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7 09:40:39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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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象山县石浦镇檀兴渔村所属渔船浙象渔50192编号为“(浙)船捕(2021)HY-200331号”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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