |||||||
3.维持生猪稳定生产 | 遏制非洲猪瘟疫情扩散蔓延 | 生猪生产稳定 | |||||||
4.资金使用生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1.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 不因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 未因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 ||||||
2.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
说明 | 无 |
附件4
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3825万元。下达我省年度绩效目标为新建高标准农田111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要求,我省下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19号),及时将资金额度、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下达到各地。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38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70307.86万元、其他资金8600.93万元均及时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际已支出资金103234.99万元,占计划的35.27%。其中,中央资金执行数为30871.56万元,执行率为27.12%;地方资金执行数为68771.7万元,执行率为43.92%,其他资金3591.73万元,完成率为16.0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由国库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专人负责管理、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资金使用合理。严格按照经审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项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建高标准农田34.31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4万亩,提升了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省2019年度使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34.3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4万亩。
(2)质量指标。因项目尚未完工,未组织竣工验收,暂无法填报合格率。
(3)时效指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2年,目前基本按批复的工程建设进度施工建设。
(4)成本指标。2019年,我省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3430元,远高于1200元每亩的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尤其是提升了区域整体灌排水能力、农机操作能力和田间道路通达度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2)生态效益。通过泵站、渠道,以及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建设,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以及通过项目区秸秆还田、土壤改良等措施的落实,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3)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区内土地流转,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满意率为95%。因项目未竣工,尚不能体现对项目完整效益的满意情况,上述满意率为对建设过程及已建成部分的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位于东部沿海,处于欧亚大陆与西北太平洋的过渡地带,该地带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每年都会遭遇台风影响,梅汛期也多暴雨和洪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因此,我省高标准农田建成一般需要2年。截至2019年底,我省大部分项目均未完工,影响绩效目标的完成。下一步,我省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各项工程措施有序开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规定执行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的相关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9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 | 292733.79 | 103234.99 | 35.27% | ||||||
其中:中央补助 | 113825.00 | 30871.56 | 27.12% | ||||||
地方资金 | 170307.86 | 68771.7 | 40.38% | ||||||
其他资金 | 8600.93 | 3591.73 | 41.76%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新建高标准农田111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目标1:新建高标准农田34.31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2: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84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 111 | 34.31 | 项目建设期1-2年,下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17 | 4.84 | 项目建设期1-2年,下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0% | / | 尚未开展项目验收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性 | 1-2年 | 1-2年 | ||||||
成本指标 | 财政资金亩均补助 | ≥1200元 | 3430元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明显提升 | 明显提升 | |||||
田间道路通达度 |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 |||||||
生态效益指标 | 耕地质量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
水资源利用率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农业种植结构 | 进一步优化 | 进一步优化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
说明 | 无 |
附件5
浙江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
(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7月9日,财政部下达浙江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575万元,并要求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我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较高、全省未改农户仅有5万多户、无整村推进改厕的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浙江省2019年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确定我省奖补对象为2019年计划实施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300户以上的县(市、区),涉及行政村3433个,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不少于26000户。根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8月7日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9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35号),将中央财政资金分解下达到市县,明确157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的奖补对象、补助标准、使用范围和工作要求,落实30个县(市、区)的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主要用于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在下达资金指标时,同步下发资金绩效目标表和数量指标清单,要求各地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监控,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中央补助资金1575万元及时足额到位并及时下拨,支持市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改造任务统筹安排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及后期管护工作。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全省总计安排农村“厕所革命”相关资金8740.7万元,截至12月31日,累计执行8088.44万元,执行率为92.5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有关县(市、区)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统筹各级财政相关资金,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奖补对象和标准、奖补程序和要求、验收考核、组织领导等。建立公示制度,有关县(市、区)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强化资金监管,奖补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环节和流程,及时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浙江省全面落实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部署和要求,改厕设施合格率达到99%,农村改厕数据库基本建成,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实现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99%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年度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19年计划完成改厕农户户数不少于26000户,实际完成26043户。
(2)质量指标。改厕设施合格率目标不低于90%,实际达到99%。2019年计划基本建成农村改厕数据库,实际已基本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计划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实际达到98%。
(2)生态效益。计划当年基本实现整村推进行政村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际已基本建成。
(3)可持续影响。计划当年初步建立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实际已基本建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区农民满意度目标为不低于95%,实际数为98%;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目标为不低于95%,实际数为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部分偏远地区极少数农户户厕改造完成之后,因风俗习惯等因素,不经常使用。下一步,将加大爱国卫生活动宣传,加快转变农村居民的卫生习惯。
2.对项目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下一步我省将积极督促有关县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早日发挥绩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督促做好大检查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相关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按规定在农业农村系统内予以通报,并视情在政务网上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浙江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
(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各相关县市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740.7 | 8088.44 | 92.53 | |||||
其中:中央补助 | 1575 | |||||||
地方资金 | 7165.7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 2.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 | 1.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99%以上; 2.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19年计划完成改厕农户户数 | ≥26000个 | 26043 | ||||
