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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482306/2023-0004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3-03-22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结合部门法定职责,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基础,狠抓执法监管,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
(一)完善工作机制,系统谋划推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工作、重要事项。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细化完善厅本级绩效考核和市、县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指标体系,整体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二)加强涉农立法,夯实法治基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通过审议并颁布实施,为我省加强家畜屠宰行业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按时出台《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富有浙江特色的动物防疫法规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各项基本原则、重要制度得到执行落实,确保法律法规从纸面文字转化为客观实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培育试点工作,构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多元化协同机制,试点工作入选全省行政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案例,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入选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
(三)落实改革任务,健全执法体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指导市、县两级做好机构调整和编制人员划转、执法力量下沉。承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等部门海上执法事项68项,推进“海上一支队伍管执法”。编制更新农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50项,梳理完成126项农业农村条线执法事项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承接指引。深化数字赋能,率先推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使用省行政处罚统一办案系统,完成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私屠滥宰、非法捕捞等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创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数连续4年位居全国首位。
(四)聚焦执法办案,提升监管效能。落实“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绿剑”系列执法行动,联合海事、海警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渔船安全检查为重点的“春雷”“铁拳”等执法行动。2022年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163件、移送司法机关545件,整改渔船安全隐患5035处、责令停航635艘次,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破获全国一次性查获渔获物数量最多的伏休期非法收购转载渔获物特大案件。2个案例入选全国第二批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入选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8个案例入选农业农村部各相关领域执法典型案例。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获“中国渔政亮剑2022”成绩突出集体、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执法监管考核优秀单位、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
(五)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提升审批服务,优化办事流程。2022年厅本级“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办结7701件,网上申请率、网上办事率、掌上办事率、跑零次实现率、材料电子化率均达100%,事项平均办结时间为2.6个工作日,较2021年压缩65%以上,全年“一网通办”率达97%。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561件。落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双随机事项覆盖率、检查任务完成率和问题处置率均达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杜绝执法扰企扰民。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360余起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修订完善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海洋与渔业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
(六)深化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抓住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教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监察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农村信息报》设立专栏,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拍摄10个微视频,被纳入全省农民培训内容。全年共举办各类现场宣传、咨询141场次,开展各类媒体宣传11747次。
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干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法制机构力量不足,部分市县法制机构被撤并、执法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出等导致法治工作力量有所削弱,等等。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好厅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一)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全年主持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7次;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三农”工作、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等专题研讨交流,带领全厅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培养依法行政的自觉和习惯。组织新任命工作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二)靠前指挥,落实乡村振兴法治保障。亲自研究部署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着力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我省作为唯一地方代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吉炳轩副委员长出席的全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紧盯重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突出安全生产这一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业、渔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通过不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秩序的同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法治建设。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抓住“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有利契机,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能力、优化政务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奋力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
(一)持续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修订草案报送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修订)》等立法调研。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要求,与相关厅局联合制定出台动物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二)优化提升乡村营商环境。持续完善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功能,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数据共享,实现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提升事项办理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部第三批14个事项与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对接。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深化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营商环境提升改革。
(三)常抓不懈行政执法监管。持续谋划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框架下的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行政执法统一指挥体系,健全条块分工衔接和执法指挥协调机制。深化执法数字化改革,推进执法数字化应用贯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执法链条闭环。开展“绿剑”“春雷”“铁拳”等执法行动,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群众权益。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宪法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帮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法律进乡村,助力构建社会化大普法格局。深入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五)着力增强法治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和能力水平。修订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准则。加强法制、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落实执法装备保障,强化法治工作力量。组织举办厅新任命工作人员集体宪法宣誓仪式。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