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9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11 10:32:33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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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2018〕91号

王丽萍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重点 进一步加快推进精品农业发展》的建议(嘉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精品农业发展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我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打造“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依托浙江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实施品牌化建设、发展精品农业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一)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自2010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农业“两区”建设以来,各地以农业“两区”为主抓手、主平台和主载体,积极引入工业化发展理念和园区化建设模式,融入生态循环、“机器换人”、互联网+、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等现代农业新元素,推进“两区”集聚、融合、创新、共享发展。到201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818.9万亩、现代农业园区818个。当前,全省已迈出了农业“两区”建设提档升级新步伐,2017年全面推动创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4个、特色农业强镇50个。

(二)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结构。注重农业“十三五”规划引领,以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精品农业为支撑,持续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全省已获批创建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个,被农业部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76个,培育了一批产业群、产业带。加快建设农业标准化基地,先后创建中华鳖养殖、生猪养殖加工、稻米种植、茶叶(三杯香)栽培、蜜梨栽培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16个、省级项目1074个,市县级农业标准化项目2000多个,为农业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起到有效辐射带动作用。

(三)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走向融合。一是创建农业全产业链。2014年起,以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以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为带动,通过股权、品牌、战略合作等途径把产业链各节点连起来,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全省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55条。二是培育产业融合新业态。充分挖掘利用农业多种功能,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发掘提高农业附加值。到2017年,建成各类休闲观光农业园区4598个,当年实现休闲农业接待游客2亿多人次,休闲观光农业园区总产值352.7亿元。三是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真贯彻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总结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做法,借鉴外省先进经验,我厅联合发改、财政、国土、人行、国税、地税等部门引导各地开展示范创建,梳理政策措施。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为载体,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一是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组建了浙江省种植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茶叶、林业和水产、海洋等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突出绿色导向,发布《浙江省“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加快畜牧、水产、水果、蔬菜、食用菌等重点优势领域标准制定研发。省质监局先后发布360多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市、县质监局共发布1070项农业地方标准规范。二是强化标准转化应用。探索建立“一个产业标准、一张模式图、一套讲解光盘、一本操作手册、一个标准示范园、一个安全品牌”为主导的“六个一”标准化推广机制,推动农业“两区”、美丽牧场等园区标准化应用,“两区”内标准化生产程度达80%以上。抓好国家标准化茶园、菜园、果园和养殖场建设,推动各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安全风险管控(“一品一策”)行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强化标准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上市、营销。加强省市县乡四级监测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绿剑”集中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2017年5月1日起,对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实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目前,全省4.5万家规模主体纳入质量追溯平台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3%以上,主要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五)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把实施农业品牌战略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农产品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一是注重政策扶持。省农业厅成立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浙江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开展浙江名牌农产品和“浙江农业之最”评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结合农业“两区”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公共营销等财政支持力度。一些地方还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产品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和获得各级农业名牌认定的进行补助奖励。二是创新设计载体。确定2017年为“农业品牌推进年”,组织开展丰富多样品牌活动。我厅联合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浙江知名农业品牌推选,召开浙江农业品牌大会,发布浙江知名农业品牌百强榜,举办知名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葡萄、杨梅、柑橘、稻米、猪肉、蜂产品等十大农产品系列评选推介,扩大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加强主体培育。围绕培育名企、名牌和名家,通过实施财政贴息、银行授信、项目倾斜、服务引导等手段,扶大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激发主体创牌热情。目前,全省品牌农业初具规模,农产品商标注册数达13.2万余件,农副产品驰名商标51件、省著名商标近700件;浙江名牌农产品234个,有效期内“三品”总数7986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50.6%。四是整合品牌资源。按“政府主导、协会运作、企业参与”原则,引导生产主体联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2017年,我厅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支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创建等方面提出14条意见,推动“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目前,西湖龙井、庆元香菇、常山胡柚、塘栖枇杷、慈溪杨梅、黄岩蜜桔等37个产品已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六)扩大精品农业宣传推广。一是办好展会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国际茶博会、浙江农博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及境外营销推介活动,引导企业、农户推广宣传农产品品牌。开展浙江知名品牌农产品巡礼,组织企业开展品牌推介和展示展销,扩大品牌农产品营销促销和品牌推广。二是增加品牌文化含金量。发挥西湖龙井、庆元香菇、仙居杨梅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功能,深挖农业品牌历史文化内涵,擦亮相关产业区域公共品牌。三是强化参与体验。引导各地举办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采摘和文化节庆农事活动,组织消费者参与体验,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四是推进电商拓市。全面实施农产品“电商拓市”战略,拓展线上交易。依托阿里巴巴平台,建成10多个地方特色馆和一大批主导农产品专业平台,农产品电商2017年销售额突破500亿元。

二、今后建设精品农业的打算和措施

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地形地貌多类,品种品类多样,但正如建议中所分析的,在精品农业发展中存在着农业主体小、组织化程度不紧密、品质管理规范执行不到位、品牌体系建设不健全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目标和高品质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实施品牌化战略为手段,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大力发展精品农业,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产业基础,进一步提升浙江农业新优势。

(一)深化农业“两区”建设。牵头筹备农业“两区”建设暨产业发展大会,引导农业建设园区化、农产品开发精品化。坚持保量为基、提标为要、增效为本,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在全省布局建设1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00个农村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编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规划,大力发展一域一品,加快建设一大批生态茶园、放心菜园、精品果园、特色菌园、道地药园,打造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坚持走“提升猪业、拓展兔羊、稳定家禽、扩大蜜蜂、强化种业、六畜兴旺”发展路子,促进“两头乌”猪、湖羊、蜜蜂等特色精品畜牧业发展。

(二)深化农村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式农业、定制农业、养生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研究制定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发展政策意见,支持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物流、营销和配套产业;继续组织实施中央一二三融合试点项目,加快创建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及时总结产业融合发展的好模式、好做法,加强示范推广。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休闲观光园区,宣传推介百个最美田园、百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一批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加强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产品销售半径。加强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建立浙江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推荐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三)深化农业标准体系完善推广。深入推进“标准化+”绿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生产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农业产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扩面开展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策”行动,提高全省农业标准化程度。全面实施“质量兴农十大行动”,组织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安全县申报和创建,推动所有涉农县建成农产品追溯体系、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应用合格证标识、所有浙产农药实现二维码追溯管理。

(四)深化农业品牌战略实施。健全农业品牌创建保护开发机制,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持续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精心办好中国国际茶博会、省农博会等重大展会,鼓励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国际品牌创建。继续开展“浙江省土蜂蜜十大名品”等十大农产品系列评选推介活动,办好开展知名农产品专场推介和巡礼,讲好品牌故事。深入挖掘农产品悠久历史和文化内涵,积极发展历史经典农业,总结推广“丽水山耕”等品牌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区域公用品牌。

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林家琦,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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