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宣传促进农业农村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做好今年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掌握情况、分析问题、实施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单位展示工作成效和精神风貌的重要载体,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坚持政务信息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部署、配套融合、一体推进,牢牢抓在手上,着力推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积极运用好省厅政务信息平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简报》是省厅的政务信息工作平台。各地要积极运用好这个平台,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报送相关政务信息,切实发挥简报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作用。主要出刊四大类信息:
(一)综合信息
1.每周综合。一般每周编发1期综合简报,刊载内容包括厅各单位和各地农业农村工作热点。信息来自于厅各单位、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在公文系统中报送的信息。
2.主题信息。突出主题性、季节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活动,如全省各地春耕备耕、农村疫情防控与农业复工复产、“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农事,信息来源和报送途径同上。
(二)要情专报
专报省部领导。突出针对性、典型性,报送省部领导的有关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情况、典型做法、问题和建议等信息。
(三)政务通报
1.领导讲话摘要。厅领导在全省性重要会议或活动上的讲话,通过公文系统拟稿报送程序刊载。
2.工作进展情况。全省各地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四)专题简报
按业务条块,开设《农村改革》《农村工作指导员》《扶贫开发》《农业投资管理》《数字化转型》《新时代美丽乡村》《合作经济与乡村治理》《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管理》《畜牧业转型升级》《动物疫病防控》《渔业渔政》《机关党建》等专题简报。以厅相关单位为主拟稿,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厅办公室编发。
厅办公室根据各地、厅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及时编发简报,并择优选送信息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政务信息刊物。
三、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高度重视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强化干部职工全员信息意识,落实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配足配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畅通报送渠道。各地和厅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用好公文系统信息报送渠道。如需即时即报,可通过钉钉发送。其中,专题简报供稿单位和需刊发政务通报的厅有关单位,通过公文系统“发文管理”信息报送渠道报厅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
各地各单位要从参与建设“重要窗口”的政治高度,切实把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工作抓实抓到位,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省厅实施信息约稿和录用通报制度。
(一)约稿制度
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下列政务信息: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情况,重要事件、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创新性做法、亮点性成效和值得推广的经验,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等。厅各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和10月)的第一周根据工作安排,将该季度的约稿条目通过政务信息钉钉群报送。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结合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厅办公室编发《季度约稿条目》,作为该季度信息工作指南。
(二)通报制度
报送并被采用的信息,实行质量记分制。省厅每月通报各市和厅各单位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季度通报结果印发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年度通报结果纳入相关绩效目标考核,并作为相关评优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