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做好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10月1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谢子正,联系电话:0571-8675776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01532430@qq.com。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