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24号建议的答复

2018-07-11 10:56:02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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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提〔2018〕111号

胡虹芳、周雪华、蓝建梅、徐永丽、施颂勤、麻雪娇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丽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并采取多方面措施,积极支持丽水市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上开展探索创新,尤其是去年浙江成功创建为全国唯一整省推进的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暨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后,我厅随即与丽水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共同打造全省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整市推进的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目前,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成效明显。

(一)支持绿色示范创建。支持丽水市整建制创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指导编制“双创”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以及畜禽养殖综合治理、肥药双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等17个专项方案。加大对丽水市生态循环农业的支持,及时总结推广龙泉兰巨区域循环、松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遂昌“绿色惠农卡”等一批创新性的技术模式,去年省政府在龙泉市召开全省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绿色畜牧业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进会。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丽水市创建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示范县9个、示范园区10个、示范主体102个,构建形成了全市域“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农业绿色循环利用体系。

(二)支持产业提升发展。积极指导丽水市立足资源禀赋,开展农业“一区一镇”建设,做好产业提升文章,已支持丽水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特色农业强镇4个。指导并推荐丽水市、遂昌县、莲都区创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市、县,龙泉市金观音白天鹅观光农业园区、庆元县莲湖休闲农业综合体创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积极支持青田稻鱼共生系统成功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庆元香菇文化系统、云和梯田农业系统列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丽水市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量占到全省的3/8。联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专门意见,大力支持“丽水山耕”品牌提升发展,累计支持丽水市培育省级名牌农产品 25个、区域名牌农产品 2个。同时,加强点对点工作指导,大力支持龙泉市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庆元县、云和县、龙泉市食用菌产业争创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三)强化资金项目支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安排上,2016-2017年下达丽水市相关资金近10亿元,2018年度已落实3.4亿元,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示范、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畜牧业绿色发展整建制推进等一大批农业重大项目相继在丽水市所辖县(市、区)实施,每个县(市、区)每年项目资金安排均不少于500万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安排上,除普惠性农业补贴外,2017年下达丽水市中央财政资金超过1亿元,其中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实施实现县域全覆盖,单个项目资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县达到4个,是实施县数量最多的地市。

(四)强化科技人才支撑。近几年来,我厅陆续选派2名专家型处级干部赴遂昌、青田挂职,结合专业优势,指导推进生态循环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省部级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安排丽水市及所辖县(市、区)多名农业干部到厅挂职,基本建立起下派上挂双向人才交流机制。同时,组织农业产业首席专家每年赴丽水市开展技术指导至少1次以上,支持浙江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在丽水市实施了一批省“三农六方”科技协作项目,积极推荐丽水市农业科研院所和科技型农业企业申报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近几年已有8个项目陆续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并获得研发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精神,落实与丽水市签订的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厅市合作共建机制,统筹整合双方资源力量,助力丽水市为全省乃至全国山区农业绿色发展的改革创新提供示范、打造样板。

一是加强全域示范创建的扶持。在即将启动的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竞争性创建工作中,对丽水市给予优先考虑,计划在2018-2020年期间,每年扶持创建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县,并落实专门示范创建资金,着力推动丽水市在全省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进程中“县县当示范、全市成标杆”。

二是加强省部政策资源倾斜。积极支持丽水市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在绿色高产示范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和畜牧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项目的安排上给予倾斜。

三是深化落实合作共建机制。继续选派厅专家型人才、职能处室干部赴丽水市基层挂职,指导当地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组织厅有关首席专家和全省有关农业产业技术团队,优先选择在丽水市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各项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术指导培训力度,协助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和典型模式并向全省推广。

四是推动加强农业山海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议精神,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推动丽水市与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在乡村振兴、农旅融合、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强合作。在组织实施“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上给予倾斜,引导企业加强对丽水市的结对帮扶,争取引荐并落实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感谢你们对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茅恩伟,联系电话:0571-86757693。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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