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农艺师学院2019年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9-06-27 14:11:33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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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科发〔2019〕1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浙江农艺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省政府领导、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农科院合办的农业类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学院以“专业、能力、素质、职业、市场”为导向,坚持“高层次、复合型、精准化”培育方向,整合农业、经营、管理等多领域著名专家,通过“专业研修+技能鉴定+职称评定”贯通培养模式,为农业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和能力提升的公共平台。为大力培养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浙江农艺师学院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培养对象

全省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与技术骨干;农业“两区”基地负责人;浙江农民大学优秀学员;高校毕业生“农创客”以及涉农企业高管、农业生产技术骨干等。

二、培养方式

(一)专业及课程设置。

1.专业设置。学院设现代农业技术、农业经济管理类在职研修生班。2019年计划招生现代农业技术(种植业)、农业经济管理类在职研修生班各1个班,每个班计划招生50人左右,共计100人左右。学制二年,实施学分制教学。

2.报考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达到与大学本科同等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高中(中专)学历,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于创业业绩突出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3.教学内容。实施专业分类培养,重点加强应用性与实践性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主要设置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农业政策法律、职业素质教育、科技论文写作等必修课程,以及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技术(种植业)等专业方向特色课程。

4.教学方式。设置必修课程和专业方向特色课程,实行集中辅导与面授。专业技能和毕业论文由“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双导师联合培养完成,共同实施“专业学习教育、生产实践实训、技术研发创新”的一体化培养模式。

5. 教学安排。在职研修生班教育学制一般为2年4个学期,实施学分制教学。一个学期为5个月,每月集中教学时间为4天。

(二)报名录取方式 。

浙江农艺师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招生考试、专家面试等工作。根据其创业业绩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7月21日前登录浙江农艺师学院招考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7月26日前组织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下载资格初审表并盖章,寄送至浙江农艺师学院教学管理中心。

3.考试资格确认。浙江农艺师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7月26日-7月31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资格确认,根据创业业绩分按1:1.5招考比例确认考试资格人员,并通知获得考试资格的相关人员。

4. 笔试与面试。获取考试资格人员于8月11日携带身份证到浙江农艺师学院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并参加招生考试和专家面试。

5.录取与入学。根据创业业绩、笔试成绩与专家面试结果,由浙江农艺师学院自主组织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8月下旬进行,并由浙江农艺师学院发放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正式录取通知。9月上旬学员办理正式录取信息确认手续。入学时间初定为9月下旬。

三、培养效用

学员完成规定学分与结业鉴定后,由浙江农艺师学院颁发农业类在职研修生证书。符合条件的结业学员可推荐进入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职称评审,在惠农政策支持、农业人才鉴定、论文发表、科技项目示范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对通过培训及职业技能考核的学员颁发国家农业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养经费

培养经费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学员适当承担的方式。其中,学费、教材资料费等由财政资金资助,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宁波市及所辖县(市、区)录取人员,免学费政策由当地财政研究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浙江农艺师学院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培养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参加考试学员的网上报名指导工作和遴选推荐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完成资格初审后统一下载资格初审表并盖章,于7月31日前报浙江农艺师学院教培中心。

六、联系方式

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农艺师学院)联系人:黄河啸,电话:0571-86404057、18868817009,地址:杭州市德胜中路298号浙江省农科院办公新区3号楼501室,邮编:310021。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科教处薛惠明,电话:0571-86757717,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6号楼806室,邮编:310020。   

附件:浙江农艺师学院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资格初审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6月24日    


附件

浙江农艺师学院农业专业类在职研修生资格初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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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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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农业从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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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意见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注:(1)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种植业)在职研修生班、农业经济管理类在职研修生班;(2) 导师专业建议:根据自己产业发展要求,请选择如水稻、甘薯、蔬菜、葡萄、桃、食用菌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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