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首例 因吸捕蓝蛤涉刑6人

2024-05-11 14:58:27

信息来源: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近日,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查获2艘“三无”船舶,现场查扣吸蚬作业渔具2个,蓝蛤(俗称海蛎子)共计433公斤,查获涉案人员6名,多人涉嫌刑事犯罪。

图片4.png

5月7日晚上,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出动执法快艇1艘,对龙港及鳌江海域开展执法巡航时,发现2艘疑似“三无”船舶正在违规捕捞作业。晚上8时35分许,执法人员成功登临检查渔船,发现船上装有擅自改装的吸蚬作业渔具,确认其存在违法行为后押解回港。经初查,现场有2艘渔船使用泵吸耙刺作业,共查扣渔获物蓝蛤(俗称海蛎子)433公斤,抓获涉案人员6名。

经了解,吸蚬作业渔具学名为拖曳泵吸耙刺,属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的13种禁用渔具之一。该种捕捞方式不仅泵吸栖息于海床的贝类,还对海床造成破坏,严重危害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由于其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网具进行作业,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这次非法捕捞为龙港市首例因在伏季休渔期间吸捕蓝蛤涉嫌刑事案例。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向广大群众呼吁:维护国家伏休制度人人有责,不参与非法捕捞活动,不购买非法捕捞渔获物,为渔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如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请拨打举报热线“5681239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