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3-0137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3-06-16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土特产”文章的重要指示,推动我省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县(市、区)推荐、市级筛选的基础上,经省级审核并公示后,认定“西湖龙井”等100个产品为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地要总结经验,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为乡村产业振兴、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建设、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先行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附件:浙江省首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