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1-00727 有效性: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1-07-29
文件编号:浙农字函〔2021〕10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材料的报告

2021-07-29 12:04:26

信息来源: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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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1〕2号)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3号),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等7项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现将我省中央对地方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报上,请审核。

附件:1.浙江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浙江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4.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5.浙江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6.浙江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7.浙江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18日

附件1

浙江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预拨2020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农〔2020〕3号),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补助资金1300万元,重点支持草地贪夜蛾监测和防控,水稻病虫害防治。年度目标是支持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绩效指标为:全省建立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监测点610个,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3000万亩次以上,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数1万人次以上,防控效果80%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农〔2020〕3号文件精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生物灾害)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14号),将资金分解下达到61个市、县(市、区),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年度目标是支持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绩效指标为:全省建立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监测点610个,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3000万亩次以上,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数1万人次以上,防控效果80%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同时,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生物灾害)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3号),明确各地工作任务。重点支持我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创建、二化螟区域综合治理及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监测调查与应急防控等工作,其中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405万元,水稻重大病虫监测防控895万元。

1.开展虫情监测。根据去年玉米草地贪夜蛾发生防治面积,在项目县(市、区)设置5-25个监测点,计550个监测点;设置水稻病虫监测点60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监测设备和购买植保社会化组织服务等,合计353万元;宣传培训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为建设监测点610个,确保草地贪夜蛾不大规模迁飞为害,水稻重大病虫预警及时准确;至少培训指导1万人次以上。

2.开展应急防控。根据草地贪夜蛾夏季为害和水稻重大病虫发生实际,确定37个草地贪夜蛾和55个水稻重大病虫应急防控项目实施区;在萧山等30个县(市、区)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60个以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应急防控药剂、购买植保社会化服务、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等,合计697万元。绩效目标为项目实施区防控处置率≥90%,防控效果≥80%,确保区域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不造成重大损失、局部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不暴发成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3.开展防控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根据草地贪夜蛾迁飞路径和各地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确定萧山等8个县(市、区)和杭州、金华2个所属经济开发区的市本级共10个重点地区,开展草地贪夜蛾防控药剂试验和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共计补助70万元。

4.做好二化螟区域综合治理。根据2019年各地水稻种植习惯、药剂抗性水平、二化螟发生程度以及治理工作情况,确定7个二化螟区域综合治理点(其中1个重点治理区),共计补助80万元。要求开展不同药剂筛选试验,全面应用灌水杀蛹、性诱杀、种植香根草等综合防控技术,实施综合治理面积1万亩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省61个项目区拨付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于2020年3月中旬全部到位。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1年3月12日,全省已支出中央财政资金1165.3万元,支出比例为89.6%,其中28个项目区已全部支出使用;22个项目区支出比例在90%以上;4个项目区支出比例在50%以下;2个项目区未开展支付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中央资金由各地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监管使用,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做好项目技术指导,各地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监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3月中旬,项目区共投入总经费2659.2万元,包括中央资金1165.3万元,省级和地方资金1359.2万元,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提供了保障。各项目区均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点,对草地贪夜蛾、“两迁”害虫、二化螟、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为主水稻重大病虫疫情开展监测,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防控,草地贪夜蛾防控处置率95.9%,防控效果89.5%,危害损失率2.8%;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效果在85%以上,危害损失率3.07%,确保区域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不造成重大损失、局部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不暴发成灾,全面完成了全年总体目标任务。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有效控制了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发生危害。2020年全省草地贪夜蛾发生面积16.5万亩次,防治面积30万亩次;项目区水稻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面积3000万亩次以上,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1)虫情监测预警准确。组织开展系统监测、田间普查和重点排查,持续监测玉米、水稻、蔬菜等作物上草地贪夜蛾发生为害情况。全省共设立监测点1908个(其中项目区设立监测点885个),购置性诱装置38309套,组织技术人员1000人次,累计调查作物面积5万亩次,及时发布病虫情报,为科学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2)防控指导效果明显。各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区域,抓住关键时期,开展分区治理,指导农户开展应急防治。据统计,全省各级植保部门组织开展田间技术指导1030次,培训指导16953人次,各地防控处置率95.9%,防控效果达到89.5%,有效控制了病虫危害,有力保障了粮食安全。(3)宣传培训组织到位。充分利用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对技术人员和生产主体进行培训,宣传普及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疫情的形态识别、危害习性和防治技术等方面知识,确保防控技术进村入户。据统计,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48802份,开展培训106场次,培训人员8711人次。

2.推进了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2020年全省共创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县30个,带动全省实施统防统治实施面积851.87万亩,其中水稻634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67.35%。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37个(其中项目县创建75个),组织建设各类绿色防控示范区1097个、示范面积154.69万亩,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1006万亩,其中主要粮食作物应用面积691.86万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59.89%,有效减轻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危害。

3.减少了化学农药使用量。通过项目实施,大大提高了防控技术到位率,化学农药施用次数和使用量明显减少,2020年全省实现化学农药减量1208吨,使用量较去年减少3.13%。据抽样调查,项目示范区比农户自防区平均用药减少1.51次,化学农药亩用量减少约300克,亩增收约316元。

4.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通过项目的示范引领,大大推进了全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工作,为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水稻重大病虫防治面积1.3亿亩次,挽回粮食损失约190万吨,水稻病虫危害损失率3.07%,在水稻“两迁”害虫大发生的不利形势下,有力地保障了我省粮食生产安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主要原因:主要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但个别地区资金使用进度未完成年度目标,主要原因是个别县(市、区)资金拨付程序繁杂,资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拨付、分配等一系列程序,审批程序完成、资金到位时,主要防治期已过,导致2020年中央资金未能及时使用,计划顺延到2021年使用。

2.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求各地增强工作协调和资金统筹能力,在2021年农业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工作中,优先使用历年项目结余资金。同时,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完成中央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各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各实施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依据,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并视情在政务网上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农业与水利救灾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相关市、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00

1165.3

89.6%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300

1165.3

89.6%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建设草地贪夜蛾和水稻重大病虫害监测点,加强监测,组织开展应急防控,在稻飞虱大发生的情况下,水稻病虫危害损失率3.07%,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面积

