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3-01371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3-06-16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的通知

2023-06-16 18:21:11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土特产”文章的重要指示,推动我省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县(市、区)推荐、市级筛选的基础上,经省级审核并公示后,认定“西湖龙井”等100个产品为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地要总结经验,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为乡村产业振兴、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先行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附件: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