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9-07-15 10:20:54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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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26号)、省委人才办《关于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浙委人才办〔2019〕6号)的部署,按照“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完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的总要求,为指导各地做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围绕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以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按照“分层分类、融入产业、强化培育、以用为本、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模式,提高资金效益,推进培训品牌、跟踪服务和线上培育,打造农民教育培训精品工程,为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和多模式的农民教育培训,打造一批“乡村工匠”培训品牌,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农创客”、“新农人”等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全年共培训16.7万人次,其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2.4万人,各类农村实用人才11.8万人(次),以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异地搬迁低收入农户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5万人,就业率80%以上。2019年是农民教育培训三年提质增效行动的启动之年,各地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同模式的培训,因地制宜确定办班计划。同时,针对小农户和全体农村居民,采取“乡村大讲堂”、“科普论坛”等传播模式,开展种养技术、经营管理、乡风文明、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普及性培训,发展其成为高素质农民。

二、工作计划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分层分类开展培训,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万名示范培育项目、现代青年农场主(农创客)和产业领军人才研修等部级重点项目的示范性培训班,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加快构建省(市)、县一体的立体化培训格局。

1.年度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培训2.562万人,其中部级1.302万人,省级1.26万。部级项目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136万人,由部级项目任务市、县(市、区)组织实施;青年农场主(农创客)400人,万名示范培育1200人,高研班60人,由省农广校组织实施。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2.培训对象遴选。围绕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拔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参训,主要面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创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技术、管理、服务骨干人员,以及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业经理人等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创业人员。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的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创客)学员遴选仍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执行,并在线填写申报表。

3.做好组织实施。各地要统筹利用好农广校、涉农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作用。推进农民中职教育与高素质农民培育衔接,中职教育培养经费不足部分可以从高素质农民培育经费中列支。各地要认真做好需求调研、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延伸服务等工作,按照“分层分类”组织培训,市、县都要按对象层次、产业类型组班,全面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课堂+实训”的培训模式。强化模块化教学,突出职业素养、“三农”新形势、质量安全、绿色发展、信息化手段应用等重点教学模块,提高培训质量。

4.强化信息管理。部级培训项目要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安排均要求实现上线可查。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督促培训机构及时组织培训学员,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对培训教师、培训机构、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

(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培训11.7万人,其中县(市、区)培训9.9万人,市级示范性培训1.3万人,省级示范性培训0.5万人,境外培训385人。

2.培训对象遴选。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长期、稳定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骨干;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实行教育培训与政策扶持、人才管理和跟踪服务相衔接,实现由“培训”到“培育”、由“办班”到“育人”的转变。

3.培训组织实施。省级示范性培训班按照《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级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浙农办〔2018〕23号)的要求,由农业农村、供销、科协、妇联和团委等省级相关部门编制办班计划,浙江农民大学8个校区组织实施,学员每年只能参加一次省级示范性培训班,省级示范性培训班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市级示范性培训由各市级相关部门编制分班培训计划,各市农民学院组织实施,市级示范性培训班实施方案由各市自行下达。境外培训由各市或县(市、区)组团,培训行程表报省备案。省、市示范性培训班可采取就近办班、省市联合办班、委托办班和“机构+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办班形式,发挥农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省级田间学校的作用,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远程教学、实操实训、参观考察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

4.强化信息管理。培训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办班,省级学员由省级部门组织招生,并通过《浙江农民大学学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审核、资金拨付;市级培训完成后,及时将学员信息录入《浙江农民大学学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计汇总。县级培训完成后要及时将学员信息录入“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信息系统”。

(三)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任务。全年计划培训2.51万人,培训后的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

2.培训对象遴选。以下山移民、转产渔民和失地农民等农村富余劳动力首次就业培训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已纳入人力社保部门再就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和已在二、三产业就业的转岗农民工,不得列入农民转移就业培训。

