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5-0013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文件编号: | 浙财农〔2025〕25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79号),现将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科目。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各地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送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项目内容、项目绩效、补助金额和项目责任人,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要严格按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24〕4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指标分配表.doc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