3000万亩次

≥3000万亩次

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数

10000

16953

创建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

60个

75个

质量指标

防控效果

≥80%

89.5%

时效指标

及时拨付救灾资金

100%

100%

病虫疫情发现情况

及时发现

及时发现

成本指标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重大病虫疫情监测和防控能力

建立610个监控网点,监测设备及时修复,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

建立885个监控网点,监测设备及时修复,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90%

说明

附件2

浙江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8号)等文件,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发展补助资金246449万元,重点支持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等方面工作。年度目标情况: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机化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财政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6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8号)、《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1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20号),及时组织分解落实资金下达到各地,同时下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490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7610万元、绿色高质高效创建2600万元、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500万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10000万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6000万元、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8000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建设3500万元、奶业振兴和蜂业质量提升1100万元、生猪良种补贴400万元、规模猪场贷款贴息3500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3980万元、示范性家庭农场提升建设4000万元、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3000万元、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15784万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13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7000万元、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2000万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3183万元、绿色高质高效农产品基地建设1000万元、农机化促进工程1200万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13889万元。在绩效目标表中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安排资金246449万元,全部及时下达各市、县(市、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执行数210750万元,执行率为85.5%,从各项目中央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看,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猪良种补贴、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等项目执行较好,预算执行率100%。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建设、示范性家庭农场提升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等由于实行项目化管理,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验收后完成拨付,资金执行率相对比较低。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0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牢固树立经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主要做法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市县根据省下达的资金额度、绩效目标、任务清单、实施要求和相关扶持政策意见等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按程序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及时分解安排、细化、实化资金任务,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支持对象,并将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抓好政策执行落实、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切实关注日常绩效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项目执行定期报送机制,督促项目县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和落实,推动项目有效落实和按计划实施。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我省切实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加快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全年共补贴各类农机机具85545台套,超额完成51276台套的目标值。 

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共建设了10个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其中7个粮食创建示范县,3个园艺作物创建示范县。10个创建县实施面积88.3万亩,集成组装了12种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2020年度在衢州市柯城区、淳安县、龙泉市、建德市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4个试点县(市、区)共落实示范区总面积6.463万亩,其中衢州市柯城区、建德市柑橘示范面积分别为1.013万亩、2万亩,淳安茶叶示范面积2.65万亩,龙泉蔬菜示范面积为0.8万亩,4县全部完成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带动建立省级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40个。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2020年度全省69个农业县(市、区)开展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科技示范基地2个,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331个。围绕我省十大主导产业,全省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6万个。举办培训班近98期,培训基层农技人员6307人以上,其中骨干农技人员培训81人。主推省级主导品种126个,主推技术106项。全面开通掌上农民信箱平台,开发在线农技服务功能。组织各地推广使用农技推广APP,中国农技推广APP安装使用率99%,发布日志、农情等动态信息84968条。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共支持农民合作社831家,占全省县级以上示范社总数(5173)的16%。全年全省面上共引导合作社自愿注销4864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空壳社”1319家,指导规范提升3201家。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度完成服务面积为35万亩以上,涉及水稻及茶叶统防统治、水稻机耕机割、果园枝条修剪等环节。全面使用农业机械化运作,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大大提高。种植大户通过先进的农机设备,以经营规模带来投入效益,减少了支出成本,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的应用,对节肥减污发展绿色生产有重要意义。如衢州市柯城区对柑橘中施肥和剪枝两个环节进行生产托管,采用钻孔施肥和机械减枝服务,有效提高果实均匀质感,减少次果率,提高商品率30%,全区农业绿色机械化施药效率提高20-30倍。

高素质农民培育:全省共培训高素质农民1.8万人,完成率155.2%;开展寻找浙江省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学员”活动,20人获项目资助;举办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置动物疫病防治与检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机修理、茶叶加工等9个赛项,参赛人员超300人;举办全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15000余名高校师生汇同高素质农民通过大赛参与乡村振兴创意实践;建设省级示范性农民书屋15家,举办“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暨农民读书节”活动,开展农民培训优秀微视频征集,征集到110个作品,评选出一等奖2部、二等奖11部、三等奖22部、优秀奖39部。农村实用带头人培训实际报名592人,培训592人。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选择丽水市本级、丽水市莲都区以及松阳县、缙云县、遂昌县、永嘉县、平阳县和泰顺县8个地区为重点区域开展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中的基地标准化、农产品加工营销、科研示范、市场流通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推动浙南茶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辐射带动浙南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瑞安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产值达到17.9亿元,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3.5:1,蔬菜加工转化率提高到80%以上。瑞安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为40%、农药利用率为41%,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100%。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10家以上,带动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家以上,联结带动农户1万户,增加农民收入2.15亿元以上,户均增收2.15万元。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支持建德市杨村桥镇、平阳县南麂镇、鄞州区姜山镇、嵊州市三界镇、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江山市大桥镇、兰溪市马涧镇、海宁市周王庙镇等8个乡镇开展2020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重点支持全产业链开发经营中的生产基地、冷藏保鲜、加工营销等关键领域、薄弱环节。

生猪良种补贴: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18个生猪良补实施县共补贴能繁母猪9.048万头(包含配种1胎的母猪数量)。因防控需要,猪场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外购精液和申请补贴的愿意也不强。

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2020年,在丽水市的龙泉、青田和松阳3个县,温州市的文成和泰顺县实施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用于蜜源植物种植利用、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及设施推广应用、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建设等方面。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建设:2020年选择平阳县平阳黄汤茶、湖州市湖州湖羊、长兴县长兴紫笋茶、兰溪市兰溪杨梅枇杷、舟山市普陀佛茶、开化县开化龙顶茶、庆元县庆元甜桔柚等7县市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建设。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研究集成绿色生产技术,制定绿色生产技术规程,推广“地理标志农产品+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新型农业产业化模式,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推广,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举办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展销、文化主题建设和宣传活动。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我省大力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机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农户54609户,补贴各类农机具85545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5%,超额完成58%的目标值。推介发布符合绿色增产、节本降耗、提质增效、生态环保和质量安全等要求主导品种126个,主推技术106项。《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技术》《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技术》等入选部农业主推技术。各项目县全部制定符合当地生产需求的主推技术并上传至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全省累计发布主导品种5956个,主推技术3473项。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6%。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各地根据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要求和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执行地方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补贴资金兑付“一卡(折)通”制度,确保补贴资金直达农民个人账户。2020年9月底大部分县市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2020年12月30日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农户得到补贴后,更加重视对耕地的保护,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从长期利益来看,可以优化施肥结构,提高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氮磷钾比例,增加耕层厚度,显著提高了耕地质量和土壤肥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节本增效大于5%,创建区良种覆盖率100%,粮食作物创建区优质稻比例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5%,单产提高11.5%;水果创建区精品果园面积65%,精品果率提高10%;茶叶创建区茶综合利用和机采率分别提高10%和20%,全域生态茶园基本建成;蔬菜创建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5%。 创建区节本增效大于5%,减少化肥施用量6%,减少农药施用量5%,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100%,节本增效显著。