3.培训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各地要做好与人力社保部门的协调对接,避免重复培训,要本着就近、方便、合理的原则,采取“订单式”、“定向培养”和“委托培训”等组织方式,确保培训的有效性,提升就业率。办班信息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培训班完成后要及时将学员信息录入“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信息系统”。

四、工作举措

(一)理顺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体系,同时,注重发挥科协、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按照“一主多元”的思路,继续优化“农民大学、农民学院、农民学校、农民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四级农民教育培训教学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做大做强“浙江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优化区域和专业布局,推进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

(二)加强资金保障。中央、省根据各地承担培训任务、工作绩效等情况因素,按因素法测算分配相应补助资金用于各地开展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浙财农〔2018〕75号、浙财农〔2018〕90号、浙财农〔2019〕12号),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各地根据省下达的切块资金指标、培训任务清单和分类分层培训的目标、内容等,对照资金支持方向和相关工作要求,参照相应的培训支出标准,统筹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万名示范培育、高研班、现代青年农场主(农创客)培训,省级示范短期班、提升班、研修班培训,市级示范培训,境外培训,县级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绩效。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培训资金主要用于课堂教学及实训、参观交流、培训教材、师资聘请、职业资格认定、就业服务和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建立培训对象参训信息关联制度,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培训,避免重复培训。继续开展农民教育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指标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方案,修订后下发。

(四)打造培训品牌。以“乡村工匠”培育为引领,聚合各地教培资源,凝聚优势、提升档次,更新培训理念,增强培训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工匠”培训品牌。培育“农创客”、“新农人”等农村创业创新主体,继续实施农民大学生、中专生和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培养等计划,探索激励措施,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特色乡村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培训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继续举办“浙江省农业职业技能大赛”,展示职业技能,展现工匠精神。各地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人才评选、技能比赛等工作。推进“农民读书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杭州主场和各市分会场的系列活动。各地要及时通过广播、报刊、电视及微信客户端宣传典型、报道工作成效,同时,挖掘一批优秀培训机构、实训基地、优秀教师、杰出农民等典型事迹,报送省厅科教处、农广校。

(六)确保工作进度。各地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培训计划,落实省乡村振兴考核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创客培养提出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省委人才工作通报指标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实行办班备案和进度季报制度,各地需填报办班备案和进度季报表,各市汇总后及时报省。联系人:类兴彪(科教处),0571-86757321;林钗(农广校),0571-86757201。

附件:1.“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

2.“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办班备案表

3.“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进度季报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11日

附件1

“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任务

单位:人

单位

高素质农民培训

实用人才培训

转移就业培训

省级培训计划

部级培训计划

县(市、区)

市级示范

省级示范

境外

经营主体带头人

万名示范培育

高级研修班

青年农场主(农创客)

