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2-00095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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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03-21 14:35:06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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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工作谋划抓早抓实。一是全面研究部署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年初,制定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要求、实施路径和具体措施,整体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认真督促指导各地抓好贯彻实施,及时总结盘点工作进展情况。对部分地区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工作建议。三是研究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机制。深入分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将依法行政纳入厅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细则;将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二)制度供给高质高效。一是立法工作有新进展。全力以赴做好《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规立法工作,三部法规均已顺利颁布实施。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新突破。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发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做到应审必审。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新优化。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9个子事项办理实现“即审即办”,全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率和办事率分别达到99.61%和99.99%。组织开展“无证明化”改革,清理权力事项库,取消无依据的证明材料73项。

(三)行政执法有序有力。一是数字赋能促提升。推进“系统归集数据—面上智慧预警—靶向执法检查”的农资监管处置闭环,建立贯穿整个农资商品供应链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构建“乡村大脑+浙农执法”数字化应用系统,推进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海洋渔业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二是争先创优打品牌。深入开展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创建,5个执法机构、4个单位被分别授予第三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我省创建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在2020年办案总数列全国第二、移送司法案件数第一的高起点上,2021年办案数再度大幅度增加,擦亮了浙江农业综合执法“铁军”品牌。《今日浙江》以“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农业执法窗口”为题对我省农业执法进行了报道。三是聚焦大案显成效。组织查办了多起涉案金额数千万元到上亿元的制售假劣农资跨省大要案,摧毁了多个位于外省的制假黑工厂、黑窝点。大力开展以维权“护芯”、打假护农为主题的种业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我厅指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破获了侵犯“甬优”系列水稻种子知识产权案。我省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成效突出,获得多位部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法治宣传守正创新。一是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贯作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厅领导带头学习谈体会,并在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厅“369”大讲堂、基层联系点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二是多形式巩固普法阵地。开设“以案说法”专栏,推出系列农业执法、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发挥具体案例的宣传警示作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我执法我普法”“百队百场培训”“宪法进农村主题日”等宣传活动。三是发力新媒体传播途径。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构建互联网+普法的格局,推动普法宣传从单向度传播向互动式交流转变。“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在嘉兴主会场及全省100个分会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专项普法活动,在多个网络平台展播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专题宣传片,开启直播“带法”新模式。

(五)矛盾化解多措并举。一是乡村治理持续推进。指导10个县(市、区)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全面构建“党建统领、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创建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村)总数位列全国第一。完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度,建立评价体系,工作案例被农业农村部发文推广,厅主要负责人在《今日浙江》发表《清廉村居助力乡村振兴》署名文章。二是信访工作常抓不懈。2021年厅本级共收到信访件1870件,涉及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建房、资金补贴及项目管理等领域,均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三是调解仲裁定分止争。全省83个涉农县(市、区)仲裁工作基本全覆盖,全年调解或仲裁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3749件。成功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271起,为农民争取赔(补)偿款314万余元。

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把法治作为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上还需提高,在推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成为乡村干部的习惯和自觉上还有差距等。原因主要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普法宣贯工作地位不够突出,没有完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习惯。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谈学习体会,组织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统筹领导。把农业农村工作置于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全局中谋划推进,把法治建设作为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次召集厅班子成员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法治工作进展。三是抓实重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担任厅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力抓好法规规章等立法工作。研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实“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新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按照省级立法计划要求,做好立法起草工作,及时出台法规规章配套制度,并协助做好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二是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落实,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最佳实践”试点工作,深化农业执法监管数字化改革,积极推动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三是深化“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以种子、农药、兽药等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按农时季节定期组织“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网络平台涉嫌违法经营农资问题监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并分领域编发农业综合执法指导案例;四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结合春耕备耕“五送”服务等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强化法律知识进村入户,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五是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持续开展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推动建立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做好涉农仲裁调解和信访工作。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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