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及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建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规范农业机械分类分档,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现就征集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及补贴额一览表调整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补贴产品范围。结合我省现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范围,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和实际需求,围绕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高端智能、绿色高效农机产品等,提出机具品目增减意见及理由。
(二)机具分类分档。统筹考虑同类产品结构、材质、性能和质量等指标,对已在现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内的品目提出分类分档调整建议及理由,对新增的或已在补贴范围内但未公布一览表的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分档参数、档次划分等提出建议及理由。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建议征集工作,广泛征求生产主体、产业部门、农机产销企业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涉及新增机具的,按要求填报《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建议表》(附件1)和《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建议表》(附件2);对已在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品目或档次有修改意见的,按要求填报附件2。
请各县(市、区)将建议表盖章后统一报所在设区市,各设区市汇总填写附件表格,并于6月15日下班前将有关纸质盖章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农机生产企业请盖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联系人:沈帅,电话:0571-86757578,电子邮箱:zjnjhc@163.com。
附件:1.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建议表
2.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建议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建议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机具 大类 | 机具 小类 | 机具品目 | 必要性 | 可行性 | 经济性 | |||
产品成熟度 | 预计补贴机具数和资金需求 | 管理能力 | 鉴定情况 | ||||||
1 | (含主要生产企业、机具型号、平均售价、已有产销量等内容,可另附页,同时应提供能反映产品全貌的照片2—3张) | (含操作程序、风险防范等方面内容) | |||||||
2 | |||||||||
3 |
附件2
浙江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建议表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机具 大类 | 机具 小类 | 机具 品目 | 分档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基本配置 | 建议补贴额 | 提出理由 | 主要产品及生产企业 | 市场售价 | 有无鉴定大纲 | 在本地推广 应用情况 | 预计推广 数量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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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行填写一个档次。
2.大类小类品目应与2021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一致,如不在范围内的可按照行业惯例填写品目名称。