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 点面结合 统筹管理不断夯实动物防疫基础 | |||
| |||
龙游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浙江省畜牧强县,始终把动物防疫作为畜牧业生产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夯实动物防疫基础,持续强化综合防控措施,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度生猪出栏达到62万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同比下降40%左右,春防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表扬,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多措并举,提升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一是实施“先打后补”改革。制定《龙游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以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为主,散户春秋防为补充的免疫体系,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广泛开展“先打后补”培训指导,每季度组织并协助养殖场(户)申报补助。2024年度拨付“先打后补”补助313万元。进一步规范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确保基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动物疫病监测评估。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为平台,加强动物疫情风险评估,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同时提供专人培训指导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立自检实验室,形成“以疫控中心为监测面,各自检实验室为监测点”的非洲猪瘟病毒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试验,指导各自检实验室规范开展实验。2024全年检测抗体205批次、6961份,抗体合格率98%;检测病原39批次、1666份,合格率100%。 三是强化生猪调运备案监管。建立生猪调运闭环管控机制,发放《关于规范生猪调运秩序的告知书》,组织开展调运备案培训指导和宣传,提升养殖主体备案意识和线上自主申报备案能力。组织开展违规调运专项执法巡查行动,依法打击逃避检疫、非法调运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同时发布违规调运生猪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互相监督,减少违规调运带来的疫病传入风险。 二、点面结合,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 一是执行县级生猪运输车辆消毒备案制度。依托县级生猪运输车辆消毒烘干中心,全面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规定所有生猪运输车辆到达养殖场装猪前都要通过消毒烘干中心的严格消毒和烘干,尽力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按照“部门主管、协会实施、主体落实、联防联控”的原则,由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全县生猪运输车辆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由县养猪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县级消毒烘干中心的日常运行。2024年累计消毒烘干生猪运输车辆1.27万车次。 二是加强重点场所消毒。监督指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畜禽定点屠宰场等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的重点场所配齐洗消设施,严格按照消毒制度落实,每日开展常态化消毒,定期开展“拉网式”集中清洗消毒,通过定期更换消毒药、检测环境病原等手段,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生猪养殖主体自主消毒。督促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毒制度,采取日常自主消毒和定期集中消毒相结合方式做好点上消毒。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消毒灭源”行动和加强日常巡查,指导养殖场做好门口、出猪台、病死猪冷库等重点场地的消毒,有效净化点上养殖环境,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三、统筹管理,强化动物防疫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动物防疫体制机制保障。建立“部门牵头、多方联动、主体自发、行业互助、群众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工作。积极探索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定《龙游县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二是加强动物防疫政策资金保障。落实动物防疫经费1900余万元用于保障动物防疫工作,对畜禽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中心、生猪运输车辆消毒烘干中心等重点场所免费供应消毒药、非洲猪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机构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围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便民服务举措落实、动物疫病防控监管等四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狠抓人员队伍建设。每月开展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检查,每季度对官方兽医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每半年组织全体官方兽医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官方兽医依法履职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