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2022第2号

2022-01-24 14:59:02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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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8号》,现将浙江省2021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依次点击“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1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40分和210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6分和220分。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报考全部科目的,如总分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单科达到60分的,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2年2月8日至2月22日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确认合格,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一)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

(二)浙里办APP申请路径:浙里办APP—办事服务—部门导航—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

四、资格证书领取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考生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收件信息,同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月下旬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已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7号》要求如期提交网上申请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合格后,将证书通过邮寄的方式免费寄至本人,时间与新发证书同步。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地选择我省的补证考生,其原资格证书授予单位必须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三)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填写不正确,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571-86757313。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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