(5)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明显明显增加。截至2020年12月末,浙江省农担公司在保余额55.37亿元、在保项目2.04万个,担保额比去年增长39.12%,放大倍数4.61倍,居全国农担系统前列;人均业务额1.91亿元,全国第一。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出台抗疫免费担保政策,对疫情期间从事生产、收购、肉蛋奶、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担保贷款,一律实行免收担保费政策,2020年共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提供免费担保3.64亿元。出台降费措施大幅降低主体融资成本,将担保费率全部降至0.8%以下(粮食种植主体为0.5%/年),全年减免各类担保费727.22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浙江省农担公司累计担保余额超100亿元,累计服务客户3.04万户,担保余额55.37亿元,服务2万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小农户数量和服务规模经营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开展基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创新试点,有力推动了农担体系的健全、获客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及风险分散机制创设,不断扩大服务业务规模。

(7)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建设10个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其中7个粮食创建示范县,3个园艺作物创建示范县。10个创建县实施面积88.3万亩,集成组装推广应用12种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超额完成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4个任务。通过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创建,极大推进了我省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全省累计推广商品有机肥109.9万吨,其中4个试点县(市、区)有机肥资源施用总量6.28万吨,使用商品有机肥2.07万吨,比上年使用增加20%以上,示范区化肥使用减少427.7(折纯)吨,比上年使用减少15%以上,消纳畜禽粪便总量(实物量)8.65万吨。项目区内产业循环发展,有机肥使用量显著增加、化肥使用和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促进了项目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8)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以产业技术团队为依托,以粮油、蔬菜、果品、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畜牧和水产等产业发展需求和农民需要为导向,针对技术项目所在产业,在摸清县(市、区)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建立由农技推广机构领衔的协同攻关推广组,细化各成员责任、任务,落实各环节专家,开展全链条式的技术研究、集成创建以及提升产业团队成员技术水平。形成从育种到栽培、植保、设施机械、加工、销售等全链条式技术协同指导推广机制,建立高效协同重大技术推广机制模式。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核心,以造就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现代高素质农民为目标,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培育模式,严格把控关键环节,确保农民培育质效。每期培训班学员都对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组织管理、后勤服务等开展评价,学员满意度达99.8%。据抽样调查显示,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8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满意,7%认为满意,8%认为不满意,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中小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慢;一是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工程延迟施工;二是中央资金下拨时错过农业生产季节;三是部分项目采用“先验收后拨付”的报账制,目前正处于实施中期,尚未进行整体验收,中央资金待验收后拨付建设主体。四是部分项目建设期限为跨年度,目前部分建设内容未完工,各相关县(市、区)财政暂未将资金拨付实施单位。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指导督促项目推进实施进度。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完成绩效目标。二是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和验收程序,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中央资金执行到位、使用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绩效评价。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各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完善工作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对各实施单位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依据,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并视情在政务网上或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

市县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13649

269850

84%

其中:中央补助

246449

210750

85.5%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67200

59100

88%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护耕地地力; 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提高农机化水平;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耕地地力保护稳步推进;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                       农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5%;                          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数量达到既定目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达到基地目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既定目标;               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加速推广,完成超过既定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具数(台、套)

51276

85545

农业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数量(个)

4

10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数量(个)

4

4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实施县数(个)

68

69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数量(个)

200

333

支持的农民合作社数量占县级以上示范社的比例

≥2%

16%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万亩)

35

35

高素质农民培育数量(人)

10000

18000

农村实用带头人示范培训数量(人)

600

592

上班年由于疫情没有举办农村实用带头人示范培训办,下半年举办培训班实际报名人592个,培训592人。比任务数少8人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数量(个)

1

1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个)

1

1

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数量(个)

8

8

生猪良种补贴数量(万头)

10

9.05

因防控需要,猪场均实行封闭式管理,外购精液和申请补贴的愿意也不强。

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个)

1

5

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数量(个)

7

7

质量指标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58%

71.5%

农业主体技术到位率(%)

95%

96%

时效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时限

9月30日前

9月30日前

由于各地补贴程序不一和农时季节等因素, 9月底前大部分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12月底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成本指标

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区节本增效水平(%)

5%以上

6%

经济效益指标

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

明显增加

明显增加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小农户数量和服务经营规模水平

提高

明显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

减少15%

15%

推广应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个)

4

12

可持续影响指标

高效协同重大技术推广机制模式

建立

建立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

≥85%

99.8%

新新型经营主体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80%

92%

说明

附件3

浙江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专项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财农〔2020〕30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文件,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3804万元,绩效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中央财政补助金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性保持平稳;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养殖场(户)满意率≥90%;动物强制扑杀:奶(肉)牛扑杀26头、羊布病扑杀51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487728头。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和补助经费额度分二批全额分解下达各地,2019年12月13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19〕68号),2020年7月17日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20〕36号),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3804万元。绩效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中央财政补助金费使用率100%;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性保持平稳;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养殖场(户)满意率≥90%;动物强制扑杀:奶(肉)牛扑杀26头、羊布病扑杀51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487728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3804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626万元、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83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1095万元。其中:

1.强制免疫疫苗经费。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强制疫苗补助经费2626万元。为确保我省强制免疫工作的有序开展,省级财政按规定及时足额配套。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全省共调拨使用疫苗21057.13万毫升(万头份),使用经费7561.25万元,先打后补使用疫苗经费1484.4万元,全年共使用疫苗经费9045.65万元。

