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4-00113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4-04-30
文件编号:浙委发〔2024〕1号 统一编号:


【负责人解读】省委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七: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突破

2024-04-30 09:08:19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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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委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先行突破,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的创新举措,更是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过去一年,我省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启动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城乡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圆满承办全国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现场推进会,国家15部委出台政策支持浙江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衢州全域新型城镇化试点、舟山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加快探索,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86。

站在新起点,浙江更有底气、更有能力率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新突破。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突出项目为王、产业为基、融合为要、民生为本,强化改革创新和政策驱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重点在推进“五个一体融合”上先行突破。一是推动产业发展一体融合。强化因地制宜、通盘谋划,统筹推进县域特色产业与乡村“土特产”发展,加快构建基础实、结构优、韧性强的县域产业体系。二是推动基础设施一体融合。用好“多规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推动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内畅外联,持续优化城乡水网、充电网、通信网、物流网等体系布局,坚持建管并重,逐步推动城市管护资源、模式、手段向乡村延伸。三是推动公共服务一体融合。以优化布局和制度供给为重点,推动公共服务规划布局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政策配套一体化,探索建立公共服务资源随人走、跟人转机制,以公共服务一体化牵引推动城乡大融合。四是推动生态环境一体融合。加快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协同推进“无废城市”“无废乡村”建设,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健全城乡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五是推动资源要素一体融合。着眼有效破解“人、地、钱”问题,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持续推进“两进两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拓宽乡村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

接下来,我们将锚定目标任务,坚持三化并举,强化改革攻坚,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达效,打造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浙江辨识度、群众认可度的标志性成果。一是专班化推进。健全专班运行机制,发挥好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省级部门协同配合,注重市、县专班高效联动,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推动各项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二是项目化推进。树立“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理念,把高质量项目作为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重大项目1269个、年度计划投资2493亿元,确保新建项目开工率100%,力争年度投资完成率超100%。三是集成化推进。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关键制约因素,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农村“三块地”改革,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有效供给,率先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作者:省农业农村厅城乡提升工程专班常务副组长 李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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