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公告

2022-08-05 18:16:51

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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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象渔49207、40021、40022、浙嵊渔06158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公告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象山县石浦镇晓湾村叶小郎所属渔船浙象渔49207编号为“(浙)船捕(2019)HY-200547号”,象山县石浦镇石浦村吴卫祖所属渔船浙象渔40021、40022编号分别为“(浙)船捕(2021)HY-201573号”“(浙)船捕(2021)HY-201574号”,嵊泗县嵊山镇水坑弄夏存军所属渔船浙嵊渔06158编号为“(浙)船捕(2012)HY-200134号”的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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