2.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我省共有6个县(市、区)申请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助,共中:病牛26头、病羊51只。中央财政对奶牛为6000元/头,羊500元/只,中央财政补助按40%标准给予补助,共下达动物强制扑杀补助83万元。2020年7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20〕36号),动物强制扑杀中央补助7.14万元和预拨资金75.86万元下达受补助的各县(市、区),确保养殖场户及时足额领到补偿款,及时完成目标任务。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020年度中央下达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共计11095万元。根据中央下达的补助资金额度和绩效目标,我省分二批全额下达各地财政,《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19〕6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20〕36号)。绩效目标随文件下达,明确各地及时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猪专业化处理率不断提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等绩效目标任务。省级财政配套补助预拨资金4551万元,省级以上财政共计预拨补助15646万元。各县(市、区)应落实配套补助5920.25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省共投入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442.76万元,其中:中央13804万元、省级财政投入7168.06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9470.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率100%。2020年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完成发放奶(肉)牛强制扑杀26头、羊布病扑杀51头财政补助;完成发放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526529头财政补助资金,省级以下配套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补助对象,专业化处理率稳步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全省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落实核查、公示、审计等制度,未发生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情况。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强制免疫疫苗。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组织调拨使用强制免疫疫苗21057.13万毫升(万头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7203.77万毫升、猪口蹄疫疫苗1121万毫升、牛羊口蹄疫疫苗540.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285.93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481.87万头份、猪瘟疫苗1424.06万头份。全省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经费1484.4万元,其中省级转移支付742.2万元、地方配套742.2万元。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统一采购,按需调拨。省级由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我省强制免疫疫苗供应商资格采购。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县级主管部门的需求,在中标单位中组织货源,按“厂县直供”模式调拨,再按规定由省级集中进行中央、省、县的资金清算。二是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先后下发了《浙江省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发2020年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任务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调拨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调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调拨平台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加强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冷链储运工作,实行强制免疫动物疫苗“厂县直供”储运模式,并依托政采云构建 “动物疫苗馆”采购调拨平台,探索“互联网+动物疫苗采购”新模式,优化操作流程,同时督促各地优化完善疫苗调拨台帐、疫苗申领、定期盘点及规范报损等制度,把好疫苗冷藏运输关、规范储存关和正确使用关。先打后补按照2019年实施方案(试行)继续执行。三是加强监测,确保效果。严格落实免疫密度、免疫效果评估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测,不定期组织开展免疫抗体飞行检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效果。2020年,全省继续实施强制免疫各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分别为: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94.71%,H7亚型95.71%,O型口蹄疫86.04%,猪瘟90.5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89.74%,小反刍兽疫88.72%,全部达到农业农村部要求。2020年度全省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也未发生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力产生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达到农业农村部提出的“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

2.动物防疫强制扑杀。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我省先后开展了春季、夏季、秋季、冬季4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行动和人畜共患病防控专项行动,下发并实施了《2020年浙江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各地按要求及时开展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奶牛结核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发现和报告的阳性动物及时予以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其中6个县(市、区)共扑杀牛26头,羊51只,疫情处置率达到100%,并将疫情通过规定平台上报到农业农村部。通过及时落实强制扑杀措施,确保了疫情得到“早、快、严、小”的处置,确保了优先防治病种疫情态势保持平稳,全省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3.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共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252.6529万头,共需落实补助经费20212.2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106.12万元、省级财政配套4185.86万元、县(市、区)配套经费5920.25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8〕43号)规定,养殖环节每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8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对经济加快发展地区承担80%,其他地区承担60%,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配套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按照养殖环节每头病死猪40元补助标准,共需补助资金10106.12万元,实际已预拨补助11095万元。2020年7月17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20〕36号),对发生的养殖环节无害化处补助进行了清算,2020年度中央财政补助经费10106.12万元,余988.88万元作为2021年度中央预拨经费。省级财政配套补助清算4185.86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补助6033.25万元,各市(县)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配套率102%。

省级以下补助资金配套率超过100%,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及时足额落实和发放补助资金,部分地区对养殖环节病死牛、羊、家禽等实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专业化收集处理率95.6%,名列全国前茅。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落实核查、公示、审计等制度,未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套取、挪用补助资金情况。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省各项绩效目标全部高质量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总结我省实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显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积极拓展项目绩效评价成果,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 号),深化推进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将养殖环节病死猪以外的牛、羊、家禽等纳入集中无害化处理的予以每吨3500元补助,努力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专业化无害化处理补助全覆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7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原农业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精神,中央财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由“据实结算”改为“包干下达”,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分配。由于补助经费核定数额和下达时间不确定,同时,补助经费拨付时间要求十分严格,对省以下的预算编制造成一定困难。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动物防疫等补助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相关市、县(市、区)

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0329.76

30442.76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3804

13804

100%

地方资金

7168.06

7168.06

100%

其他资金

9357.7

9470.7

101%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4.经费统筹使用率进一步提高。

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80%以上;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中央专项经费及时全额拨付省有关单位和市、县,保障了动物防疫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了生猪稳定生产,确保了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90%

100%

2019年3.1-2020.2.29期间强制扑杀补助头数

奶牛≥26头、羊≥51只

奶牛肉牛≥26头、羊≥51只

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2487728头

2526529头

质量指标

中央财政补助金费使用率

100%

100%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100%

100%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强制免疫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

≥70%

≥8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疫性保持平稳

疫性保持平稳

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生态效益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无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场(户)满意率

≥90%

≥90%

说明

无。

附件4

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地方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1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6号)等文件,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4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37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12月16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3号)提前下达中央资金36819万元,2020年7月16日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5号)下达中央资金7581万元。绩效目标情况: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37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提升农田灌溉排水和节水能力。项目验收合格率≥95%,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受益群众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4400万元均及时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为96809.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44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52409.1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执行45838.6294万元,执行率为47%,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23129.5425万元,执行率为52%,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执行24509.0824万元,执行率为4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用款单位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填报资金报账申请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验收材料等,并按审批意见办理拨付款手续,凭合法有效凭证转账结算,无现金支出。会计核算规范、详细。财政补助项目各实施单位均按要求设立了项目资金备查账,单独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7万亩,要求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5万亩。全省农田建设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决策部署,以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为抓手,面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发文部署、召开视频调度会、现场指导服务等多种途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建工作,4月上旬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实现全面复工。9月传达贯彻全国农田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11月召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场会,传达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郑栅洁省长“已定工程加快建,未定工程谋划好”的批示要求。截至2020年12月底,浙江新建成高标准农田64.9万亩,完成国家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含国家发改委下达任务的113.9%,新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54万亩。

