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全面开展禁渔普法宣传

2025-02-28 09:27:01

信息来源: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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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八大流域禁渔管理的要求,3月1日起,钱塘江和曹娥江柯桥段水域进入禁渔期,4月1日起,柯桥区外荡水域将进入禁渔期。近期绍兴市柯桥区农业行政执法队组织进入农贸市场、社区和渔港码头开展禁渔宣传,提醒相关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违法捕捞作业。

2月25日、26日柯桥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钱塘江和曹娥江一线海塘开展巡查宣传,并在码头张贴禁渔《通告》,2月27日上午,执法人员在人流较为密集的柯桥立新农贸市场和福东花园小区开展禁渔宣传,通过摆设禁渔期宣传展板,分发宣传手册,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关注。“ 3月1日,钱塘江曹娥江进入禁渔期,4月1日起,全区外荡水域禁止捕鱼。”执法人员大声向路过市民宣传解释,并为他们送上禁渔宣传手册和小礼品以加深印象。截至目前,共发放禁渔期《通告》8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份。

根据1月7日发布的《绍兴市2025年禁渔期通告》明确,柯桥区钱塘江干流柯桥区段、曹娥江柯桥区段,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限4个月;柯桥区外荡水域(指非封闭的荡漾、河道、抖河和溇浜等),禁渔时间为4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期限2个月。禁止作业类型是指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如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将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绍兴市柯桥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接下来还将到不同区域的农贸市场、渔场、渔港码头等重要场所开展宣传活动,禁渔期内将联合镇(街道)和公安等部门,在外荡水域定期不定期开展打击电、毒、炸、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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