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8-06-11 16:23:58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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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业局:

为加强农用无人机操作员队伍建设,加快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提升农业“机器换人”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农业厅主办,省农机局、省农广校、金华市农业局承办,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智天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以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加比赛,每个代表队由领队、参赛选手和助手各1名组成,2个及以上代表队的市还须指派一名总领队。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性别不限,具有相关资质证书(AOPA,低空无人机飞控师,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手,航模飞控员或企业专向植保培训合格证等)。原则上参赛选手须是植保无人机作业队、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或种粮(农机)大户。

三、时间、地点

6月28日比赛,各代表队于26日上午到香澜国际大酒店(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白汤下线和金西大道交叉口)报到,各裁判于27日上午到金华伟达雷迪森广场酒店(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888号)报到,其他人员于27日下午到金华伟达雷迪森广场酒店报到(如遇雨天另行安排通知)。比赛地点在金华市婺城区九峰职业学校。

四、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项。对本次大赛宣传发动深入、组织有力、赛风良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项。参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8名选手授予“浙江省农用无人机操作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金,其中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至六名各2000元,第七、八名各1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按照要求组织做好参赛队选报工作,并于6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将报名表(见附件2)报至省农机局陈坚荣(联系电话:0571-86757815)。参赛选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各参赛选手、助手参赛时应统一着装。

(三)各市要切实做好参赛往返途中及赛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附件:1.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2.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报名表

3.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名额分配表

地  区

数  量

地  区

数  量

杭州市

2队

绍兴市

2队

宁波市

2队

金华市

3队

温州市

2队

衢州市

2队

湖州市

2队

台州市

2队

嘉兴市

2队

丽水市

2队

舟山市

1队

合计

22队

附件2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大赛报名表

总领队姓名

单  位

职  务

性别

联系电话






参赛队名称

领队/电话

选手姓名/服务组织名称/电话

助手姓名

所用无人机品牌型号
















注:参赛队以县(市、区)命名,正式报名后不得更改。

附件3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定

参加竞赛的农用无人机须为电动遥控多旋翼机,载重10公斤,具体品牌、机型不限。

比赛前30分钟进行检录,参赛选手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准时到达检录地点,有序检录。经工作人员点名三次不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比赛。检录后进行入场点名,听从裁判指令统一入场。每轮比赛开始前有5分钟准备时间,该时间内参赛选手入场并调试设备。准备时间过后,飞行器应停放在“起降区”等候起飞。比赛前赛事裁判须对参赛设备(包括飞行器、遥控器等)进行检验。

飞行比赛时间为5分钟,超过7分钟时,评分终止。比赛中,飞操员应操纵飞行器完成规定面积的作业飞行,完成本轮比赛后将飞行器着陆在“起降区”。比赛飞行中,若飞行器触地时间超过5秒或坠机造成不能继续飞行的,本轮比赛成绩视为无效。飞机动作区域和裁判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比赛采用第三视角飞行,每支参赛队每轮比赛上场飞操员1名、助手1名。比赛中飞操员负责操纵飞行器,助手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电池更换、指挥等。

参赛队之间人员不能重复、互换更改。领队负责与赛事组委会的联络工作,不能参加比赛。

二、比赛方式及内容

分预赛和决赛两轮进行。

(一)预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共100分,其中理论考试30分,实际操作比赛70分。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内容包括农用无人机基础知识、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等,时间为30分钟。实际操作比赛在面积3亩左右草场上进行,内容包括实际喷药均匀度水平(重喷、漏喷)、定点精准起降、安全规范操作等。按照理论+实际操作的总分排定名次,取前8支代表队参加决赛,被淘汰代表队不分名次。

(二)决赛。实际操作比赛,共100分,内容包括电池和旋翼的拆装、操控喷药边界能力(有无喷出边界)、喷药均匀度水平(重喷、漏喷)、作业药量、绕障竞速、定点精准起降、安全规范操作等。按实际操作比赛的成绩排定名次,决出1-8名。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禁止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赛资格:

1.飞行员操纵不能保证飞行器安全飞行,对比赛现场他人构成影响或危害的;

2.经裁判检录三次未到场的;

3.裁判组界定为蓄意偏离比赛赛道的;

4.存在作弊行为的;

5.故意影响、干扰或阻止比赛的;

6.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做出任何故意干扰、胁迫裁判或其他运动员、参赛队的;

7.飞机在选手背后进行飞行的;

8.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操作安全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

四、裁判与仲裁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选派,其他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五、质询和申诉

参赛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疑义,允许口头提出质询,但不允许抗争纠缠,或由领队向裁判长提出书面申诉。对裁判长组织审定的裁决仍有异议的,须由总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服从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

六、其它事宜

1.参赛人员所提供资料仅用于本比赛相关事项,赛事主办方对个人资料的保密性负责。

2.总裁判长可根据竞赛场地的气象条件、场地状况或其它不可克服的情况,在赛前决定并宣布比赛的轮次、提前或推迟。比赛中如发现安全隐患,裁判长有权随时暂停比赛。

3.各项比赛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和当场比赛的参赛队员进入比赛场地。

4.各参赛队的领队负责本队的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做好本队的纪律、安全、文明行为、环境卫生等教育工作,督促本队自觉遵守竞赛规程、规则和各项纪律,同时按要求参加赛事工作会议。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赛事裁判组所有。

附表: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评分表

附件:

农用无人机操作技能竞赛评分表

比赛轮次:                                   选手编号:

项目名称

配分

评分标准

检测

结果

得分

备注


业         质        量

控制边界能力

10

作业边界之外50cm以外试纸样板超过15个雾滴扣5分,边界之外80cm以外扣10分




重喷

15

试纸样板每重喷一处扣5分




漏喷

15

试纸样板每漏喷一处扣5分




作业药量

10

作业后剩余药量离参考值每±1升扣5分




作业时间

10

作业时间每超过1分钟扣3分,超过3分钟停止比赛




起降精度

5

以靶心为基准,每向外一环扣2分




作业安全规范

5

由裁判现场判定




电池和旋翼的拆装

30

决赛选手按时间判定,第一名30分,其后依次减1分,至第八名23分。




其他


由裁判根据作业实际酌情扣分






















裁判签名:                          裁判长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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