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强化行政执法护航渔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执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县农业农村局以破解渔业执法顽疾为导向,聚焦全省八江禁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太鹤湖禁钓等重大执法任务,密集开展各类渔业执法行动,为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贡献。2月8日,被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三部委联合通报表扬,授予青田县农业行政执法队2023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系全省内陆渔政执法唯一。
一、严管重罚,开展“有组织、全链条、强衔接”的禁渔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详细制定辖区内禁渔期执法行动方案,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禁渔期专项联合执法,成立专门禁渔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严从重查处全县违法捕捞行为。二是形成执法闭环。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深化固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构建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机制,形成水陆执法闭环。三是强化行刑衔接。积极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渔业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强化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和法律威慑力,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禁渔期接警200余次,与公安联合执法40余次;立案查处涉渔违法案件共121起,已办结118起;涉案139人,其中移送司法案件3起,涉案8人。
二、科技赋能,构建“天上飞、水中巡、陆上查”的禁钓管控格局
一是“天上飞”采取无人机巡查。针对太鹤湖禁钓区,全年全天候巡逻330次,配备喊话器、探照灯和AI智能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垂钓行为,对违规垂钓者进行劝导并进行取证。二是“水中巡”利用无人船和执法艇开展巡查。对太鹤湖水域渔政天眼的预警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处罚。三是“陆上查”建立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针对举报线索,组织执法人员现场巡查、现场取证、现场处罚。水陆空立体式渔政监管新格局的建立,为全县禁渔工作的有效推进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聚焦难点,取缔“种类杂、数量多、分布广”涉渔“三无船舶”
一是摸清底数。秉持“绝不放过、不留死角”原则,对青田水域开展全流域摸底排查,梳理太鹤湖、温溪镇、北山镇等重点区域“三无”船舶问题清单,初步勘察发现重点水域存在300余艘三无船舶。二是严厉整治。持续保持水上执法高压态势,发现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采取“水上查、陆上审”的方法,对重点水域“三无”船舶加大打击力度,通过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对非法驾乘“三无”船舶进行捕捞作业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2023年度,查获涉渔“三无”船舶36艘,浮台20余个。三是统一处置。查获的渔业“三无”船舶,满足拆解条件的,按照集中销毁原则进行现场拆解,2023年集中拆解了20余艘。其他扣押的、没收的统一存放定点仓库,等待后续依法依规统一处理。
四、深化联动,健全“多交流、常通信、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了瓯江流域渔政执法合作机制。一是签署协作《备忘录》。青田、莲都、景宁、温州鹿城区、永嘉渔政执法机构在青田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签署了欧江流域联合执法协作备忘录。二是执法信息互通。各执法机构不定期通报渔业捕捞领域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实现信息互通、证据互认、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为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加强交界水域违法捕捞行为的执法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2023年度共开展跨市县联合执法6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执法船艇33艘次,查获非法捕捞行为11起。
五、加强宣传,采取“多渠道、多途径、重舆情”的禁渔宣传方式
一是坚持“执法、普法”双结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宣传车等多途径宣传,张贴禁渔通告和宣传手册到各个乡镇、村开展宣传。全年开展各类宣传60余次,让渔政执法深入人心。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提升举报响应速度,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2023年度通过“12345”、“110”以及“浙里办”等多途径共受理136起举报,均办理完成。三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回应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对于群众信访件,及时处理回复,着力营造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