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3-0140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3-07-03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农民培训促富品牌遴选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全省农民培训成效,宣传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农民培训促富品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一)突出典型特色。在政策支持、模式创新、跟踪服务、组织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做出特色,促进农民培训提质增效,具有典型性。
(二)突出产业发展。农民培训对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明显推动作用,能有力促进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相关产业年产值(或者其他衡量指标)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
(三)突出示范带动。通过农民培训品牌,实现联农带农富农,较大范围(一般200人以上)带动农民创业就业,农民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二、材料要求
按照成效突出、举措典型、内容生动、便于宣传的撰写原则,典型材料正文应包含基本情况、举措做法、总体点评三部分,并附1—2个人物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数据翔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语言规范,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数据表格除外),并附3—4张图片(JPG格式,大小在2M以上)。避免将材料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报送材料格式统一,每个申报材料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单位+材料题目”,内含文字稿和图片)。
三、遴选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材料报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筛选后推荐,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省级有关单位直接报送。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和省级有关单位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浙政钉报送至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四、结果应用
根据《2023年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入选省级农民培训促富品牌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在当年农民培训绩效评价中予以加分。
联系人:赵怡萍,电话:0571-86758161、18258889513。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