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18-00287 有效性:
发布机构:省农业厅 生成日期:2018-08-30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8-30 18:38:34

信息来源: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一、浙江省农业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场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工作。  

2.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产品、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指导协调农业生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建议。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4.拟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菜篮子”有关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和营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大宗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高效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的发展,指导休闲观光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6.组织、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农业法制监督和农业法规宣传工作。起草农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含食用菌菌种)、种畜禽、蚕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农业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处理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7.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对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农业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工作,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  

8.负责农业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从业资格管理。  

9.拟订农业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做好农科教协作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作物品种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0.参与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区域开发计划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保护工作,参与小型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及“四荒地”的开发利用工作。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1.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  

12.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国际间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制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农业厅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厅农场管理局、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种子管理总站、省植物保护检疫局、省农业生态与能源办公室、省农牧业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省农业宣传中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省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农村信息报社、省农业项目服务中心、省农药检定管理总站、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省农业信息中心、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省种植业管理局、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23家事业单位决算。

二、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收入总计61,524.47万元,支出总计61,524.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83万元,下降 0.10%,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714.92万元,占总收入72.6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40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30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万元),占62.4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35.00万元,占0.22%;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3,823.88万元,占6.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2.46万元,占0.42%;其他收入2,089.74万元,占3.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986.62万元,占总支出82.87%。其中基本支出21,857.19万元,占35.53%;项目支出28,985.52万元,占47.11%;经营支出143.90万元,占0.23%。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23.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4.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7万元、农林水支出46,178.3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7.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15.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238.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19.03万元,项目支出28,985.5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3.9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0.47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8,413.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323.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323.3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1.31万元,增长 0.56%,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52.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2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42.88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的追加项目资金,以及全厅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逐步削减上年结余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2,4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1%,主要原因一是全厅年中下达的预算追加项目资金3243万元;二是上年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2万元,2017 年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5万元,2017年决算为3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冷鲜鸡生产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基于微流体芯片的猪腹泻病毒和猪病毒性繁殖障碍疾病病原体高通量检测技术研究等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40万元,2017年决算为59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此科目中浙江省农业信息中心科技专项资金、田土壤典型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及示范等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部分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99.9万元,2017年决算为4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上年结余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91.81万元,2017年决算为117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91.46万元,2017年决算为45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96.92万元,2017年决算为19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6.93万元,2017年决算为141.15万元,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7.19万元,2017年决算为2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57.66万元,2017年决算为658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8万元,2017 年决算为12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办公大楼和附属设施运转运行及设备购置经费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638.37万元,2017年决算为778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058.37万元,2017年决算为304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664.3万元,2017年决算为99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此科目中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畜牧业建设项目补助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二是年中追加的2017年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资金支出2449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265.92万元,2017年决算为23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73.24万元,2017年决算为42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畜禽屠宰监督管理专项、农业立法普法及涉农政策研究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15.4万元,2017年决算为151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浙江省智慧农业“一中心三平台”建设和运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资金需下年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5万元,2017年决算为1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浙江现代农业宣传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6.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应对农产品出口壁垒研究分析工作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5万元,2017年决算为123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省级农作物种子救灾风险储备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6.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2015年中央畜牧良种补贴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5万元,2017年决算为9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农业“两区”建设管理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82万元,2017年决算为23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省农博会上海展销会等参展经费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30万元,2017年决算为32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种畜禽管理工作经费、农村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工作经费等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27.43万元,2017年决算为19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43.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此科目中2015年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招聘会补助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二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支出137.41万元,其中第一批省级支农项目支出60万元、大学生现代农业就业创业招聘会、农创客培育补助经费支出27.41万元、省种植业管理局粮食生产发展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54.34万元,2017年决算为8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目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33.25万元,2017年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6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8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国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5.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造地改田专项土肥质检及培肥地力技术提升推广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7年决算为1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科目中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项目上年结转资金在当年实现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3.51万元,支出决算为384.90万元,完成预算的8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4.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19万元,完成预算的8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8万元,完成预算的80.5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1.92万元,下降11.8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190.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8.1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参加国际农业博览会、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为全力做好G20杭州峰会外宾接待保障工作,我厅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团组未出行,2017年度按计划正常出行。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5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2.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45%。主要用于接待各国外宾、国际友人来浙友好交流等活动,上级部委和兄弟省市来浙政策调研、工作检查、对口交流等活动,省内各市县农口系统工作人员来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汇报工作、联系项目、协商问题等活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厅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92批次,累计2,69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2.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1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农业政策调研、农业防灾减灾、各类农业专项检查、春耕备耕和秋收冬种生产、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抽检、农民负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市场暗访、农业进村入户服务、农作物和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农业技术推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政策未明确,我厅属事业单位减少公务车辆使用,出行以租赁地方车辆为主。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浙江省农业厅共83个项目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7282.23万元,实际支出15818.78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浙江省农业厅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办案及生产事调处和畜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办案及生产事调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业投入品监管、执法办案及生产事调处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54万元,执行数为7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完成全省农业执法系统培训;二是在省内媒体上宣传报道农业执法信息;三是完成对农业投入品抽检计划;四是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活动;五是全省信访举报查办率、办结率达到标准;六是全省农业违法查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指标体系设置与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优化项目评价指标或指标值;二是加强结果应用,加强前后年度项目内容的衔接,根据每年重点任务的不同优化项目实施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打分权重

