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8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9-01-22 16:14:30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现将2018年浙江省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业兽医资格认定条件

(一)考试成绩。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208分。

(二)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规定的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条件。

二、执业兽医资格申请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考生)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110日公布,考生自20191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9122日至35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生成《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材料递交。2019212日至35日期间,申请人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具体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核发—在线办理”。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中国兽医网生成的《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材料受理与审核。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受理并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资格证书发放。申请人在提交资料时需同时明确资格证书领取方式,填写错误导致送达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邮寄送达免费,将于2019312日至328日期间寄出;现场领取的,请在2019328日至44日期间的工作日内,由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申请地设区市畜牧兽医局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三、证书补发申请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经网上申请后,2019226日至35日期间的工作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所在地设区市畜牧兽医局审核办理。审核通过的由所在地设区市畜牧兽医局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申请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申请地各市畜牧兽医局领取,也可申请快递免费送达,领取或送达时间与新发证书同步。

省农业农村厅咨询电话:0571-86757959,各设区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现场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121


附件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现场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杭州市畜牧兽医局

杭州市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1003

0571-86781406

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515

0574-89385551

温州市畜牧兽医局

温州市南浦路南塘一组团11010

0577-86068525

湖州市畜牧兽医局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11114

0572-2095006

嘉兴市畜牧兽医局

嘉兴市南湖区同乐路500401

0573-82872359

绍兴市畜牧兽医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701

0575-88229309

金华市畜牧兽医局

金华市双龙南街828号农科教大楼407

0579-82050280

衢州市畜牧兽医局

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39507

0570-3070680

舟山市畜牧兽医局

舟山市临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305

0580-8179161

台州市畜牧兽医局

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市农业大楼609

0576-88595069

丽水市畜牧兽医局

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827号市农业科技大楼1401

0578-202699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