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 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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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村庄整治办)、财政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项目检查和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各地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市比选、省评审,确定嵊泗县“东尽山海 牧心蓝湾”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等22条示范带为全省第三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各有关农业农村局(村庄整治办)、财政局要按照培育建设方案要求,对照浙江省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培育建设指南,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要加强示范带建设工作指导,全程跟踪管理,定期查验、通报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示范带启动建设一年后,省里将组织建设进展和质量中期核查,并通报核查结果。建设过程中如遇重要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浙江省第三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浙江省第三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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