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农业农村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典型企业和平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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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的典型企业和平台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农业农村(渔业)系统典型企业和平台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和数量 农村电子商务、云农技、数字农业工厂、网上农博、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典型企业或平台。各市可推荐1—2个。 二、推荐申报资格条件 (一)推荐申报主体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推荐申报主体在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成效明显,在同领域内有一定的代表性,相关软硬件、数字平台等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推荐申报主体自愿分享经验。 三、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申报主体需提交承诺声明、基本信息表、申报书等申报材料(附件1、2、3),其中承诺声明需写清声明日期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申报材料要重点突出、数据准确、逻辑性强,不得存在虚假情况,可结合图、表等形式,申报书篇幅3000字左右,另附至少3张高清图片用于推广宣传。 (二)各市于9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通过浙政钉报厅数字“三农”改革专班。 联系人及电话:汪江琦,0571-86726301、18858206636。 附件:1.申报主体承诺声明 2.申报主体基本信息表 3.申报书撰写框架要求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申报主体承诺声明 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在质量、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材料已进行脱密、脱敏处理,相关软硬件、数字平台等具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虚假情况; 三、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提供相关素材用于推广宣传,并积极配合分享经验; 四、如违反征集活动相关要求,自愿放弃征集活动中所有已获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主体(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申报主体基本信息表
附件3 申报书撰写框架要求 每个申报书建议不超过3000字,图文并茂。申报书框架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一、名称:需突出典型企业或平台主体亮点。 二、概述:申报类别、企业或平台简述。 三、关键词:3—5个。 四、正文 (一)背景:企业或平台的实施背景,突出领域的需求和痛点、堵点问题。 (二)介绍:对申报主体的总体介绍,包括企业或平台的应用类别、应用场景等,重点提炼典型做法。 (三)具体措施和成效。深入剖析,主要介绍企业或平台实际投入应用的情况,描述针对性的经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包括解决方案使用后已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及预计可实现的效果。需要重点阐述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路径、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核心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痛点难点问题,实际成效和前景。 (四)借鉴意义。创新点及推广价值。瞄准共性和关键需求,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点位。可从与传统模式相比的独特优势、特征和带来的新成效;实施过程中克服难点、堵点的经验;总结可复制性、应用价值和前景;当前有待改进的问题及原因等角度展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