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与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 法治政府工作年报
索引号: | 002482306/2025-00067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5-03-24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法治浙江建设走深走实。我厅获评2024年度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涉农立法成果丰硕。一是推动《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出台。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和省司法厅等单位沟通协调,主动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汇报对接,做好《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立法调研论证、草案起草、修改完善等工作。条例于2024年11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关于“千万工程”的专项法规。条例公布被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评为2024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十件大事之一。二是完成《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修订。立足体现浙江辨识度,采用“小快灵”立法思路,精准切入当前我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围绕树立作物健康理念、壮大植保人才队伍、健全监测预警网络等关键点作出规定。条例于2024年7月修订出台,进一步提升我省植物保护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夯实法治根基。
(二)农业执法深入推进。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围绕农资打假、种子护“芯”、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8768次,作出处罚决定案件5778件。省农业农村厅获得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组织奖,我省5个农业执法案例获评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沟通协调,优化行刑衔接工作流程,2024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97起。其中,台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办案时邀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侦查,成功查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兽药案,刑拘涉案人员11名,涉案金额5800余万元。三是深化区域协作。推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浙皖交界五市十县(市、区)签订执法协作协议,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与西藏、新疆阿克苏等地互派执法人员观摩学习、交流培训,推进互学互鉴。
(三)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开展法治服务。探索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预约式”指导服务机制,主动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高频涉法风险的行政指导和法律服务,推动农业执法从“治已病”到“防未病”转变。2024年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指导服务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100余家次,解答解决各类问题800余个。二是维护公平竞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开展涉企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对14件省地方性法规、13件省政府规章、54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203件我厅政策文件进行自查并提出修改建议。三是推进便捷审批。升级农业行政审批系统,新增证照到期提醒等功能。全省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1.72万件,其中省本级办理1.43万件,网上办事率、网上申请率均达到100%。在全国首创肉类检疫检验同步无纸化改革,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跨省无纸化检疫证明互通互认,屠宰企业日均检疫和检验出证时间缩短70%左右。
(四)普法宣传有声有色。一是聚焦干部抓学习。厅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开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我厅推动制修订法规的宣讲解读。邀请有关专家为全厅干部讲解《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组织开展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法治意识。二是面向群众抓宣传。结合农民丰收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在海宁市组织新修订《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宣传月活动。联合省司法厅在杭州市余杭区举办全省“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周主场活动,带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举办宪法普法主题活动200余场次,持续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入户。
(五)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开展“农业农村局长谈法治”活动。在“浙农号”新闻客户端创新开设“农业农村局长谈法治”专栏,组织各市农业农村局“一把手”宣讲基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提升“三农”干部法治素养。二是组织做好座谈培训。组织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制工作座谈会、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经验做法。举办全省农业农村法制处(科)长培训班、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并安排厅法治业务骨干前往宁波、金华等地面向市县干部讲授行政合法性审查等重点业务。三是丰富培训方式方法。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评代训、以评促改。组织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比武练兵、实操演练,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实务工作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我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2024年两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农业农村领域普法方式仍显单一,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相对缺乏;我省农业农村法治条线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制度成果、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还不够多,等等。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三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深学笃行强化理论武装。带领厅党组集体学习省委理论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精神,自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三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领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听取和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与“三农”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以考核为抓手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三是靠前指挥抓实重点工作。在《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修订)》立法中全面统筹、全程督导,重要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条例框架、原则等重要内容上提出要求、严格把关,向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沟通汇报,加快推动立法工作进程。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这一主题主线,围绕法治浙江建设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全力做好系列“法”字文章,持续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梯次推进涉农重点立法。根据国家上位法要求和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村集体财产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修订。加强立法调研,谋划未来一段时期立法项目,不断完善“三农”立法项目库。跟进法规实施,做好新修订《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一周年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和评估。
(二)常态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开展执法案卷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监测评价和集中评查,推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开展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做好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把牢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审查关口,探索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引。
(三)持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深入推进“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完善农业执法行刑衔接机制,严查涉农违法行为。扩大区域协作,开展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联合执法、交叉检查,强化浙闽、浙藏农业行政执法交流研讨、观摩培训。及时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张清单。组织召开全省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推进会,举办执法骨干培训班,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四)优化提升法治服务方法。制定重点领域“一业一册”经营指南,推广农业农村执法服务智能应用,扩面开展“预约式”法治指导服务,有效降低农业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风险。规范农业农村领域涉企检查,合理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探索开展分级分类涉企执法监管,落实“综合查一次”和“亮码检查”等执法要求,探索开展非现场检查,杜绝运动式检查、过度过频检查。
(五)多元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开展“三农四季大普法”活动,形成“4+X”普法宣传新格局。四个季度分别结合农资打假、“绿剑”执法、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开展各有侧重的普法宣传。同时,依托厅“369”大讲堂等载体,举办涉农法律法规系列专题讲座;利用“浙农号”新闻客户端、短视频平台等多种媒介,发布涉农法律知识短视频、图文解读、案例解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