目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培训五次

5

10.00

举办了《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培训班》、《农产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执法实务培训班》、《全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培训班》等六次培训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相关宣传5次

5

10.00

在《农村信息报》、浙江在线、《浙江法制报》《农民日报》等媒体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20周年、“绿剑”执法行动、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等多项工作十次宣传。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委托抽检

4

10.00

全年抽检农业投入品6116批次,合格5509批次,合格率90%,比2016年提高 0.2%。其中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隐性成分专项抽检,抽检农药、肥料等样品732批次,合格642批次,合格率87.7%。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省范围内执法检查

4

20.00

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和专项检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7.37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88万家次。

2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问题线索处置率

100%

10.00

发现问题必查,查办率100%

1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信访举报办结率

100%

10.00

信访举报办结率100%

10.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长效

20.00

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20.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违法行为发生率

有所下降

10.00

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24起,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27起。

10.00

(2)畜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畜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1.97分,自评结论为“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8万元,执行数为652.94万元,完成预算的87.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完成全省畜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相关培训;二是对全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33个中的29个已落实保护经费;三是完成全省3个省级遗传资源保种场的认定工作;四是全年完成357家美丽牧场创建验收;五是对全省畜禽养殖场进行提标改造,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实现全省畜禽养殖生态化、绿色化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指标内容没有根据重点工作变化和项目优化整合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原设定的绩效目标范围过大或者需分年度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率;二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项目绩效指标的目标值。

排序序号

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打分权重

目标完成情况

实际得分

1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次数

1次

5.00

每年举办美丽牧场创建标准解读培训1期:2017年上半年在金华举办全省美丽生态牧场培训班,下半年在杭州举办畜牧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暨美丽牧场培训,全年累计举办了2期美丽牧场创建培训2期,超额完成指标。

5.00

2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

33个

25.00

全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33个:2017年对纳入国家级保种场(区)但中央未予安排或安排经费不足4家,已通过省级遗传资源保种场认定的7家,已提出省级遗传资源场认定且已通过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现场审定的8家,列入省级遗传资源保护名录、资源已处于濒危状态但有保种主体的8家,共27家遗传资源保种主体涉及猪、牛羊、家禽、蜜蜂等26个品种(品系)落实保护经费(不包括单列市宁波浙东白鹅、岔路猪、北沙牛3个品种),共有29个品种(品系)已落实保护经费。江山白鹅、江山乌猪、长江三角洲白山羊、白耳黄鸡暂无保种主体,经费尚未落实。

