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2500万尾鱼苗放流,保持生态兼顾经济效益
近日上午,浦阳江东江大桥段,工作人员将精心选取的鱼苗通过斜坡放流到江中。
为突出水质净化、水域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局、检察院等多个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据了解,此次放流的鱼苗主要以鲢鱼和鳙鱼为主,还有草鱼、白条、鳊鱼、黄尾密鲴等,共计2500多万尾。
“鲢鱼和鳙鱼主要是用来改善水质,吃水中的一些浮游生物,增加浦阳江水生生物资源,扩大生物种群,丰富渔业资源。”诸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渔业执法科科长王佳铭说,“与以往不同的是,为增加渔业的经济效益,此次增殖放流在增加地方特色品种白条、黄尾密鲴的同时,还新增了鳊鱼品种——团头鲂”。
团头鲂,俗称“武昌鱼”。毛泽东在《水调歌头·游泳》里写到:“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说的就是此主。团头鲂营养丰富,是餐桌上的一道受欢迎的美味,诸暨人也常买来吃。
据了解,增殖放流分夏、冬两季。夏季放流的鱼苗称为“夏花”,冬季放流的鱼苗称为“冬片”。“夏花”一般体长3厘米左右,为较幼小的鱼苗,一部分成长为大鱼,一部分做饵料,保证了大鱼的安全生长。“冬片”体长8-10厘米,是大一点的鱼苗,可提高放流存活率,保证水中鱼类密度,促进渔业增效。今年,该市还将放流“冬片”280万余尾。
增殖放流严禁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必须是本地种,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同时,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确保种质纯正,避免跨流域、跨海区放流导致生态风险。在增殖放流工作实施前,诸暨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开展了增殖放流适宜性评价,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增殖放流适宜水域、物种、规模、结构、时间和方式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宣传,倡导群众跟我们一起保护渔业资源,同时对于非法捕捞的行为,我们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理。”王佳铭说。
据悉,诸暨市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局、检察院构成了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协同单位,将共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