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3-00072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3-04-13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评估试点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50号)要求,在各市、县(市、区)评审推荐的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等146家养殖场符合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建设标准,杭州广绿养殖有限公司等118家养殖场符合饲料环保化试点建设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加强对通过评估养殖场的动态跟踪管理,加大兽药饲料使用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切实巩固建设成果。同时,积极引导养殖场将试点成果融入品牌建设,提升产品价值。
附件:1.2022年度通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评估试点场名单
2.2022年度通过饲料环保化评估试点场名单附件1-2.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