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
为加强农用无人机操作员队伍建设,加快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提升农业“机器换人”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农业厅主办,省农机局、省农广校、金华市农业局承办,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智天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以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加比赛,每个代表队由领队、参赛选手和助手各1名组成,2个及以上代表队的市还须指派一名总领队。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性别不限,具有相关资质证书(AOPA,低空无人机飞控师,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航模飞控员或企业专向植保培训合格证等)。原则上参赛选手须是植保无人机作业队、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或种粮(农机)大户。
三、时间、地点
6月28日比赛,各代表队于26日上午到香澜国际大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白汤下线和金西大道交叉口)报到,各裁判于27日上午到金华伟达雷迪森广场酒店(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888号)报到,其他人员于27日下午到金华伟达雷迪森广场酒店报到(如遇雨天另行安排通知)。比赛地点在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
四、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项。对本次大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项。参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8名选手授予“浙江省农用无人机操作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金,其中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至六名各2000元,第七、八名各1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按照要求组织做好参赛队选报工作,并于6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省农机局陈坚荣(联系电话:0571-86757815)。参赛选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各参赛选手、助手参赛时应统一着装。
(三)各市要切实做好参赛往返途中及赛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附件:1.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2.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报名表
3.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数 量 | 地 区 | 数 量 |
杭州市 | 2队 | 绍兴市 | 2队 |
宁波市 | 2队 | 金华市 | 3队 |
温州市 | 2队 | 衢州市 | 2队 |
湖州市 | 2队 | 台州市 | 2队 |
嘉兴市 | 2队 | 丽水市 | 2队 |
舟山市 | 1队 | 合计 | 22队 |
附件2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报名表
市
总领队姓名 | 单 位 | 职 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参赛队名称 | 领队/电话 | 选手姓名/服务组织名称/电话 | 助手姓名 | 所用无人机品牌型号 | |
注:参赛队以县(市、区)命名,正式报名后不得更改。
附件3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定
参加竞赛的农用无人机须为电动遥控多旋翼机,载重10公斤,具体品牌、机型不限。
比赛前30分钟进行检录,参赛选手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准时到达检录地点,有序检录。经工作人员点名三次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比赛。检录后进行入场点名,听从裁判指令统一入场。每轮比赛开始前有5分钟准备时间,该时间内参赛选手入场并调试设备。准备时间过后,飞行器应停放在“起降区”等候起飞。比赛前赛事裁判须对参赛设备(包括飞行器、遥控器等)进行检验。
飞行比赛时间为5分钟,超过7分钟时,评分终止。比赛中,飞操员应操纵飞行器完成规定面积的作业飞行,完成本轮比赛后将飞行器着陆在“起降区”。比赛飞行中,若飞行器触地时间超过5秒或坠机造成不能继续飞行的,本轮比赛成绩视为无效。飞机动作区域和裁判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比赛采用第三视角飞行,每支参赛队每轮比赛上场飞操员1名、助手1名。比赛中飞操员负责操纵飞行器,助手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电池更换、指挥等。
参赛队之间人员不能重复、互换更改。领队负责与赛事组委会的联络工作,不能参加比赛。
二、比赛方式及内容
分预赛和决赛两轮进行。
(一)预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共100分,其中理论考试30分,实际操作比赛70分。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包括农用无人机基础知识、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时间为30分钟。实际操作比赛在面积3亩左右草场上进行,内容包括实际喷药均匀度水平(重喷、漏喷)、定点精准起降、安全规范操作等。按照理论+实际操作的总分排定名次,取前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被淘汰代表队不分名次。
(二)决赛。实际操作比赛,共100分,内容包括电池和旋翼的拆装、操控喷药边界能力(有无喷出边界)、喷药均匀度水平(重喷、漏喷)、作业药量、绕障竞速、定点精准起降、安全规范操作等。按实际操作比赛的成绩排定名次,决出1-8名。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禁止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赛资格:
1.飞行员操纵不能保证飞行器安全飞行,对比赛现场他人构成影响或危害的;
2.经裁判检录三次未到场的;
3.裁判组界定为蓄意偏离比赛赛道的;
4.存在作弊行为的;
5.故意影响、干扰或阻止比赛的;
6.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做出任何故意干扰、胁迫裁判或其他运动员、参赛队的;
7.飞机在选手背后进行飞行的;
8.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操作安全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
四、裁判与仲裁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选派,其他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五、质询和申诉
参赛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疑义,允许口头提出质询,但不允许抗争纠缠,或由领队向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诉。对裁判长组织审定的裁决仍有异议的,须由总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六、其它事宜
1.参赛人员所提供资料仅用于本比赛相关事项,赛事主办方对个人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2.总裁判长可根据竞赛场地的气象条件、场地状况或其它不可克服的情况,在赛前决定并宣布比赛的轮次、提前或推迟。比赛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裁判长有权随时暂停比赛。
3.各项比赛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和当场比赛的参赛队员进入比赛场地。
4.各参赛队的领队负责本队的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做好本队的纪律、安全、文明行为、环境卫生等教育工作,督促本队自觉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和各项纪律,同时按要求参加赛事工作会议。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赛事裁判组所有。
附表: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评分表
附件: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评分表 比赛轮次: 选手编号: | ||||||
项目名称 | 配分 | 评分标准 | 检测 结果 | 得分 | 备注 | |
作 | 控制边界能力 | 10 | 作业边界之外50cm以外试纸样板超过15个雾滴扣5分,边界之外80cm以外扣10分 | |||
重喷 | 15 | 试纸样板每重喷一处扣5分 | ||||
漏喷 | 15 | 试纸样板每漏喷一处扣5分 | ||||
作业药量 | 10 | 作业后剩余药量离参考值每±1升扣5分 | ||||
作业时间 | 10 | 作业时间每超过1分钟扣3分,超过3分钟停止比赛 | ||||
起降精度 | 5 | 以靶心为基准,每向外一环扣2分 | ||||
作业安全规范 | 5 | 由裁判现场判定 | ||||
电池和旋翼的拆装 | 30 | 决赛选手按时间判定,第一名30分,其后依次减1分,至第八名23分。 | ||||
其他 | 由裁判根据作业实际酌情扣分 | |||||
裁判签名: 裁判长签名: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