(2)质量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7.78万亩,新增髙效节水灌溉面积3.23万亩,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任务完成及时性1-2年,财政资金亩均补助≥1200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3)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绩效目标数为1-2年,实际建设需要也为1-2年。

(4)成本指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补助标准目标数为不低于1500元,实际完成数为165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提高复种指数,可提升农田作物产量,同时通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项目区节省水、肥、药等投入品及人工成本,使得种植作物的亩均成本进一步降低。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尤其是提升了区域整体灌排水能力、农机操作能力和田间道路通达度等,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3)生态效益。项目区耕地质量年度指标值逐步提升,建成区域农田基础设施和排灌能力得到改善,并实施了主壤改良技术措施, 耕地质量在逐步提升。

(4)可持续影响。水资源利用率和耕地质量,年度目标为比上年提高,实际完成情况为比上年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目标为比上年减轻,实际完成情况为比上年减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益群众满意度年度指标值高于90%,建成区域改善了农田 道路、排灌等基础设施,方便了农民群众出行和农事操作, 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浙江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禀赋相对不足,既面临着新建高标准农田空间有限、落地难的问题,又面临年度建设任务重的问题。二是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建设区域、田块重叠情况,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土地利用现状发生改变、或者设施破损等。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公益属性和其投资特点,使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结构单一,社会资金投入更是缺乏,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不全,建设标准和档次不高。四是农业农村部门特别是市县两级专门从事农田建设管理的人员少,既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又懂管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尤其不足,乡镇一级农田管理体系不健全。

下一步我们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践行新时代“三农”工作“369”行动,对照本质建设年的要求,开展农田建设领域的本质基础建设、本质制度建设、本质机制建设、本质安全建设和本质能力建设,为保障我省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资金报账进度滞后于项目建设进度的,将积极督促有关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早日发挥绩效。同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的相关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市县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6809.18

45838.6294

47%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44400

23129.5425

52%

地方资金

51739.72

20890.4969

40%

其他资金

669.46

6218.5878

929%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新增高标准农田37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7.7824万亩,同步建成高效节水面积3.2345万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37

27.7824

高标农项目建设周期1-2年,现在仍处于建设周期内,部分在建项目已快完工。下一步,要强化项目建设和督查力度,争取尽早完成建设。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5

3.2345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0%

≥9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性

1-2年

1-2年

成本指标

财政亩均补助标准

≥1200元/亩

≥1200元/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率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区≥90%

生态效益指标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业种植结构

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优化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0%

说明

附件5

浙江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29号)等文件,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3166万元,绩效目标情况: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建设秸秆资源台账,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2%,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80%。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数量8个,取土化验数量4000次,田间肥效试验数量400次,退化耕地治理面积15万亩,耕地质量评价区域数量72个,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县数量5个,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幅≥3%渔业增殖放流规模大于4160万单位,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个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5%,非整县推进县粪污治理规模养殖场设计存栏猪当量≥93880头。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和“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分解资金落实任务下达到各地,结合地方实际,重点用于支持中央下达相关任务的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9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37号),在下达资金指标时,同步下发中央资金绩效目标表,明确年度目标、绩效目标(分一、二、三级指标)和绩效指标值,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在杭州市富阳区、永嘉县、海盐县、永康市、武义县、岱山县、玉环市、青田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示范县(市、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建立1个以上化肥减量技术服务示范片,累计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示范片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选择杭州市富阳区、海盐县、永康市等3个工作基础扎实、积极性高的项目县同步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开展取土化验6917个(包括宁波市),其中10%以上土样测试中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元素;开展新肥料、新技术及肥料品种对比、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有机无机配施、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肥效校正以及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等各类田间试验400个以上。

2.酸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项目。2020年,选择耕地酸化问题突出的区域,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综合技术模式,在杭州市临安区、乐清市、长兴县、浦江县等4个县(市、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合计实施15万亩;在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临安区、龙泉市、青田县和缙云县等5个县(市、区)开展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工作;在全省完成6917个调查点位年度取土化验基础上,以县(市、区)或市为单位,在全省72个单位,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并将最新结果标注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图上。

3.渔业增殖放流:按照“生态安全、区域统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等原则,我省将2020中央财政增殖放流补助资金用于内陆地区增殖放流和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其中,1780万元用于内陆地区增殖放流,共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6.49亿单位以上,放流范围为内陆地区主要水系,放流品种包括鲢、鳙、青鱼、草鱼、鳊、花䱻、唇䱻、光唇鱼、光倒刺鲃、黄尾鲴、三角鲂、中华绒螯蟹、中华鳖等10多个品种;80万元用于在桐庐县举办的2020“全国放鱼日”暨我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24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放流海淡水标志鱼共计40.55万单位,标志品种为黄尾鲴、花䱻、条石鲷、赤点石斑鱼、日本黄姑鱼、大黄鱼、鮻、斑鰶等8个品种。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将任务分解到非整县推进县粪污治理规模养殖场设计存栏猪当量≥93880头以上31个县,明确项目重点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厌氧发酵或密闭式贮存发酵等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绩效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的目标。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将分解到4个县(市、区),其中桐乡市、长兴县和遂昌县3个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市、区)分别安排资金741万元、742万元和700万元,临海市安排资金226万元。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重点开展秸秆离田利用和配套的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离田利用主体开展基础设施完善、设备购置、技术示范和推广等,秸秆收储运组织开展收储堆场基础设施完善、秸秆收集、运输、粉碎设备购置等;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试点县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并调优利用结构。临海市重点开展西兰花废弃茎叶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完善、设备购置、技术示范和推广等,缓解西兰花废弃茎叶乱堆放引发的环境问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下达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3166万元,其中:化肥减量增效2061万元,土壤酸化治理1899万元,增殖放流211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409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469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截止2020年底,各地资金实际使用759.421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6.85%,各地均有不同程度支付。其中示范县创建资金实际支出金额483.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3.36%;设区市田间试验资金实际支出金额44.9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4.99%;取土化验资金实际支出金额230.731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5.15%。