21.97

3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专家活动

3-5次

5.00

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专家活动3-5次:2017年先后组织“奉化水鸭”遗传资源现场鉴定、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27个保种主体)、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性分析和遗传多样性调查经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和浙江省畜禽保种经费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光大基因库)共4次活动。

5.00

4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17-2019年认定省级遗传资源保种场个数

6-7个

5.00

2017-2019年认定6-7个省级遗传资源保种场:根据《畜牧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浙江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会议提出“要对全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实行分类保护、突出重点、力求做到资源保护全覆盖”的要求,2017年度,已有三个资源保护主体申请了省级资源保种场,待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现场审验;同时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江山白鹅、龙游麻鸡、白耳黄鸡3个品种及宫廷黄鸡、鹊山鸡2个品种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性分析和遗传多样性调查,根据合同要求,该项目将于2018年8月底完成,待项目完成后将组织开展省级畜牧遗传资源保种场认定工作。

3.50

5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

1次

5.00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1次:2017年6月组织2017年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经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浙江省农科院卢立志、浙江农林大学赵阿勇、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陈维虎3位专家参加了本次论证。

5.00

6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培育美丽牧场数量

200家

10.00

每年培育美丽牧场数量200家:2017年共有357家美丽牧场通过创建验收

10.00

7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举办生态科学养殖和资源化利用培训

1期

10.00

每年举办生态科学养殖和资源化利用培训1期:2017年12月在杭州举办畜牧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暨美丽牧场培训。

10.00

8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发放畜禽养殖标准化手册

10000册

5.00

每年发放畜禽养殖标准化手册:为了更好地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工作,2017年委托浙江大学编撰畜禽养殖标准化手册,编撰工作将于2018年8月完成,4月份启动出版对接工作。

1.50

9

201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每年举办美丽牧场创建标准解读培训

1期

10.00

每年举办美丽牧场创建标准解读培训1期:2017年上半年在金华举办全省美丽生态牧场培训班,下半年在杭州举办畜牧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暨美丽牧场培训,全年累计举办了2期美丽牧场创建培训2期,超额完成指标。

10.00

10

201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生态养殖水平

明显提升

7.50

生态养殖水平明显提升:2017年底,我省现有省定规模以上(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9409个,分别为猪3365个、奶牛83个、肉牛123个、羊385个、家禽5453个。大型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2000头以上)2177个,分别为猪867个,奶牛15个,肉牛9个,羊334个,蛋鸡410个,肉鸡542个。2017年我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9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7.50

11

201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养殖场实现生态化、标准化改造

明显提升

7.50

养殖场实现生态化、标准化改造明显提升:2017年,完成了全部316个(省政府民生实事考核目标是254个,超额完成)生猪出栏5000头以上养猪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高标准提升改造,全省存栏50头以上的6428个养猪(牛)场全部安装了养殖污染在线防控设施,并纳入当地环保监管。

7.50

12

2017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对养殖场主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满意度

>80%

5.00

对养殖场主技术服务、技术指导满意度>80%:2017年发出养殖场技术服务、指导满意度评价表25份,其中猪场13份、牛场2份、羊场3份、家禽场2份、兔场1份、蜂场2份及其他1份,总体评价均为满意以上,经统计满意度为100%。2017年畜牧业绿色发展高峰论坛暨美丽牧场培训班上共发出调查表176份(有效调查表139份,空白调查表37份,其中部分参会人员为养殖企业),其中139份有效调查表总体评价均为满意以上,经统计满意度为100%。

5.00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浙江省农业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省植保局、省农牧业外经办等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1.8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130.14万元,增长97.2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预算编制改革要求,逐步厘清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公用类支出边界,将原项目中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类经济科目转入日常公用支出,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浙江省农业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1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1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9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5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省农业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指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指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础建设、质量标准化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人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1.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从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中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浙江省农业厅  

2018年8月30日


浙江省农业厅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