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3-01748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3-11-30
文件编号:浙财农〔2023〕73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12-25 17:13:12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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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43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要求,结合我省渔业资源养护、渔民减船转产、“海上千万工程”、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发展等因素,及以前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现将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2)。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4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27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预算科目,用于2024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支出。

此项资金分省统筹与市县统筹两部分分配使用,各地要结合省下达的资金额度,以及省统筹资金工作任务(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下达)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分市县数量指标值将在后续省下达工作任务文件中予以明确),及时拨付资金,加快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统筹部分分配表

           2.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市县统筹部分分配表

           3.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统筹部分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省统筹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

实际下达资金

预算分配资金

结余扣回资金

全省合计

27794

37173

-9379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688

2688


温州市本级

1000

1000


洞头区

2702

2702


瑞安市

614

614


龙港市

267

267


平阳县

837

837


苍南县

694

694


平湖市

32

32


舟山市本级

5370

5370


定海区

316

1276

-960

普陀区

-2242.4

1676.6

-3919

岱山县

3211.6

6911.6

-3700

嵊泗县

6451.8

6451.8


椒江区

-589

211

-800

路桥区

218

218


临海市

225

225


温岭市

3586

3586


玉环市

2327

2327


三门县

86

86



附件2


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市县统筹部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中央资金

全省合计

250145

龙湾区

114.97

洞头区

5859.35

平阳县

4761.84

苍南县

15555.14

瑞安市

7806.10

乐清市

51.26

龙港市

5199.18

平湖市

880.16

海盐县

70.39

上虞区

43.44

舟山市本级

43.40

定海区

3367.89

普陀区

39406.14

岱山县

44050.50

嵊泗县

16731.03

台州市本级

49.56

椒江区

4359.39

路桥区

6010.35

三门县

3165.25

温岭市

67815.37

临海市

15151.89

玉环市

96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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