(2)酸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等项目。各地资金实际使用953.7569万元,资金执行率总体为50.22%。其中酸化治理项目资金实际支出金额745.790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9.72%;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金额74.966万元,资金执行率85.19%;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资金,实际支出金额133.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42.77%。

(3)增殖放流:截至2020年12月底,我省使用2020年度中央财政资金1721.65万元,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6.49亿单位以上,使用2019年度中央财政资金719.88万元,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2.25亿单位以上。2020年度增殖放流资金未使用转结到2021年度的有355.35万元,市县统筹用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的其他支出内容23万元。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到位资金5897.8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325.66万元,实际完成计划投资的54.73%。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汇总统计,31个县2020年度县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为97.3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现了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根据各县(市、区)实施方案,2020年4个县(市、区)共计划投资455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409万元,自筹资金2143.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4个县(市、区)共完成投资2678.745万元,投资完成率为58.8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57.64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39.75%。各县(市、区)中央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为:桐乡市741万元,使用率100%;长兴县216.645万元,使用率29.2%;遂昌县、临海市使用率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省级强化项目指导服务与资金监管,各地严格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原则,采取公开招标、购买服务、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项目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串用、截留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项目见行见效、资金安全高效。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全省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8个,各示范县集中连片建设1个以上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累计面积不少于1万亩,全省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面积41.6万亩;完成取土数量7432个,已完成田间试验339个。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面积15.66万亩,开展的补充耕地质量评定5个试点县,参与评定面积1.8669万亩在全省完成6917个调查点位年度取土化验基础上,以县(市、区)或市为单位,在全省72个单位,已完成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与数据库更新,在桐乡市等3个县(市、区)开展秸秆全量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在临海市开展西兰花废弃茎叶脱水深加工项目建设。全年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46亿单位,其中淡水苗种13亿单位,海水苗种33亿单位。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6.1%(各项目县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0%。2020年度桐乡市、长兴县、遂昌县、临海市均已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制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均为95%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各试点县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完善责任制度考核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桐乡市优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扩大秸秆全量还田补助范围,增设打捆收集补助,对规模利用主体按分档分段阶梯式标准进行补助,最高限额补助50万元;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列入蓝天保卫战和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计划,纳入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长兴县根据秸秆产出总体分布,重点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点周边区域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中心,开展“秸秆利用+收储运”一体化服务,对秸秆收集达到一定数量的主体给予相应等级的奖励,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4.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示范县化肥减量示范片化肥用量减幅均达到≥3%的指标任务。耕地质量等级由3.73等提高到3.70等(等级分1-10等,数值小代表等级高),提高0.03等,即略有提高。2020年31个县年末猪当量≥93880头,县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平均为97.38%,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通过放流鱼类水生生物,对维系水域生态平衡、净化水质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淡水放流的鲢、鳙及黄尾密鲴等鱼类,每成长一公斤可吃掉30-40公斤的藻类,能有效移除水体氮、磷,抑制水体富营养化和蓝藻爆发,成为水质净化的“环保卫士”。例如,千岛湖放流已经成为保水渔业的典范,不仅打造了“千岛湖鱼头”产业,更是确保了千岛湖水质保持持续良好状态。经过多年的放流活动,近年来,南太湖水域水质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蓝藻爆发时间推迟、周期缩短,爆发强度减弱。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部分地区抽样调查,渔民满意度在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2020年,虽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与任务下达时间较晚,错过主要作物施肥时节,导致田间试验无法全部落实,以及项目招投标制度的不确定性、财务制度的资金拨付程序多、项目跨年度实施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一定程度受到影响,通过全省相关县市的共同努力,中央下达的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预算基本合理,资金使用规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导,加快建设进度。建立定期调度、督办通报制度,每月调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无明显进展的,通过下发督办单、通报、约谈等形式,加力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验收,尽快拨付资金。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加快组织验收,尽快进行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提供帮扶。结合我省开展“三服务”和“双百服务”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实际,切实帮助项目实施主体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提供技术帮扶。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的项目单位,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负责人及电话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

市县各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5173.88

19693.88

79%

其中:中央补助

13166

8257

63%

地方资金

11288

10717

95%

其他资金

719.88

719.8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化肥用量。                                目标2: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渔业种群资源加快恢复。 

目标3: 探索农作物秸秆高值离田利用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耕地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减少化肥用量;                                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渔业种群资源加快恢复;

各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数量

8个

8个

取土化验数量

≥4000个

7433个

田间肥效试验数量

≥400个

339个

资金下拨时间错过作物施肥时节,下一步加大实施力度,4月份完成预定试验数量

退化耕地治理面积

15万亩

15.66万亩

招投标影响和水稻、茭白、小番薯等实施作物酸化治理时间在3-4月份,客观上影响到项目实施进度。将根据作物生产管理特点,抓紧实施。

耕地质量评价区域数量

72个

72个

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县数量

5个

5个

渔业增殖放流规模

4160万单位

46亿单位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个以上

3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有/无

质量指标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95%

96.1%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

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95%以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建立/未建立

建立

生态效益指标

重要经济物种放流资源贡献率

≥2%

≥2.5%

项目区化肥使用量减幅

≥3%

≥3%

非整县推进县粪污治理规模养殖场设计存栏当量

≥93880(头)

≥93880(头)

耕地质量等级

持平或提升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捕捞渔民抽样调查满意度

≥80%

90%

说明

无 

附件6

浙江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共117818万元。其中:

1.《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33号)下达我省补助资金30755万元,用于国内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压减功率61510千瓦。下达年度目标:按要求完成渔民减船转产任务。减船176艘,压减功率61510千瓦,资金使用合规性100%,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期完成投资100%,符合养护海洋渔业资源,适应未来渔业发展要求,渔民群众满意度80%以上。

