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3-01446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3-08-01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和“三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8-01 18:18:18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按照深化机械强农行动相关部署要求,决定开展第三批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以下简称先行县)和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农机创新试验基地(以下简称“三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总体要求

围绕深化机械强农行动和全面推进国家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按机械化、设施化、数字化“三化”同步发展的要求,加快打造一批先行县和“三基地”,持续提升我省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先行县申报程序。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对标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等建设指引(浙农专发〔2021〕67号,以下简称《建设指引》)开展自评,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初审评价后于8月25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表报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二)“三基地”申报程序。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组织主体开展申报,初评后报所在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汇总后,将相关材料与先行县推荐函一并报送。

(三)走访调研。省厅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建设的先行县和部分“三基地”进行资料审查和实地走访调研,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价。

(四)遴选公布。省厅组织对各地上报的单位、主体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名单后,正式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对照年度建设计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加强指导服务和审核把关。要认真总结建设成效,撰写工作总结,相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有效的最新统计数据,申报内容应有依据说明,并附证明材料。

联系人:武苏萍,联系电话:0571-86757602。

附件:1.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申报表

2.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

3.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申报表

4.农机创新试验基地申报表 附件1-4.wps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7月2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