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告 2023第2号

2023-01-13 10:36:08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将浙江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依次点击“执业兽医专栏”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2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以及2021年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现已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应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13日期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经审核确认合格,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申请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服务—部门服务—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许可—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

四、资格证书领取

(一)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人员:考生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时,按要求准确填写收件信息,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月下旬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申请证书补发人员:原资格证书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授予的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已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要求如期提交网上申请的,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确认后,证书将统一安排在2月下旬寄出,请往年获证人员注意查收。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往年获证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由于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填写不正确,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571-86757367。各设区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各设区市咨询电话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各设区市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515室

0571-86781409

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915室

0574-89385616

湖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1楼1114室

0572-2095006

绍兴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1406室

0575-88227360

温州市畜牧兽医管理中心

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一组团1幢16楼(畜牧中心)

0577-86068726

嘉兴市畜牧兽医站

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758号227室

0573-82872359

金华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9楼909室

0579-82050113

衢州市畜牧业发展中心

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号(农业大楼3楼304室)

0570-3070657

台州市畜牧兽医所

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农村大楼607室

0576-88595075

丽水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1401室

0578-2026998

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309室

0580-8123027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