2.《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73号),下达我省补助资金70928万元,其中包括:渔船报废拆解176艘,122万元;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614艘,9305万元;沿海渔港1个,2000万元;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105个,3150万元;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1390个,730万元;渔业岸台基站建设项目8个,400万元;远洋渔船更新改造12艘,3913万元;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591艘,51308万元。下达年度目标: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渔业发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渔业报废拆解(艘)176艘,渔船更新改造(艘)614艘,沿海渔港(个)1个,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个)105个,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套)1390套,岸台基站建设(个)8个,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艘)12艘,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艘)591艘,资金使用合规率达100%,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期完成投资投资进度达100%,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投资带动比达20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渔业安全水平重大事故率为0,养护海洋渔业资源提升,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新建项目适应未来渔业发展要求,渔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3.《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次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设施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70号),下达我省补助资金16135万元,其中包括:人工鱼礁建设1个,1750万元;沿海渔港1个,2000万元;远洋渔船更新改造12艘,57万元;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581艘,12328万元。下达年度目标: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渔业发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人工鱼礁建设(个)1个,沿海渔港(个)1个,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艘)12艘,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艘)581艘,资金使用合规率达100%,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期完成投资投资进度达100%,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投资带动比达200%以上,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渔业安全水平重大事故率为0,养护海洋渔业资源水平提升,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新建项目适应未来渔业发展要求,渔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中央下达补助资金及任务情况表

项目类别

单位

财建[2019]573号 、财农[2020]33号

财建[2020]170号(第二批资金)

中央下达资金

补助资金

任务量

补助资金

任务量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千瓦

30755

61510

30755

渔船报废拆解

122

176

122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9305

614

9305

人工鱼礁建设

1750

1

1750

沿海渔港

2000

1

2000

1

4000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3150

105

3150

渔船通导装备

730

1390

730

岸台基站

400

8

400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3913

12

57

12

3970

国际渔业开发利用

51308

591

12328

581

63636

合计

101683

16135

117818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财政要求,《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6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0〕33号),及时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与绩效目标一并下达全省各地。其中年度指标任务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增加到116只,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调整为10艘,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调整为575艘。

省下达补助资金及任务情况表

项目类别

单位

浙财农[2019]61号

浙财农[2020]33号

省下达资金合计

补助资金

任务量

补助资金

任务量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千瓦

30755

61510

30755

渔船报废拆解

122

176

122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9305

614

9305

人工鱼礁建设

1750

1

1750

沿海渔港

2000

1

2000

1

4000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3150

116

3150

渔船通导装备

730

1390

730

岸台基站

400

8

400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3913

12

57

10

3970

国际渔业开发利用

51308

569

12328

575

63636

合计

70928

46890

117818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总额117818万元,全部及时下达各市、县(市、区)。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补助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106302.63万元,待拨付资金约11515.37(部分待拨付资金因项目正在验收或审批过程中)。其中: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已拨付30755万元,渔船报废拆解补助已拨付资金62万元,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已拨付资金5859.9万元,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未拨付,沿海渔港补助资金已拨付488万元,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补助资金已拨付1040万元,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补助资金已拨付305.73万元,渔业岸台基站建设补助资金已拨付276万元,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资金已拨付3880万元,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资金已拨付63636万元。

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中央补助

资金

县级留存

资金

已拨付到

项目单位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30755

0

30755

渔船报废拆解

122

60

62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

9305

3445.1

5859.9

人工鱼礁建设

1750

1750

0

沿海渔港

4000

3512

488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

3150

2110

1040

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

730

424.27

305.73

渔业岸台基站建设

400

124

276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3970

90

3880

国际渔业开发利用

63636

0

63636

合计

117818

11515.37

106302.6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省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程序进行管理,各项目由专人负责,各县级财政、渔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监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合同等相关凭证审批,并申请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发现挪用和截留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0.2%,基本实现预期指标,各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极大的促进了渔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全省完成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压减功率61510千瓦;完成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572艘;完成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建设173只;完成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2756套;完成渔业岸台基站建设11个;完成远洋渔船更新改造7艘;支持远洋渔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582艘。

(2)质量指标。截至2020年底,我省已基本完成了项目的各项工作流程,达到了预期目标。专项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建设质量有保障,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截止202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减船4420艘,压减功率691583.14千瓦,提前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减船转产任务;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已完成方案的专家评审,海域论证分析报告、海洋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其中嵊泗县嵊泗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计划于2021年3月开始项目招投标工作,6月施工船舶进场,正式开工。临海市红脚岩一级渔港疏浚维护工程,目前已开展内港池疏浚工作,预计2021年7月能完成整体疏浚工作;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任务完成率149%;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及升级改造任务完成率198%;渔业岸台基站建设任务完成率137.5%;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任务完成率70%;国际渔业开发利用任务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一是通过鼓励老旧远洋渔船提前报废并建造符合国际新规范、新标准要求的绿色环保型船舶,带动船舶工业发展,推动了船舶产品结构升级。

二是通过实施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补助项目,由于不占用传统养殖海区面积,有力突破了我省沿海水产养殖业发展瓶颈,有效拓展海水养殖发展空间,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经济效益明显。

三是通过远洋渔业各种补贴的实施,缓解了企业因新冠疫情遇到的经营压力。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资金的及时到位,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生产经营压力,降低了国际金融风险,增强远洋渔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社会效益。

一是通过实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升级改造、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等项目,压减帆张网、蟹笼等高危作业渔船,改善了渔船节能安全等装备,有助于减少渔船安全生产隐患。

二是通过实施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项目,提供了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流通及销售等工作岗位,促进转产转业渔民就业。

三是通过对远洋渔业的扶持,大幅度降低了远洋渔业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使我远洋渔业船队克服先天不足等困难,更具国际竞争力。

(3)生态效益。

一是通过实施海洋捕捞减船转产项目,引导渔民退出海洋捕捞业,压减了海洋捕捞渔船和功率指标,促进了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是通过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优化了海洋捕捞渔船的节能、防污染等能力。

三是通过实施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发展生态养殖,保护了海洋环境,优化了海水养殖结构。

四是通过实施远洋渔船更新建造项目,推动远洋渔业发展,保护了国内的海洋渔业资源,有利于我国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可持续影响。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一系列项目的实施,对于压减国内海洋渔业资源捕捞强度,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推进海洋捕捞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满意度指标分析

