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给予在2024年粮食稳产增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集体及时奖励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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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调动各地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经厅党组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中开展粮食稳产增产工作及时奖励。通过自下而上的推荐,在充分酝酿、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给予23家公务员集体嘉奖。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奖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和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6757659(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571-86757790(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或厅机关纪委,邮政编码310020。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3日 拟奖励对象名单 一、设区市层面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 二、县(市、区)层面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嘉兴市秀洲区农业农村局、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平湖市农业农村局、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海宁市农业农村局、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诸暨市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龙游县农业农村局、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