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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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决定举办“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凝聚农创力量 助力“两个先行”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聚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深化“两进两回”行动、十万农创客培育工程,激发农村“双创”活力,畅通城乡双向循环,为推进“两个先行”贡献农创力量。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的农创客、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村工匠等各类在县域内进行创业创新活动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业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实际从事该项目创业经营1年及以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 5.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应是具有一定电商服务能力的项目,或者是已借助电商渠道有效整合自身生产、营销体系的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参赛项目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电商服务业和其他乡村新型产业。 2.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以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为主,国有、民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部创业团队也可以参赛。 3.项目创办时间不超过10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4.近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5.在往届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得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大赛主要按农产品产销、平台服务两大类分组进行比赛。具体情况如下: 1.农产品产销类。比赛重点是以创新营销模式,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为导向。参赛项目主要为利用电商促进自家产品销售的农业企业,业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参赛项目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商销售额占比不低于20%。 2.平台服务类。比赛重点是借鉴较为成熟的电商销售、电商运营服务等技术和管理经验,向“三农”领域拓展运用,提升乡村产业信息化水平。参赛项目以中小微电商销售平台、电商服务商为主,业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商+农产品营销”“电商+农产品仓储物流”“电商+农业品牌策划”“电商+涉农直播培训”等。参赛项目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亿元,且涉农收入占比不低于50%。 (四)参赛资料提供。 参赛人员(单位)需提交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计划书(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等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主办单位和比赛流程 (一)主办单位。 1.大赛主办单位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承办单位为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浙江省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钱江都市频道。 2.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具体承担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3.组委会设立专家指导组,协助指导各地开展选拔;设立专家评审组,负责省决赛项目评审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按照设区市选拔、省级初赛、省级决赛3个环节进行。 1.设区市选拔。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内报名、选拔工作,并做好参赛材料把关审核;各地建行可推选优秀项目至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地按分配名额表(附件4)报送参赛项目。 2.省级初赛。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参加省决赛的农产品产销类项目8个、平台服务类项目8个。 3.省级决赛。采用“5+2”(5分钟项目展示,2分钟答辩)现场路演的形式举行,分别决出农产品产销类、平台服务类名次。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选手参赛,于8月12日前将推荐的选手材料通过浙政钉报至大赛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许露琳,0571-86757207;省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李孝初,0571-86751756。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参赛项目汇总表 3.参赛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4.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