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征集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软件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已完成会计科目、补提折旧与摊销、财务报表等内容的新旧衔接,完善了更新部分的操作功能设置。
(二)软件产品由申报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无产权纠纷等情形。
(三)申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或经营异常情况,信用记录良好。
二、征集方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或申报单位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市级推荐表(附件1)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自荐。
(三)报送流程。请各市农业农村局或申报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前,按要求将推荐和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指导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为“**市(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推荐”或“**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推荐”)。
我厅拟择优遴选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将以适当方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推介。联系人:翁楠,联系电话:18957029211(浙政钉同号);邮箱:734535862@qq.com。
附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市级推荐表
2.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信息表附件1-2.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