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健康土壤基地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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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健康土壤基地培育,提高耕地土壤健康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健康土壤基地培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0月8日 健康土壤基地培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土壤健康行动,切实发挥健康土壤基地在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土壤健康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9号)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运用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以打造健康土壤为目标,通过培育健康土壤基地,探索建立健康土壤培育的目标、技术、政策和评价“四大体系”,全面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工作迭代升级。2022年,培育健康土壤基地18个;到2025年,全省培育健康土壤基地500个(附件1),有效建立主要农作物土壤健康培育“一地一策”技术体系。 二、培育主体 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以村、镇(街道)整建制培育。 三、培育内容 (一)构建良好的基地环境。农田生态环境良好、基地布局有序、远离各类污染源,配套完善生产相应的基础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和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肥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100%,有效保护和提升农业生产环境质量。 (二)集成应用土壤健康培育技术。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结果,开展基地土壤健康水平评价,结合土壤状况、作物种类和种植制度,针对性采取土壤酸化、养分失衡、耕层瘠薄等障碍治理技术,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土壤健康培育“一地一策”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应用土壤健康培育技术。 (三)健全全程绿色生产制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落实“肥药两制”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化肥施用最高限量与有机肥最低用量制度,推广应用配方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制度,基地内有机肥施用达到最低用量标准,化肥施用量低于省定额制限量标准,且较当地同类作物低5%。 (四)探索建立土壤健康管理机制。围绕健康土壤培育,探索建立“用地养地”相结合机制,应用“浙农优品”,制定并落实土壤培育、环境管理、投入品管理、绿色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追溯等制度措施,落实“浙农码”合格证管理,促进基地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 四、培育程序 (一)基地申报。各县(市、区)分年度集中组织开展健康土壤基地培育申报工作,主体可在10月底前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培育申请并提交培育申请书(附件2),提供健康土壤培育的相关佐证材料1份,已入选国家生态农场、省低碳生态农场的单位可优先申报。 (二)基地评审。按照“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收到申请后,开展健康土壤基地评审,填写健康土壤基地评价表(附件3,一式三份),经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后,于同年11月底前将评审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经综合评估后公布年度健康土壤基地名单。 (三)动态管理。基地培育有效期5年,自公布起计算。有效期满前6个月基地主体提出复评。基地实行动态监管,如发生产品质量安全和诚信等问题,将移出健康土壤基地名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健康土壤基地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把健康土壤基地培育作为耕地质量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时间进度,推动健康土壤基地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土壤健康推进力度,不断提升耕地内在质量水平。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土壤培育,探索开展土壤健康指数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赔付与土壤健康指数挂钩,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三)构建管理体系。各地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管理理念,提升健康土壤基地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土壤健康状况和产品品质的协同监测评价,建立完善从土壤到餐桌的数字化管理体系,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实现优质优价机制,发挥健康土壤的生态功能和经济价值。 (四)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土壤健康基地培育中技术创新、政策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做法、经验,遴选一批可展示、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利用微信、微博、电视、报刊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健康土壤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社会共识,引导广大种植业主体树立“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理念,增强培育土壤健康的自觉,为农业现代化先行夯实重要基础。 联系人:省耕肥管理站刘晓霞,电话:0571-86757033。 附件:1. 健康土壤基地培育目标任务 2. 健康土壤基地培育申请表 3. 健康土壤基地评价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