已实施项目对我省经济发展的促进、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明显,显著提升了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渔业安全水平,也符合我省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生态效益目标,适应未来渔业发展的要求,获得了良好的群众满意度。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1.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此项目仍在实施过程中,进度较慢。一是中央下达资金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我省实际更新改造需求远大于国家下达我省任务,因此相关市县难以把握如何既能完成改造船数又能合理分配资金,更担心享受不到补助的渔民上访。二是项目验收难。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船型涉及技术参数很多,专业性很强,渔船检验职能在机构改革后划转至交通部门,渔业部门项目验收缺乏专业人员,造成各地验收困难。三是渔船买卖监管责任大。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已获取更新改造补助且五年内发生买卖的须退回补助资金。各市县既担心渔船发生买卖行为难以监管,又担心发生渔船交易后补助资金难以追回。

2.人工鱼礁工程按照基建项目程序,需完成项目本底调查、涉海专题,包括环评、海域使用论证、安全通航评估、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及施工与监理招标等工作,程序较为繁琐。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48号公告,批准白沙海洋牧场为第五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目前已完成了人工鱼礁实施方案的专家评审,海域论证分析报告、海洋环境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待海域确权完成后,即可获得项目立项批复,开展招投标工作。

3.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建设项目,因我省准备在2021年启动渔船精密智控建设工程,为所有大型渔船配备宽带卫星终端,为防止因设备不兼容而造成浪费,叫停了原有的卫星宽带终端配备项目,目前渔船精密智项目计划于3月立项,4月开始招标。

4.远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因疫情影响,造船完工时间后延。目前正按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实施单位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及时验收并拨付项目资金。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评价结果将与我省今后项目资金挂钩,完成任务与预期目标差异较大的,减少资金安排甚至不安排。我省将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0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县(市、区)渔业主管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17818

106302.63

90.23%

其中:中央补助

117818

106302.63

90.23%

地方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促进渔业发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基本实现预期指标,资金使用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产出、效益、满意度指标,极大的促进了渔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千瓦)

61510

61510

渔船报废拆解(艘)

176

164

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艘)

614

572

(详见文字说明)

人工鱼礁建设(个)

1

0

人工鱼礁项目建设期2年。

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个)

2

0

临海市红脚岩一级渔港疏浚维护工程,已开工在建;嵊泗县嵊泗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由于办理倾倒手续要推迟到2021年上半年开工。

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个)

105

173

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及升级改造(套)

1390

2756

渔业岸台基站建设(个)

8

11

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艘)

10

7

因疫情影响,造船完工时间后延,目前正按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国际渔业开发利用(艘)

575

582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格率达100%

合格率达100%

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投资

投资进度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明显

明显

拉动社会投资

带动比200%以上

带动比200%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

渔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

提升

渔业安全水平

重大事故率为0

重大事故率为0

生态效益指标

养护海洋渔业资源

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

重大环境事故率为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适应未来渔业发展要求

适应

适应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渔民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90%以上

满意度达90%以上

说明

无。

附件7

浙江省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

(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0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929万元。根据我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较高、全省未改厕农户较少、已无整村推进改厕的实际,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研究确定我省奖补对象为2020年计划实施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0户以上的县(市、区)1.38万户,安排奖补资金862.3万元,另2066.7万元用于新建498座公厕奖补。根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19〕6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0〕40号),明确2929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的奖补对象、补助标准、使用范围和工作要求,制定奖补资金实施方案,落实36个县(市、区)的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要求各地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把“厕所革命”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进度督促,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2020年,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中央补助资金2929万元全部按规定及时下拨,支持市县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相关市县根据改造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将奖补资金落实具体项目,统筹安排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和新建公厕工作。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奖补对象和标准、奖补程序和要求、验收考核、组织领导等。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有关县(市、区)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统筹各级财政相关资金,建立公示制度,有关县(市、区)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

3.强化资金监管。奖补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环节和流程。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中央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及时掌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省全面落实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下达2929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到36个县(市、区),计划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13888户,实际全省完成改厕户数14386户,完成率103.6%,改厕设施合格率达到100%;计划新建农村公厕498座,实际新建510座,完成率102.4%。完成总投资5770万元,其中市县投资2841万元。农村改厕数据库基本建成,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实现全省农村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99%以上,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年度目标任务。衢州市衢江区“县级政府投资建设+乡镇政府/村集体运维+污水管网收集+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模式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20年计划完成改厕农户户数不少于13800户,实际完成14386户。新建农村公厕498座,实际完成510座。

(2)质量指标。改厕设施合格率目标不低于90%,实际达到100%。2020年计划基本建成农村改厕数据库,实际已基本完成。

(3)时效指标。年度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执行率目标100%,实际为96.6%。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计划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实际达到100%;无违规违纪使用资金情况。

(2)生态效益。计划当年基本实现整村推进行政村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际已基本建成。

(3)可持续影响。计划当年初步建立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实际已基本建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区农民满意度目标为不低于95%,实际数为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省中央奖补资金年度实际执行率96.6%。我省已无整村推进工作任务,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零星未完成的户厕改造和新建农村公厕。在公厕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选址时困难,造成工期延后,虽然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但还未进行项目验收,导致部分资金未拨付到位。

下一步,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支出执行进度较慢的有关县(市、区),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全面完成中央资金执行率100%的既定目标。同时,联合财政、卫健部门,根据各地自评情况开展中央资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中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出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适时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抽查,并加强抽查结果应用。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下一年度从紧从严资金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本次绩评结果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

实施单位

各县(市、区)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5770

5671

98.3%

其中:中央补助

2929

2830

96.6%

地方资金

2841

2841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2.持续系统解决农村厕所问题;3.推动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1.完成本地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99%以上。2.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0年计划完成改厕农户户数

≥13800个

14386

2020年计划新建农村公厕数

498

510

质量指标

改厕设施合格率

≥95%

100%

农村改厕数据库

基本建成

100%

时效指标

截止2020年底,年度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执行率

100%

96.6%

部分已建设完成项目,还未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后拨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

≥85%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当年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率

≥85%

99%以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长效管护机制

初步建立

90%以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95%

98%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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