2019年计划完成整村推进的行政村数 | —— | —— | ||||||
质量指标 | 改厕设施合格率 | ≥90% | 99% | |||||
农村改厕数据库 | 基本建成 | 基本建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 | ≥85% | 98% | ||||
生态效益指标 | 当年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基本实现 | 基本实现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 | 初步建立 | 基本建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95% | 98% |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95% | 98% | ||||||
说明 | 无 |
附件6
浙江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共157612万元,主要支持国内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31637万元,压减渔船449艘、减少功率63274千瓦;支持减船转产报废拆解渔船449艘,补助971万元;支持建设人工鱼礁1个,补助2500万元;支持建设沿海渔港4个,补助8000万元;支持渔用航标维护与养护5个,补助125万元;支持建设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446个,补助5658万元;支持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7161个,补助861万元;支持建设渔业岸台基站4个,补助140万元;支持建设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1个、补助200万元;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58艘,补助39150万元;支持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565艘,补助68370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要求,我省及时下发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2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任务清单的通知》(浙财农〔2019〕25号),及时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与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全省各地,积极促进渔业发展,养护海洋渔业资源,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157612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9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实际支出143067.73万元、执行率为90.8%,其中: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已拨付28700.5万元、渔船报废拆解补助已拨付531万元、沿海渔港补助已拨付6125万元、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补助已拨付2508.74万元、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补助已拨付270万元、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补助已拨付190万元、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已拨付35912.5万元、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已拨付6902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执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由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各地渔业、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合同等相关凭证审批和支付,各项支出符合规定要求。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0.9%,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通过项目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极大地促进了海洋渔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全省完成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316艘,压减功率60981.5千瓦,截止201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减船1850艘,压减功率332291.39千瓦,提前一年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减船转产任务。完成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107艘;完成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建设306只;完成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2853套;建设渔业岸台基站3个;完成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1个;完成远洋渔船更新改造52艘;支持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565艘。
(2)质量指标。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了项目各项工作流程,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资金使用合规性100%。项目建设质量有保障,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截至目前,项目实际完成投资90%左右,其中: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6月前完成方案优化设计;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疏浚工程,尚未开工,正在办理淤泥倾倒区等审批手续;玉环市大麦屿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尚未开工,正在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海洋渔业、渔船制造业、休闲渔业等产业发展,带动社会投资加大投入,带动比达到200%以上。
(2)社会效益。通过改造老旧渔船,压减了海洋捕捞渔船和功率指标,提高了海洋捕捞渔船节能、安全、防污染等各项指标和安全性能,降低事故率。将帆张网、蟹笼等高危作业渔船列入重点压减范围,有效减少了渔船安全生产的隐患。逐步实现海上渔船运行方向预测、作业类型识别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切实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海洋捕捞渔船节能、防污染等能力,促进了海洋渔业资源的恢复。加快了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促进了生态养殖发展,优化了海水养殖结构。推动了远洋渔业发展,保护了国内海洋渔业资源。
(4)可持续影响。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对于压减国内海洋渔业资源捕捞强度,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推进海洋捕捞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3.满意度指标
渔民群众满意率为90%以上。因部分项目未竣工,尚不能体现对项目完整效益的满意情况,上述满意率为对建设过程及已建成部分的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基建项目未能及时开工实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偏慢。二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部分项目前置审批部门职能调整,影响了项目按期推进。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因尚处于建设阶段,相应资金待验收完成后才能拨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与项目前置审批部门做好对接,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二是督促已经基本完成建设任务的实施单位,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项目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评价结果将与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完成任务与预期目标差异较大的,减少资金安排甚至不安排。同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浙江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
补助资金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7612 | 143257.74 | 90.9% | ||||
其中: 中央补助 | 157612 | 143257.74 | 90.9% | ||||
地方资金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渔业发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 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各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极大的促进了渔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渔民减船转产 | 减船数(艘) | 449 | 316 | 今年中央下达减船部分任务已上年提前完成。目前,我省减船任务已提前一年全面完成。 | |
压减功率数(千瓦) | 63274 | 60981.5 | |||||
渔船报废拆解(艘) | 449 | 316 | |||||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艘) | 0 | 107 | |||||
人工鱼礁建设(个) | 1 | 0 | 人工鱼礁建设按基建项目程序管理,环节较多,周期较长。 | ||||
沿海渔港(个) | 4 | 0 | 一是渔港项目建设周期长;二是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开工前置海洋倾倒区审批由原国家海洋局调整到生态环境部审批,影响审批进度和项目开工。 | ||||
渔用航标维护与养护(个) | 5 | 0 | 项目受疫情影响,项目尚未开工。 | ||||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个) | 446 | 306 | 一是深水网箱建设期限延迟到2020年6月底,目前尚在建设过程中;二是受疫情影响,项目建设、审计、验收有所延迟。 | ||||
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套) | 5161 | 2853 | 一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二是由于渔业作业周期因素,待下一个伏休期才可升级改造完毕。 | ||||
渔业岸台基站建设(个) | 4 | 3 | 受疫情影响。后续将加快建设进度。 | ||||
海洋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个) | 1 | 1 | |||||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艘) | 58 | 52 | 部分远洋渔船受工期影响还在建设过程中。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 | ||||
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艘) | 565 | 565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率达100% | 合规率达100% | ||||
完工项目验收合规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按期完成投资 | 投资进度达100% | 投资进度约90% | 一是部分项目因前置审批等影响建设进度;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三是部分项目本身建设周期较长。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明显 | 明显 | |||
拉动社会投资 | 带动比200%以上 | 带动比200%以上 | |||||
社会效益指标 | 渔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提升 | 提升 | ||||
渔业安全水平 | 重大事故率为0 | 重大事故率为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养护海洋渔业资源 | 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 | 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适应未来渔业发展要求 | 适应 | 适应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渔民群众满意度 | 满意度达90%以上 | 满意度达90%以上 | |||
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