全省合计

11240

11360

1200

60

400

99207

13180

5044

385

25100

杭州市本级







50


60


萧山区

100

150




1100

150

48



余杭区

100

150




900

150

83


300

富阳区

150

120




1350

150

52



临安区

100

150




2700

150

44


600

桐庐县

100

150




1500

150

53



建德市

100

150




2600

150

48


800

淳安县

150

130




1600

150

55



宁波本级

1350






3480




海曙区

100





600




100

江北区

50





200




100

镇海区

140





460




300

北仑区

50





600




200

鄞州区

150





900




300

奉化区

210





750




300

余姚市


340




1110




300

慈溪市


340




1060




300

宁海县

80

340




1980




300

象山县

10

340




1030




300

温州市本级


150









鹿城区

50





50

20

17



龙湾区

50

30 




60

30

16


80

瓯海区

50





200

50

27



洞头区

50

70




350

50

27


150

乐清市

100

200




760

100

41


450

瑞安市

50





400

350

34


100

永嘉县

150





1000

100

110


400

平阳县

150

100




200

100

45


400

苍南县

100

150




1000

100

157


1000

文成县

100

200




1000

100

28


200

泰顺县






700

150

42


200

嘉兴市本级









40


南湖区

250





500

100

26


200

秀洲区

100

200




700

150

19


300

海宁市

250


100



500

150

32



平湖市

100

300




500

150

33


300

桐乡市

100

150




200

150

44



嘉善县

100

220

100


100

100

150

150



海盐县

250





1000

150

51


100

湖州市本级






120



30

200

吴兴区

100

310

100



927

250

26


250

南浔区

100

310




1650

270

36


450

德清县

100

310




1000

95

60



安吉县

100

310


30

100

1000

75

97



长兴县

100

360




1300

100

46


600

越城区

100

100




1350

130

34


150

柯桥区

120

170




1350

150

35


350

上虞区

120

170




1800

130

55


100

诸暨市

120

170

100



2000

150

153


100

嵊州市

120

160




1800

120

46


100

新昌县

100

180

50

30


1800

120

126


100

金华市本级


270

100



700





婺城区

100

120




1200


56



金东区

100

150




700

100

30


300

兰溪市

250

50




1450

50

43


500

东阳市

250


100



1650

50

45

40

500

义乌市

200

100




1800

50

40


200

永康市

100

150

50



2700

50

128


800

浦江县

50

240




1050

100

57


800

武义县

150

100




600

20

61


600

磐安县

200

100




1600


121


300

舟山市本级









20


定海区

100

50




650

80

42


150

普陀区

100

50

100



1420

80

78

20

420

岱山县


50




750

50

360


50

嵊泗县






780

30

170


80

椒江区

150

80




1000

50

40


200

黄岩区

100

120




1000

100

46


500

路桥区

200

80




700

50

39


300

温岭市

100

150




2300

100

135


200

临海市

100

180

100


100

2000

100

166


300

玉环市

150

90




800

50

92


200

三门县

100

100




2650

150

59


100

天台县

150

100




2600

150

101


120

仙居县

150

100




3000

150

140


300

衢州市本级


150







15


柯城区

150

120




2000

200

37

20

300

衢江区

100

280

200



1500

200

98

40

500

江山市

150

300

100


100

2500

200

164



龙游县

200

150




2200

200

51

40

500

常山县

170

200




1600

200

39

40

1000

开化县

250





650

200

142


200

丽水市本级









20


莲都区

250





2300

300

70


600

龙泉市


300




900

220

51


600

青田县

250





900

220

31


500

云和县

150

150




2000

220

34


500

庆元县

200





800

220

29


1100

缙云县


300




1000

220

118


500

遂昌县

250





600

220

53


400

松阳县


300




700

260

44


500

景宁县

200





700

220

38


500

附件2

“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办班备案表

县(市、区)                                         单位:人

ID

培训班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类型

人数

培训时间















































































填报人:                     电话:               手机:

填表说明:本表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各市填报市级培训项目和境外培训项目。培班名称命名按照对象和主题命名,如“蔬菜产业带头人培训班”,培训对象按照参训学员的情况填报,如“合作社负责人、村干部、小农户”等。培训类型是指:高素质农民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实用人才培训、转移就业培训、普及性培训等;培训时间填写计划培训的天数。该表为本地区办班计划的备案表,可以一次性填报后报市里汇总报省,鉴于各地工作实际,也可以分次填报。2019年首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前报省。第二次为9月底前报省。

附件3

“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进度季报

单位:人

单位

培训资金

培训人数合计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高素质农民培训

普及性培训人数(人次)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完成率

资金总额

其中:县财政

小计

生产型

经营型

科技服务型

社会服务型

技能带动型

培训人数

计划完成率%

培训人数

转移就业人数

转移率%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说明:资金总额指中央、省、市、县当年用于农民培训的资金总数,完成率为当季度累计拨付资金数/资金总额;培训人数为年度的累计数;计划完成率为累计完成数与省下达计划的比率;高素质农民培训(职业农民培育)是指中央和省新职业农民培育计划的累计完成数;普及性培训指各地组织的面向普通农户的培训,包括实用技术、科学素质、文化健康等,由各地自行统计。转移率要求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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