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监督抽查发现的13批次问题农产品情况
2025年1月-6月,我厅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市县联动主动参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抽检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3大类农产品样品1389批次,共发现13批次样品存在问题。主要是水产品中检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停止使用的药物、禽蛋中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的药物及禽肉、蔬菜、水果常规药物超标等。
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属地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对涉及主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主体加强整改。
现将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农产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停)用药物
1.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华村金华市汉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殖生产的1批次日本鳖,检出禁用药物五氯酚酸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芦北横路村武义王剑家庭农场养殖生产的1批次中华鳖(甲鱼),检出禁用药物五氯酚酸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万湖村潘永绪养殖场养殖生产的1批次鸭蛋,检出动物食品中停用药物金刚烷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南村缙云县冰冰家庭农场养殖生产的1批次鸭肉,检出检出动物食品中停用药物金刚烷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塘工业园区乐清市张忠木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鸭蛋,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1-2022)的规定。
6.金华市武义县履坦镇寺后村武义县娥凤家庭农场养殖生产的1批次鸭蛋,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和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1-2022)的规定。
7.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光辉村徐林养殖生产的1批次鸡蛋,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1-2022)的规定。
8.台州市温岭市坞根镇下呈村张子清养殖生产的1批次鸡蛋,检出产蛋期不得使用药物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1-2022)的规定。
二、检出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1.湖州市南浔区旧馆街道北港村杰力惠农业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种植并采摘上市的1批次草莓,检出的常规农药阿维菌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的规定。
2.嘉兴市平湖市旧埭村东浜西孙得银种植户种植并采摘上市的1批次韭菜,检出的常规农药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1-2022)的规定。
3.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下塅村庆元县吴金飞家庭农场种植并采摘上市的1批次草莓,检出的常规农药阿维菌素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的规定。
4.绍兴市嵊州市生猪定点屠宰有限公司屠宰由嵊州市越冬牧业有限公司养殖生产的1批次猪肉,检出常规药物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的规定。
5.台州市温岭市城南镇黄湾村狄朝贵养殖生产并售卖上市的1批次鸭肉,检出常规药物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