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衢45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11 10:38:26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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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2018〕96号

翁有良、鲁玲、蓝雪敏、徐荣新、徐伟、徐增武、汪衍君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挥G20后效应提升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衢45号)收悉。经会商省商务厅、省质量技监局、杭州市政府,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国在杭州成功承办了G20峰会。为高质量保障峰会食品供应,我省建立了一套食材检测体系,“峰菜”农产品都由生产基地直供,从源头“把脉”,层层检测,实现了“绝对安全”的目标,更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升浙江农产品品牌形象提供了宝贵经验。正像你们建议所提,“G20食品”已成为安全优质的金子招牌,充分发挥峰会效应,是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有效契机。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发展精品农业过程中,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策扶持、扩大宣传推介作为创牌、育牌、护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建设为载体,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组建了浙江省种植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茶叶、林业和水产、海洋等7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浙江省“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17-2020年)》,加快畜牧、水产、水果、蔬菜、食用菌等重点优势领域标准研发制订。强化标准推广应用,建立健全“一个产业标准、一张模式图、一套讲解光盘、一本操作手册、一个标准示范园、一个安全品牌”“六个一”标准化推广机制,推动农业“两区”、美丽牧场等园区标准化应用,抓好国家标准化茶园、菜园、果园和养殖场建设,推动各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目前,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3%以上。

二是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以突破一证(合格证)、一码(追溯码)、一品(“一品一策”)、一网(智慧监管网)、一店(农资经营店)、一减(农药减量)六个关键环节为抓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新开展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策”风险管控,率先全面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全省有4.5万家规模主体纳入质量追溯平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同时,省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建设试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配送、冷链仓促、物流标准化、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设施建设及运营,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健全农业品牌培育机制。省农业厅成立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浙江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开展浙江名牌农产品和“浙江农业之最”评选,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省工商局开展品牌指导站和品牌基地建设,强化对区域农产品品牌的指导扶持,鼓励开展商标注册保护,引导和支持生产主体联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全省建有600多个品牌指导站和149个品牌基地。

四是加大农业品牌扶持力度。我厅和省工商局等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地理标志统一标志管理的意见》、《关于推进我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等政策文件,开展农产品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引导。省财政结合农业“两区”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每年安排预算近2000万元用于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开展“商标质押百亿融资行动”商标质押融资,全省122家农业企业获得商标质押融资授信12.5亿元。各地也出台扶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农产品创牌、用牌的引导环境。

五是强化农业品牌营销宣传。在多年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基础上,我厅确定2017年为“农业品牌推进年”,联合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浙江知名农产品品牌推选,召开浙江农产品品牌大会,发布浙江知名农产品品牌百强榜,举办知名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开展葡萄等十大农产品系列评选推介,扩大了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办好各类农业展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国际茶博会、浙江农博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及境外营销推介,多渠道推广宣传农产品品牌。实施农产品“电商换市”战略,依托阿里巴巴平台,全省建成10多个地方特色馆和一大批主导农产品专业平台,2017年农产品电商销售额突破500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保障G20杭州峰会农产品质量安全做法,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突出推进生产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发挥,加快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农业品牌,也为农业主体拓展市场、赢得竞争优势打好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政策扶持。全面启动“浙江省地理标志商标助力强企富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培育目标任务,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注册指导,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特色精品农业发达乡村开展商标注册。统筹财政扶持项目和资金,以县域为重点,支持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特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业态,面向农产品品牌经营主体,继续深化品牌质押融资,加快创新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电商融资等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破解融资难问题。

二是加强对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优质农产品“产出来”和“管出来”相结合,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和提升品牌形象。支持衢江区等绿色农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建设,进一步加强责任和措施落实,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是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监管保护。支持和鼓励区域品牌进行注册保护,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培育和保护力度,会同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和开展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等农产品品牌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推介。依托省农博会、茶博会等平台开展各类品牌推介活动。支持各地以品牌农产品为主线,深挖历史文化内涵,举办农事节庆活动,加快农旅融合,促进产品深度开发和增值。

五是加强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发挥好诸如浙江天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衢州市衢江区林氏精品西瓜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头和联结纽带作用,推动建立农产品产业供应体系、农产品品牌发展体系、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探索龙头带动、标准统一、广泛参与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

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信息处林家琦,联系电话:0571-86757776。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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